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開竅
梁瑾琛知曉他們的秘密,非但沒有去探尋,反而讓梁安安排信得過的人在後面偏院整理出來,不僅搭建了一個專門熬制皂化液的地方,還將數個房間都改造成了晾肥皂的地方,不僅能如此,還讓李掌柜去給他們買了幾個僕人來幫忙。
手握這些人的賣身契,相當於可以操縱他們的生死,沈玉雖然心裏那關有點過不去,但也知曉,這個年代,弱肉強食才是鐵律,他們雖然沒了自由,但她會讓他們好好活着,只要別觸犯自己的底線,相信他們會發現,跟着他們是最幸福的選擇。
沈記風華已經完全步入正軌並且發展的越來越好,沈玉覺得,去南雲縣的時機已經成熟。
幾人商量之後,梁豐凌風暫時先留在雲溪鎮,沈玉和梁瑾琛兩人則是先去縣裏。
在這之前,凌風已經安排人將南雲縣的店鋪準備好,他們到了之後等沈玉看過之後就能直接確定接下來的方案。
再次來到南雲縣,沈玉的心情很複雜,“當初,若不是縣令大人和劉捕頭他們,我和小風,大概會走投無路從此漂泊無依。”
“等安頓下來我陪你一起去感謝他們,”梁瑾琛道,“也好讓他們知曉,你們兩姐弟現在過的很好。”
沈玉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
兩人經過這些日子的相處,雖不及夫妻那般親密恩愛,卻也如老友那般,相處起來越發自在熟稔。
梁瑾琛將沈玉帶到他在南雲縣的落腳處。
這是一處三進宅院,在世家眼裏或許不算什麼,但對普通百姓來說,卻是傾一世之力也是望塵莫及,哪怕是對一般的生意人來說,在南雲縣有一座大宅子,也不是一般人能夠辦到的。
沈玉對梁瑾琛的能力早就免疫,逛了一圈院子,這裏在縣城邊上,遠離了城裏的喧嘩,卻又並不偏僻,全方位保證安全之餘,又不會被人打擾,對於現下的他們來說,再好不過。
“這裏很好。”她真心感嘆道。
梁瑾琛笑笑:“這是臨時讓人準備的,你喜歡就好。”
在確認對方已經熟悉的差不多之後,他又詢問道:“你看看需要做何改動。”
沈玉一聽便明白對方的意思,想了想,問道:“還是在家裏做嗎?”
“雖說店鋪還沒有開起來,但從雲溪鎮就能看出,這些東西只要面試,肯定會大受歡迎,這一點,你必須要做好打算,”梁瑾琛為她分析道,“晚些時候我再帶你去看看店鋪,等確定下來就着手安排。”
沈玉聽罷,沉凝片刻,“就按你說的來吧,”她道,“肥皂並不是做好就能立即使用,還需要放置一段時日。”這般算來,她現在就得安排下去。
說干就干,當下,梁瑾琛就帶着沈玉去賣了幾個看起來不錯的人回來,這一次,他們買的是一家四口,兩夫妻外加兄弟二人。
因為他們要求一起買菜同意賣身,但婦人身患重病,買了就得花銀子治療,能治好還好說,不能醫治好就錢財兩空,因此,雖然很多人看重兩兄弟,卻並沒有人願意做這賠本的買賣,最終,別沈玉帶了回來。
人買回來了,沈玉安排大夫為婦人治病,並確定了一家幾口的人品,便開始安排製作肥皂等東西的事情。
這邊安排下去之後,沈玉終於有心情開始設計店鋪了。
店鋪也是是梁瑾琛提前叫人看好的,一共三家比較合適的,沈玉最後定下一家主街上的鋪子。
定下這家店鋪的原因並不是因為這裏的位置好、價格便宜等等,而是因為,斜對面就是沈記。
既然決定到南雲縣來,她就已經做好與沈記,與那兩個狗/男/女正面交鋒的準備。
或者說,肥皂賣的越來越好,她就已經決定開始報復了。
只是不知道,那些人,是否能夠承受得住自己的報復。
沈玉的事情,梁瑾琛心知肚明,暗自吩咐手下全力配合沈玉的行動,卻沒有絲毫聲張,但也會告訴對方,如果有需要,他定會全力支持。
關於她的事情,梁瑾琛很有分寸,該幫忙的時候絕不含糊,但也從不好奇,也不打聽,這讓沈玉感覺很舒服,可有時面對對方包容寵愛的眼神,她難免有些心虛。
經過這些日子的相處,她發覺自己在面對這人時心裏發生了一些變化,比如心跳加速,比如面紅耳赤,比如在意自己的外貌,當對方有事外出幾天不見,她擔心想念之餘,又患得患失,甚至覺得那人是不是找到了真正想要過一輩子的人,他們的合作很快就要結束。
只要一想到這個可能,她的心就好似被什麼緊緊的揪在一起,難受的很。
最開始的時候,她以為自己生病了,可反覆幾次之後,再粗神經的人也發現了異常。
在一次外出,她偶遇一對女子逛街,本是擦身而過,從此再無交集,可在那一瞬間,她聽到兩人交談的內容,鬼使神差的,她悄悄的跟了上去,原來,是其中一名女子對某位公子芳心暗許,卻又苦於無法走近。
另一名女子應該是她的好姐妹,聽聞之後又問了對方對那公子有何感覺,想要確定是男女之間的歡喜,還是單純的對長相好有才華的男子的欣賞,抑或者,只是朋友間的好感,當對方說出了自己的感覺之後,沈玉猛然回神,這,不是與自己最近的身體情況相似嗎?
莫非,自己對梁瑾琛,便是抱着那般,特別的,感情?
她恍恍惚惚了一陣子才慢慢回神,細想兩輩子的種種還有來到這個世界遇到的人和事,突然覺得,有個喜歡的人也不賴。
更何況........
自己與對方已經成親。
雖然,
他們的成親因為其他原因算是合作關係,可誰能預料,以後的事情呢?
沈玉毫無心理負擔的接受了這份感情,並且決定只要對方不提接觸合約的事情,她就假裝不記得。
她不知道的,另一位當事人恰恰與她一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