第261章
互通是什麼意思,就是那個小石頭精非常可能絕對有可能是直接從山洞的另一頭跑掉了跑掉之後就麻煩了他們要重新找回來但是要從哪裏找回來哪裏開始找才行呢這實在是是個非常困難非常考驗他們的問題了。
袁旭忽然道:“你認得了那個小石頭長什麼樣子么?”
鳳霓華非常遺憾地搖頭道:“不記得了,那個小石頭印象不深刻啊!”
袁旭嘖了一聲非常納悶的說:“那就麻煩了,那個石頭精真是非常狡猾,還對我們使用了法術,讓我們忘記了它的樣子,這時候我們要重新去找重新去發現才能知道能不能找到那個石頭精了。”
鳳霓華非常氣餒地道:“什麼啊,又要重新找過啊,這麼困難的事兒,我們都已經是找了那麼久了,竟然還要重新找過這都是什麼事兒啊,啊,蒼天啊大地啊能不能給我點活路走阿。”
袁旭拍了拍鳳霓華的肩膀道:“霓華姑娘你不用這樣子的,霓華姑娘你要知道我們現在要乾的是一件大事情,可能連天都看不過眼了所以才會阻止我們繼續去找那個石頭精還有就是,可能那個石頭精就是跟天聯繫過的。”
鳳霓華不以為然道:“我跟你說哦,我們要這個石頭精就是為了能煉藥,煉藥就是為了能提高實力,提高靈力,為什麼要提高靈力就是要對付鳳玉嬌啊,鳳玉嬌是什麼人哪,就是吸收了大量的邪靈而且現在可能已經失控邊緣說不準下一刻就像妖姬那樣大殺四方那就麻煩了,那就不是你我能夠對付得了的了,你知道嗎?我們這是替天行道我們在為天做事,天卻要攔截我們,這是胡說呢么道理啊,沒有道理啊!袁旭你說對不對!”
袁旭看着激動非凡的鳳霓華,只能是點頭認同道:“你說的非常正確,但是我還是認為,我們得要給天一些時間,就算是知道我們要對付的是鳳玉嬌這個大魔頭,都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對付得了,可能是天都要看時間吧,看時機吧,只要時機一到,可能就是我們出手的時候了。”
說到這個時機,鳳霓華就想到了那個小白,小白就是被青龍帶走的,但是帶去哪兒,要什麼時候回來還真是不知曉了,沒有個準確的時間,所以鳳霓華覺得是不是要等到小白學有所成了才是時機呢?
先不說小白跟那個所謂的時機有什麼關聯,但鳳霓華跟袁旭的煉丹之路還是沒有停下,他們翻山越嶺,跨洋過海,基本上走遍了天地間所有能走的地方,去過萬丈深淵,到過地獄火海,闖過死人山,所有一切被稱之為有進無出的地方,他們都到過。
有時候還得要在那兒待一段時間,就為了所謂的玉花甘露,所謂的肉靈芝,還有各種成精的玩意兒,總之,鳳霓華覺得自己跟袁旭的這一趟真的是增長了很多的見識。
現在就算鳳玉嬌全身披着邪靈之氣出現在她面前,或者是成了仙,她鳳霓華或許都能淡然處之,因為這途中碰到過的奇人奇事,奇花異草,簡直就跟天書那樣。
途中他們回到過了縹緲仙宗。
縹緲仙宗不同於曾經被屠殺滅亡的縹緲閣,這個縹緲仙宗裏面有個很漂亮的玩意兒,叫七旋琉璃。這個七旋琉璃其實是個螺旋形的,類似於塔一樣的存在,不過是在冰川之下,這個冰川冬天就會結冰,夏天會發出波瀾光芒,而能夠發出這光芒的其實是一顆,琉璃珠。這個琉璃珠是七旋琉璃塔裏面的一個特殊存在,琉璃珠在,七旋琉璃就在,若琉璃珠破,那七旋琉璃就會毀,簡單來講,琉璃珠就是七旋琉璃的中心,是根基,一旦摧毀那麼困在七旋琉璃裏面的妖怪就會逃出來,一旦琉璃川上的結界也被破壞那麼妖怪就能逃出生天,禍害人間。
鳳霓華與袁旭跑到這個縹緲仙宗也不是為了了琉璃珠,只是前去跟縹緲仙宗的宗主討要一件東西,就是非常稀有的血參。
這種血參也是人蔘的一種,只是九九八十一天都要用血來灌溉,從生長到結果,再到成型,都必須要用人血,其他的可以用精血來替代,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精血不是指仙人的那種精血,是例如石頭精人蔘精蓮藕精或是花精妖精之類的這種血,而且如果一直都用妖精的血來灌溉那麼長出來的血參就更加有靈氣,是一種非常難得也是非常難以種植的一種人蔘。
而縹緲仙宗的宗主就有這個血參。
知道這個事兒后鳳霓華與袁旭幾乎是毫不思索馬不停蹄地趕去距離他們當時所在的十萬八千里的縹緲仙宗,見到了大名鼎鼎的宗主賽和。
賽和已經滿頭白髮,卻面色紅潤,大有鶴髮童顏的相貌,眼神凌厲,看着鳳霓華與袁旭的眼睛彷彿是放出精光,白鬍子長到胸口前,看得出滿身都是睿智。
賽和看到兩人,也沒有廢話,直接就道:“你們來,是想要我手上的那株血參吧?”
