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安安有志氣
王律師推了推眼鏡,眉頭緊皺,他也沒想到一樁簡單的離婚官司處理起來卻如此棘手。
“沈小姐,現在的情況對您並不利,你現在並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僅憑這一點法官就不會將孩子判給您。”
“我已經在努力找工作了。”
沈之晴低垂着眸子,這個理由連自她自己都沒辦法說服。
她很清楚,即便自己找到工作也沒辦法像林墨那樣為安安提供最好的生活環境,法院將安安的撫養權判給自己的可能性依舊微乎其微。
可是她能怎麼辦?
沈之晴看了一眼安安,安安恰好也在看着她,粉盈盈的小人兒臉上寫滿了懂事,她下意識握緊了安安的手。
無論如何都必須把安安留在身邊,沈之晴再一次堅定自己的決心。
“王律師,以你之見這事就沒有一點可挽回的餘地了嗎?”陸少華擔憂的望了一眼沈之晴,“安安已經四歲了,難不成就不可以自己決定要跟着誰嗎?”
“陸總,您也清楚,小少爺只有四歲。”
王律師嘆了口氣,嘴角泛起一絲苦笑,法庭之上又有誰會願意相信一個四歲孩子的判斷呢?
當初陸少華找到王律師的時候他原本並不想接下這樁案子,因為他很清楚這是一場必輸的官司。
為了一場必輸的案子丟掉自己百分百勝訴的金字招牌,換做誰都不樂意,可礙於陸少華的面子王律師也沒辦法拒絕,便也只能硬着頭皮接下這樁案子,而至於他之前說的百分之三十的勝訴率也不過是為了安撫沈之晴眼前的低落罷了。
“沈小姐,眼下最好的解決辦法還是您和孩子的爸爸私下庭外調解,說不定他能看在孩子還小需要媽媽在身邊的份上會主動放棄撫養權了呢?”
沈之晴所處的局面原本就不利,更何況林墨這次請的律師也是律界有名的大鱷,除了庭外和解王律師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解決辦法。
主動放棄?怎麼可能。
沈之晴眼神一冷,眼裏劃過一抹冷冷的自嘲。
“他不會放棄的。”沈之晴的聲音很輕,語氣卻非常堅決。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林墨對安安的勢在必得。
“若是林墨真的有心放棄撫養權,就不會將這場案子鬧得全城皆知。”
她起初還不明白,安安出生后林墨甚至沒有回來看過她們母子一眼,更別說會對安安有什麼割捨不下的父子情誼,為什麼非要和自己爭安安的撫養權?
若說林墨很疼愛安安也就罷了,可這幾年林墨就連作為一個父親的基本責任都沒做到,又何談疼愛?
思來想去也不過只有一個理由,林墨這麼做無非就是為了不想讓沈之晴心裏好過。
“之前你們在林家的時候林墨根本就沒有承認過你們母子的身份,現在離婚了反倒來和你爭孩子的撫養權,真是可笑。”
陸少華的眸子閃過一絲心疼,這些年沈之晴的遭遇他都看在眼裏,可礙於身份的緣故他沒辦法直接對沈之晴伸以援手,而沈之晴為了不讓他牽扯進沈林兩家的事情中也一直都刻意與他保持距離。
說到這裏陸少華對沈夢瑤的回國倒還生出幾分竊喜,要不是因為她回國林墨也不會堅持和沈之晴離婚,自己更不可能這麼正大光明的站在她身側。
“因為他恨我。”
沈之晴垂下頭,一絲晦澀迅速從她的眸子裏一閃而過。
當初沈之晴嫁進林家,所有人都認為是她費盡心機不擇手段,在林墨眼裏亦是如此。
“林墨一直認為當初是我拆散了他和沈夢瑤,所以想要報復我也很正常。”
沈之晴扯了扯嘴角,故作輕鬆的口吻透出一股悲涼。
見她露出這副模樣,眾人緘默。
“媽媽你放心好了,我才不會回到那個人身邊。”
林安安用腦袋蹭了蹭沈之晴的手臂,他的聲音聽起來軟軟糯糯的,就像一顆小小的棉花糖,頓時讓沈之晴得到了一絲慰藉。
“那個壞人老欺負媽媽,我才不會承認他是我爸爸。”林安安嘟起小嘴,氣鼓鼓道,“要是他再敢欺負我們,我一定不會讓他好過!”
說著林安安還伸出自己胖乎乎的小手,握成拳頭狀裝模作樣的對着空氣里比劃了兩下。
見此情形即便是一向嚴肅的王律師都不由得被他這幅憨態可掬的模樣逗得一樂,陸少華更是直接在旁邊笑出了聲。
“撲哧。”
“乾爹!”
林安安眼睛一瞪,故作生氣:“我可是認真的!”
陸少華當即忍住笑意,對着林安安伸出大拇指比了一個大大的贊。
“好好好,我乾兒子真是有志氣!”
如此林安安才算是放過了他,極其不屑的一轉頭撲進了沈之晴的懷抱。
林安安早就想好了,要是林墨真的強行把他從媽媽身邊帶走,他就像之前那樣再次放火燒掉林墨的房子。
反正林墨有的是錢,燒掉幾座房子也無所謂。
只是這個想法可千萬不能讓沈之晴知道,畢竟上次放火林安安就被她足足數落了好幾天。
“媽媽放心,安安一定會保護好你的。”
沈之晴鼻頭一酸,見兒子如此懂事心裏一陣感動,當即下意識的將林安安摟的更緊了一些。
“安安放心,媽媽不會讓任何人搶走你。”
三日後——
南城第一人民法院,十幾分鐘之前關於林氏集團總裁林墨與其前妻的孩子撫養權糾紛案終於在此拉下了帷幕。
而沈之晴作為本次案件的主人公自然備受矚目,她剛一走出法院大門口就被蜂擁而上的記者們堵住了去路,隨即鋪天蓋地的問題紛紛朝她湧來。
“沈小姐,你為什麼要和林墨先生離婚呢?你和林墨先生多年婚姻不和是真的嗎?”
“沈小姐,聽說是因為您的姐姐沈夢瑤小姐回國所以林墨先生才會和您離婚請問這消息屬實嗎?”
“據傳聞說林墨先生已經向沈夢瑤小姐求婚,不久便會舉行婚禮,請問對此您有什麼想要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