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誘惑引發的血案
所謂‘月祭’,指的是每個月末最後一天,以各州城的城隍為主導,向昊天進行祭祀。
按照汪沖的理解,這就相當於每個月終,員工的工頭代表,向上級領導彙報業績。
‘月祭’的祭品,就是城隍收集的祭祀物,再加嘉州每月的業績。包括滅了多少妖怪、完結了多少案件、摧毀了多少巢穴等等,等等。
城隍上報的業績越多,昊天回饋的功德也就越多。
祭祀完畢,由城隍領賞之後,再分派到各個修士的功德香火袋。
汪沖的記憶已經恢復,完全懂得這個道理
‘山公’、‘水伯’、‘城隍’,前三符詔,各有職責。‘山公符詔’,負責鎮守州府要道,杜絕妖患。‘水伯符詔’負責巡視周邊水域,保障氣侯影響及水路安寧。
‘山公’和‘水伯’,是獨立功德,地位在‘城隍’之上。
‘城隍符詔’,則是守衛州城,負責安排修行者們降妖除怪,維護地方安定。與凡間官府也是過往密切,接收一切妖怪肆虐的案子。
‘山公是邊境安全廳、水伯是水域安全廳,我這個城隍,就是一州之地的保安局長。底下的地煞修士們,就是特工......’
‘符詔就是工作證,功德就是工資。’
‘功德香火袋就是他們的工資袋。城隍負責發工資,誰幹得好、誰幹得差,城隍有發言權。’
‘難怪都說城隍越強,修士們越幸福。因為城隍是中樞指揮,指揮有功,業績越好。昊天給予的工資多,修士們就獲益多,良性循環......’
汪沖把自己總結的結論,在心裏過了一遍。
現在整個嘉州城,除了公孫智和周通二人,其他的修士們都歸順了郝嵐。人多力量大,郝嵐收割業績就越給力。
那麼‘月祭’之日,郝嵐向昊天祭祀,業績碾壓汪沖,回饋的功德毫無疑問就是完勝汪沖。
修士們加強符詔之力,需要功德;打造法器,需要功德;養育精怪僕從,需要功德;將來符詔向上晉陞,更需要功德!
郝嵐的擁躉越多,勢力越強大。不需多少時間,就能把汪沖踢出局。
甚至公孫智和周通,都可能堅持不住,倒向郝嵐。
畢竟長期功德枯竭,會導致符詔不穩,有潰滅的風險。
‘還有九天,也就是說在這九天內,要衝業績!’
‘如果業績輸了,祭祀太寒磣,就算郝嵐不踢我走,我也沒臉面留下來......’
汪沖琢磨片刻,有了決斷。他看向公孫智和周通,首先給予一個笑容,讓兩位暫時忠誠的擁躉放心,說道:
“我的對策是——以質取勝。”
“以質取勝?”公孫智和周通對視一眼,若有所思。
二人都是老江湖,紮根嘉州城已經十幾二十年,自然是明白汪沖的意思。
但現在汪沖是光桿司令,即使有公孫智和周通輔佐,班底着實是太薄弱了些。
想要以質取勝,必須是攻克大案要案、剿滅積年妖巢、平定周邊妖禍等大事件。
“咱們的實力,若走以質取勝的路子,恐怕......”公孫智沒有再說,憂慮地搖搖頭。
周通是個直腸子,梗着脖子道:“反正也是放手一搏!汪先生如何說,我便如何做!成了是運氣,輸則大不了換地方,不受郝嵐的鳥氣!”
公孫智瞪向周通:“我倆的功德香火袋已經交予汪先生,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你我可以走得,天下之大哪都去得。但汪先生是城隍符詔,怎能擅離?”