鳳霓華與袁旭對視一眼,都從彼此眼裏看到了驚訝,“賽宗主,你怎麼會知道……”
“我看天算到了,你們是為了對付妖孽而來的,那這個血參,可以送給你們。”賽和非常直接,聽得鳳霓華跟袁旭都愣住了。
兩人以為要費好一番功夫才能得到手,起碼要一番言語,但沒想到一見面連口都沒有開對方已經知曉了所有。
“宗主,既然你知道我們是用來對付妖孽,那請問我們能打得過那個妖孽嗎?”這是鳳霓華比較關心的問題。鳳玉嬌不能繼續待在人間了,前段時間就聽說有邪靈禍害人間,鳳霓華想都沒有想就知道是鳳玉嬌做得了,而且之前還聽說過有些亂葬崗的死人復活會自己回到家裏等奇怪的事兒,這些事都估計跟鳳玉嬌脫離不了關係。
鳳玉嬌對人間的禍害已經夠大了,如果收拾她估計連她都會有罪,是那種包庇犯人的罪。
賽和道:“這個就要看施主的決心了,施主如果已經做好覺悟,那打敗妖孽自然不在話下。”
什麼叫覺悟?鳳霓華現在就充滿覺悟,是不是也能跟鳳玉嬌來個正面對決了?
但是看賽和的樣子沒有栽多說的意思,鳳霓華也沒有追問,直接就拱手道謝道:“感謝賽宗主的幫助,我們一定會收拾妖孽,還一個天下太平。”
“哈哈哈!”賽和笑道:“好一個天下太平!鳳凰祥瑞,麒麟祥瑞,本來都是祥瑞之物,可惜麒麟已經墮落,多虧還有鳳凰,鳳凰呈祥,拭目以待!”
鳳霓華睜大眼睛聽着這個賽和說了一堆,又睜眼看着他慢慢地消失,最後變成了虛無。
“剛才賽宗主說什麼?鳳凰呈祥啊……”
袁旭:“鳳凰呈祥不是挺好么?這是好事情啊。對不對?”
鳳霓華:“嗯,但是我們能做到嗎?”
袁旭:“賽宗主既然會這麼說,肯定有預料了,霓華姑娘,我們放手去做就行了。”
接着鳳霓華跟袁旭還站在原地,這時候就有個弟子捧着一個盒子出來,交到了鳳霓華手上。
鳳霓華雙手捧着,打開一看,裏面一條金色的布料上,躺着一根人蔘,血紅血紅,玲瓏剔透,那是一種玉器一般的血紅,摸上去冰涼冰涼的,也能感受到滿滿的靈氣從裏面散發,讓人不由得產生一種崇拜之感。
袁旭:“嘖嘖,果真不是凡品,能算得上是神物了吧?”
鳳霓華睜大眼睛看他。
“神物,這就是傳說中的神物?”
袁旭笑道:“估計是吧,我也是猜測呢,但這個靈氣,絕對不是凡品。”
鳳霓華盯着布料上的東西,讚歎道:“我以為只是個仙物呢,如果是神物,那就厲害了。我能承受得住嗎?”
