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婚前協議(1更)
異地戀很辛苦。
跨國戀更辛苦。
感情的世界裏總有一方會付出多一點,總有一方會遷就另一方……不僅是蓋文在對的時間遇到了尤麗,反過來,尤麗也是在對的時間遇到了蓋文。
她有能力去迎接這段感情了,而不是單方面等男方付出,男女雙方不對等的條件,會讓一段關係失衡——
她如果是個沒有自尊心的,當初不管邵家什麼態度,牢牢抓住邵光榮,厚着臉皮也能結婚。
偏偏她有自尊心,這就會比較痛苦了。
現在蓋文願意堅持異國戀,並且在尋找將事業慢慢轉移到華國的機會,尤麗有了幫忙的能力,而不是眼睜睜看着蓋文一個人付出。
她的眼界,她的能力,和幾年前相比已是判若兩人,她能給蓋文正確的建議,甚至是幫蓋文轉移事業!
這一邊,尤麗是工作戀愛兩不誤,另一邊,邵光榮在一個月內迅速搞定了相親和結婚的一系列流程,速度令人瞠目結舌,夏曉蘭都覺得這事兒辦的太急:
“我們是希望邵光榮快點走出來,但他這也太隨便了吧?婚姻大事,就這樣隨隨便便就解決了,以後再發現不合適……”
周誠並不覺得這需要擔心。
“邵光榮都三十齣頭的人了,他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穩定的婚姻並非只看感情,他現在需要的就是穩定而不是激情。你也不用為女方抱不平,女方能接受這麼快結婚,也有自己的考量!”
能和自己愛的人結婚是幸運,這份幸運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擁有。
好吧,夏曉蘭也無話可說了。
邵光榮的結婚對象,的確是一個各方面條件都和邵光榮匹配的女人。
結婚時沒感情,結婚後也能培養。
就算培養不出愛情,相伴多年後總有親情……人家男女雙方都沒意見,她着什麼急?
周誠說的沒錯,邵光榮都三十齣頭的人了,的確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夏曉蘭和周誠自然要去喝喜酒。
新娘子比邵光榮小好幾歲,鵝蛋臉,長相端莊。
邵光榮他媽看起來高興壞了,兒媳婦完全是按照她的標準挑的,以後婆媳矛盾應該會少很多吧?
夏曉蘭也是希望邵光榮能幸福的,這又不是啥壞人,是周誠的發小,這麼多年下來也成了夏曉蘭的朋友。
邵光榮開不開心?
反正臉上也掛着笑。
這人現在城府變深沉了,什麼喝醉酒管不住大嘴巴的事再也沒發生過,他就不會允許自己在別人面前喝醉,外人自然很難看出他真實的喜怒。
在邵光榮結婚的喜宴上,夏曉蘭還很意外看見單瑜君。
“師姐!”
“曉蘭。”
單瑜君笑起來還是那麼溫柔,大西北的風沙把她的皮膚吹在粗糙了,把她也晒黑了,但骨子裏的溫柔並沒有變……正是這份溫柔化作的堅韌,讓她可以一直紮根在大西北。
康偉笑的牙不見眼的,“趁着光子結婚,小單請了假,我帶小單回家見見長輩。”
康偉說話的時候,單瑜君就溫柔且專註的看着他,康偉笑的越發像個二傻子。
夏曉蘭覺得自己被甜翻了。
她偷偷扯周誠的手,周誠也知道她什麼意思。
“個人性格不同,在感情上的結果也不同,康子也選了自己想要的,挺好。”
康偉又不想混體制內,本來就是自己做生意的,要不要結婚,哪年結婚,又是和誰結婚,有啥關係?只要他開心就好!
邵光榮則不同,邵光榮背負着邵家的期望,終究還是要妥協……所以同樣是情路坎坷,康偉和自己愛的人走到了一起,邵光榮就不行。
康偉可以往大西北跑,邵光榮卻不能放棄一切跟着尤麗出國,這就是差異。
不是邵光榮不夠愛,是有諸多外力和內因影響!
康偉和單瑜君兩人是怎麼決定重新開始的,夏曉蘭沒問,也沒問兩人將來的打算。既然康偉要帶單瑜君回家見家長了,兩人對這些問題肯定是有商議的。
20歲的時候感情來源於衝動和激情,30歲的感情有了理智和厚重,夏曉蘭對朋友的選擇是尊重的!
……
1994年。
是周怡法學院畢業,正式進入A&G律所工作的第一年……她其實都在這個律所工作幾年了,但一直是以助理身份。
A&G招人的要求很嚴格,要不是周怡已經混熟了這個地方,她不是從哈佛、耶魯畢業的,根本別想進來。
不管怎麼說,她的確是從小助理變成了周律師。
齊蔚比周怡牛逼,比周怡早考上,也比她早一年進入A&G律所,如今在洛杉磯那邊工作,洛杉磯有荷里活,娛樂業發達,是適合律師生存的沃土……
周怡也沒想到,在她成為正式律師的第一年,葉小瓊真的當了她的客戶。
她覺得葉小瓊肯定在“監視”她。
等她成了正式律師,就找上門來!
“周律師,我就說過,我們會有合作機會的吧。”
距離上次在京城西餐廳碰面,又是三四年過去,葉小瓊越發有女人味,精緻又漂亮,周怡看看人家一身大牌,再想想自己的收入,決定不把這個大客戶往外推——為什麼不能賺葉小瓊的錢呀?要當律師,還有這麼多窮講究,那她會窮死的!
雖然決定了要公私分明接下葉小瓊的委託,但葉小瓊的來意,還是讓周怡意外。
“你要和未婚夫簽婚前協議?”
“是的,這種委託你可以做吧?周律師,我可是很信任你的,你務必要好好保護我的婚前財產。”
葉小瓊很認真說道。
周怡也鄭重點頭,“你放心,我肯定會為客戶爭取最大的保障。”
葉小瓊是該簽婚前協議,上千萬美元的婚前財產呢,誰要是遇到過袁翰那種男人,吃一次虧都得學乖了。
不過葉小瓊的未婚夫,身家比葉小瓊還豐厚啊。
周怡頓時有點擔心……這協議要是男方提出來簽的,也太防備葉小瓊了吧?
葉小瓊心想,周怡就算當了律師也沒啥大變化,主動解釋了兩句:
“我愛我的未婚夫,他也愛我,他的錢比我多,婚前協議是我要求籤的,因為我想這段婚姻能純粹一點,和我結婚並不需要他減少自己的財富來增加我的……當然,如果婚姻期間有誰不忠,不忠的一方在離婚時必然要大出血的,我覺得這很合理。”
這才是真正的吃一塹長一智。
我不貪你的,但我也要保護好自己的。
女人可以為愛瘋狂,千萬別為了愛變大傻逼!
葉小瓊很坦然,婚前協議不僅是保護各自的財產,也有一種約束在,誰對婚姻不忠誰就要大出血,這條款可不僅用來約束男方,對她也是同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