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村
1988年初,寒風凜凜的夜晚,四川的冬天沒有厚厚的積雪,卻也冷得刺骨。
母親在這晚生下了我,那年母親18歲。聽說母親懷我的時候村裏的人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原因是肚子太小。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出生的時候似乎並不容易。這件事在我長大之後總是聽叔叔(最小的叔叔)和爸爸提起。
事情是這樣,當晚母親肚子疼,於是家人去找了村裏的村醫,那時候接生幾乎是村醫,不會到正規的醫院去。從傍晚生到凌震1點,我終於哇哇落地,但體重卻輕得讓人擔憂。聽家裏人說我生下來只有兩斤的樣子,筷子那麼長,本來醫生說活下來的幾率是很小的,但多虧我頑強的生命力,現在想想也是驚奇,或許我從落地那一刻就開始倔強的生長着。
後來媽媽告訴我,那時候家裏窮,媽媽隨着爸爸來到爸爸的老家,爸爸隨着爺爺到綿陽市做木工補貼家用。媽媽則和奶奶在山裏的老家。都說婆媳關係難處,在那樣溫飽都難解決的年代更是難上加難。營養跟不上,所以肚子裏的孩子也發育不良。(此時我默默的低頭看了看我那A罩杯的飛機場)
總之我能活下來是奇迹,可真正戲劇殘酷的生活才剛剛開始。
爸爸在我們那兒是出了名的混混,打架,收別人保護費,組織黑社會......等等,在當地算是“風流人物”。爸爸那個年代還是地主階級,家裏窮,總是被地主家欺負,得虧於爸爸的暴脾氣,為我們家“保駕護航”。在那個年代兩種人會被欺負,一種是窮,另一種是太老實。雖然我一直不喜歡爸爸的性格,但我知道在那個不講理的年代,還是需要拳頭的。
但也是因為這樣,在我兩歲的時候,爸爸終究是出事了。和村裡其他的“兄弟”們犯事了。其實到底犯什麼事我一直沒問過爸爸,但在我21歲的時候,我在百度查我爸爸的名字還是能看到他被通緝的新聞。罪名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不過在那年剛好國家放出政策,在逃人員只要沒有再犯案的,不管10年20年,都可以到當地自首,並取消通緝。經過20多年的潛逃,爸爸終於成為一個合法的公民了。我也終於敢和別人說起我有一個“正常”的爸爸了。
爸爸被警察通緝的時候,我才兩歲的樣子,現在依然記得那個傍晚,警察把我家圍得水泄不通,人山人海。我嚇得躲到屋后的下水道里,警察拿着槍在家周圍搜索,我瑟瑟發抖。(就差尿褲子了)
案子一發生,同村的好幾個爸爸的兄弟都遭殃了,有的逃跑了,有的被抓了,村裡陷入一片恐慌和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