袁旭:“你能問出這個問題就證明你已經做好了覺悟,我相信你能成功的。”
鳳霓華嘴角露出幾分笑意,“我相信我們合力絕對能給鳳玉嬌一個沉重的打擊。”
收到了血參后,兩人沒有再多逗留,就算弟子們有意要留下,他們都沒有答應,拿着血參離開了縹緲仙宗。
快走出仙宗大門時,背後傳來弟子的聲音:“師父讓我們請你幫個忙。”
鳳霓華與袁旭同時駐足,回頭聆聽弟子的后話。
“我們師父希望你們能幫助仙宗一把,在琉璃川的結界破解,與七旋琉璃塔中的琉璃珠被破壞之後。”
鳳霓華跟袁旭都愣住了,這什麼跟什麼?這話里的意思好像是縹緲仙宗總有天會出事而且還會讓琉璃珠破碎,甚至有可能會讓妖怪出逃?
這什麼意思?既然賽和已經是算到了縹緲仙宗的命運,又為什麼要把血參給他們,又為什麼不逃,這是為什麼呢?
袁旭深思了一會兒,道:“我想,宗主是無能為力吧,有些事,不能勝天,天註定了,就不能改變,但是他們這麼說,就是希望我們能幫忙,免得妖怪禍害蒼生。”
鳳霓華點頭:“宗主真好,真是個好宗主。”
袁旭又道:“賽和當這個縹緲仙宗的宗主也有幾百年了,算來,縹緲仙宗直至今日順風順水,平安無事,如果有什麼能夠摧毀仙宗的,估計就是大事兒,還是連宗主都無法處理的大事兒。”
鳳霓華:“躲不過,逃不掉,就迎面而上,把最壞結果降到最低。”
袁旭:“宗主就是這個意思,他把血參交給我們,就是為了蒼天着想。所以霓華姑娘,從這點看來,我們就必須要打敗鳳玉嬌了。”
鳳霓華跟袁旭看着縹緲仙宗的門面,氣勢磅礴,高聳入雲,讓人心生敬畏。
兩人盯着看了會兒,然後又默默地下山離開。
回到了客棧里,獨孤蒼與顧清顏正在處理些藥材。這些藥材都是鳳霓華與袁旭走遍大江南北弄回來的,都是珍貴藥材,必須要好好處理妥當,否則就可能讓藥材變質,特別是一些成精的藥材,得要好后看着,不然逃掉了那就麻煩了。
獨孤蒼與顧清顏看到兩人回來,就問:“血參到手了嗎?”
鳳霓華:“不到手怎麼可能回來見你們?”
獨孤蒼:“聽說縹緲仙宗的宗主不好說話,還不會見人,你們怎麼那麼輕鬆就……”
“說起這個就我得要跟你們說一件事兒了。”鳳霓華就把在縹緲仙宗發生的事兒跟他們一說,獨孤蒼與顧清顏都互看一眼,然後後者道:“還有這種事,那我們趕緊吧,哦不,你們趕緊去煉藥吧,把葯煉出來了就好。”
鳳霓華與袁旭都是這麼想的,這時候他們的想法達成了一致,然後接下來的幾個月裏,鳳霓華與袁旭又進入了閉關階段,不停地輪流煉藥,守着葯爐,基本上煉藥時就是釋放法力,休息時就是睡覺,途中就吃個飯喝個水,非常繁忙。
有天鳳霓華出關,發現獨孤蒼與顧清顏都沒在客棧。
剛開始以為兩人是跑到外面混去了,畢竟客棧里那麼無聊出去玩玩逛逛也不是什麼大事兒,也是常有的事兒,但是直至袁旭出來交班,都沒有看到那兩人回來,才發現事情不對勁。
鳳霓華:“是不是出事了?”
袁旭表示有點不可能:“有王爺在,應該不會吧。”
鳳霓華也覺得王爺很厲害,就算是顧清顏也是有一堆毒作為防身,肯定不會出事,但是事情有時候就是出乎意料,讓人措手不及。
就在兩人正準備去外面找一找時,忽然就收到了一張血條,上面寫着:王爺在我這。
簡簡單單這幾個字就讓兩人有點不淡定了,因為那個字兒是鳳玉嬌的字兒!鳳霓華是認得的!
看來現在的情況就是,鳳玉嬌把王爺還有顧清顏抓走了!鳳玉嬌是個什麼人啊!可能現在變得要比鳳霓華厲害了,能抓到顧清顏很輕鬆,連王爺都抓走了也不意外!鳳霓華實在是沒有想到,鳳玉嬌會忽然搞突擊,還忽然跑到這裏來了,還這麼正面的,真是氣死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