周通頓時就是一陣語塞,憋得臉發青。
“不慌,我先瀏覽一下城隍印里的案卷。若有具體方略,再召集二位行動。”汪沖仍是保持着微笑,擺了擺手。
公孫智和周通只得告辭,懷着忐忑的心思離去。
汪沖也不懈怠,出了地下議事廳,重新返回到城隍內祠。
內祠的黃玉雕像手中,官印里儲存着嘉州每年每月累積的案子。
來源途徑包括:官府州衙上報、平民上報、修行者堪察上報、山公符詔傳遞、水伯符詔傳遞,以及城隍符詔自己添加等等。
汪沖若是在城隍廟中生活,那麼內祠官印儲存的內容,隨時可以查閱。但他暫時並不想在城隍廟久待。
現在郝嵐與他是兩看相厭,再加上汪沖身上有秘密,待在城隍廟難以靜心。還不如回客棧做研究,爭取反超。
返回內祠后,汪沖以自身的城隍符詔,複製了官印內的案卷內容。然後又回到從前的房間,取走唯一遺物筆記,毫不留戀地離開。
又回到榆木客棧后,汪沖暫且把老汪筆記放下不看,專心致志地研究取回的案卷。
這些案卷呈玉箔狀,一片片累積,在符詔表面繚繞。想看哪一片,直接以意識探知即可。
案卷分為甲、乙、丙、丁,四個等級。
每完成一個,將之記錄在案,‘月祭’時當作祭品焚之。
所謂‘上天難欺’!結果如何,昊天自然會給予公正的評判。最終,這些評判就化為功德,城隍符詔可領取。
毫無疑問,甲乙丙丁這四個等級,自然是等級越高,獎賞越多。
汪衝要想以質取勝,只能優先從甲級案卷着手。
所以他毫不猶豫地把甲級案卷留下,逐一進行探知。
甲級案卷共有八份。這比汪沖想像的要多。
一年十二個月,若是每三個月有一件大事,年度不超過五件大事,是正常現象。
此刻共有八件甲級大事沒動,說明郝嵐新上任也不敢觸碰甲級案卷。但從側面也能說明,以郝嵐的勢力,對此也無能為力。
汪沖仔細查閱,從第一件案卷開始。
當他看到第三件案卷時,眉頭一動,大感興趣。
這是一個大案,發生在四十幾天前。當時有十三戶人家遭殃,共十四人被害。死亡十三人,一人重傷獲救。
死者死得都很慘,結局都是:精幹血盡。
此案引起軒然大波,因為死因絕對是妖怪所為,所以州衙上報城隍廟。
當時的城隍老汪,正是年邁昏庸的時侯,處置不當,地煞修士們如無頭蒼蠅亂碰,查不出個所以然,因此封案擱置。
汪沖對此案感興趣的原因,一來是此案重大,影響惡劣,至今在州城民間仍有恐慌流言。二來是因為此案有倖存者,可以獲得寶貴的案發資料。
前兩件案卷是陳年老案,唯獨此案是新鮮的,而且還有目擊人,可以說具備一些先天條件,有突破的可能。
汪沖首先分析此案死者的共同點:
一:皆是青壯年男子;
二:皆是半夜單獨起床外出,然後被害;
三:皆是精幹血盡,死狀有若枯材;
琢磨完這些共同點之後,汪沖腦子裏浮現一個關鍵詞,那就是“引誘”。能夠在不驚動其他家人,而讓男子單獨外出受害,只能是特殊的誘惑。
一想到引誘,汪沖立即就掏手進軟皮錢袋,把赤皮蛤蟆拎了出來,放在桌面。
赤皮蛤蟆憋了大半天,終於是能夠重見天日,嘴巴大張,長長哈了幾口氣,顯得有些萎靡的俯首道:
“參見主公!”
汪沖也不理會它的做作,問:“除了你之外,還有哪些妖怪具備偽裝或引誘的能力?目標是青壯男子!”
赤皮蛤蟆根本就不打頓,似乎早有了解,咧了咧嘴道:“還能有誰?自然是比我還擅長誘惑的狐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