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2章 後記

第742章 後記

後記

寫下全書完的時候,心裏是暢快的,同時又是落寞的。

起初背屍人的規劃只有八十萬字左右,也就是前四卷,在第四卷跟隨立地菩薩去往九重冰殿的時候,就是這本書的結局。那時設定的是聰明一世的立地菩薩,最終死在了自己的預言裏,人不殺天殺,這是我所想表達的一個宿命論,做惡之人看似風光無限,實則一筆筆債務都在無形之中積存了起來。後來編輯說成績不錯,讓我續寫,這就有了後邊幾卷的故事。

後邊寫到第七卷暗海巨屍的時候,也就是去往浮屍島的篇幅里,其實還是準備完結的,因為二叔這個伏筆也差不多到頭了,本來是想讓二叔殺了常小旗,以常小旗的肉身繼續活下去,但轉念一想,這樣交代不明白,且編輯又與我商量,說成績不錯,讓我繼續往下寫,這就有了第二次續寫。

然而說實話,二叔之後我並不想開啟更大的篇章,不想在二叔背後再設計一個更大的boss,或者一個更大的輪迴。不客氣的講,任何寫手都有將一本書無限延長的本事,但那與我初衷不符,我只想寫一個我想要的故事。二叔這個,起初確實有伏筆在裏邊(第三卷里太爺常勝的龍血來源,就是伏筆。),只是壓根沒打算深寫,所以第一次編輯找我商量續寫的時候,便開啟二叔這條線了。第二次再續寫的時候既然還未深挖,那就開挖二叔背後的故事,開挖二叔為何會變成今日這般模樣的故事。

其實全文兩百萬字,到頭來不過還是講述我在開頭時所說的那句話,一命二運三風水,人這一生,說句實在的,生是什麼命,死就是什麼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很難做到逆天改命,而現實生活中,真正能逆天改命的,個個都是猛人,我羨慕且敬佩這種人,也希望所有看到這本書的讀者,以後也有機會成為這樣的猛人。

後半段,對二叔(常家第一代先祖)常行之這個人,有着濃墨重彩的一筆,因為我覺得男人活一世,先不說什麼遠大的志向,首先他要孝敬養育自己的父母,照顧自己生出來的後代,這是身為男人最基本的責任,嚴格來講,常行之並不是一個壞人,他只是被時代所浸染,他明白自己一生的使命,身為一個男人,身為一個長輩,他完全合格,他拼了命在戰場上衝鋒陷陣,只是想讓家族後代再不要像他這樣窮困一生,說實話,其實我所寫的常行之,就是對我自己性格的隱射。我父母是農民,窮了多半輩子,在我寫書之後,有了一點成績之後生活有所改變,我目睹過太多太多讓我無奈的事情,我肯定是沒有能力改變社會的,我唯一能改變的只有我自己,只有我的家庭,我希望所有能看到這本書的讀者,尤其是男性讀者,為了家庭,為了父母,為了妻兒,趁着年輕多拼多闖,改變不了自己的命運,也得改變孩子的命運。

文中結尾所說,常小旗這一生,痛快。也是這個觀點的延伸,人若活一生,混吃等死,這樣的人生,安逸舒服,但不刺激不痛快!我不敢保證自己這個觀點一定是對的,但敢拼敢闖一定不是什麼壞事,試一試總好過混吃等死。

至於第十卷時空之眼,是因為第二次續寫時,與編輯商定大概寫到兩百萬字,契約精神不能輕易違背,至少不能讓任何一方有損失,所以第十卷里主要還是寫了常行之性格的形成,但對比前邊九捲來說,這一卷只有十多萬字,篇幅只有前邊分卷的一半,如果深寫,別說十萬字,五十萬字照樣能寫出來,可以,但沒必要。所以,第十卷的故事,主要還是根據自己的興趣,徹底天馬行空了一回,幻想一個猛人回到古代會發生的事情,所以第十卷里沒了懸疑燒腦,沒有了驚人的翻轉,只按着自己的性子去寫,怎麼快樂怎麼來。本來不想讓春芽回到現代,因為人活這一生,不管你曾經多愛那個姑娘,錯過了就是錯過了,時光不可逆轉,我們總會因各種各樣的原因,向現實妥協,現實生活中太多人有太多的無奈,如果真要這麼寫,太偏向於傳統文學的風格。我覺得,大家花時間來看這本書,到最後肯定不想往心裏添堵,所以就讓春芽也回到了現代,算是一個大團圓的結局吧,不讓任何人難受,但這樣一來,文學性肯定就低了不少(話說網文扯什麼文學性……)

最後魔童的出現,也算是迎合了文中開頭所言,一命二運三風水,在魔童登場的那一刻,所有人的命,所有人的運,看似是無序的,實則早已在魔童心中安排妥當,壞人就得死,好人就得長命百歲,我不管現實生活中是什麼樣的,在我的書里,我必須要這麼寫,至少,在我筆下的這個世界裏,極樂昇平。

謝謝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看完了這本書,全書兩百萬字出頭,能看到這裏的,都是頂級鐵粉了,衷心的說一句——謝謝你們!

(有任何想與我本人溝通的,可以關注我的微博——堂前雁本尊。也可以關注我的抖音賬號:866458285)

新書再會。

堂前雁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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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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