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裹腳布
太史言睜開雙眼的一瞬間,劇烈的疼痛又如潮水般襲來。全身哪都疼,同時感到被重物壓着,呼吸困難。等他完全睜開眼睛,看見夢中BOSS的碩大肩膀,壓在自己的胸口上。
“之前不是做夢嗎?難道洗腳才是夢?哇!臉好熱、腳好冷、全身都疼!喘不上氣。”他忍痛用力從BOSS身體下,一點點挪蹭了出來。這才仰面朝天的舒了口氣。
天已經黑了。他看看自己的腳,還是骷髏腳,小腿上的爛肉已經結痂,腳骨上還有一些灰白乳狀的液體,他急忙用脫下爛成布條狀的上衣,勉強把自己的骷髏腳,和小腿上外露的骨頭擦拭乾凈。“麻酥酥的,不怎麼疼了?”。在看看自己赤裸的上身,好漂亮的排骨!
他暗自詫異:“我怎麼活下來的?這樣的傷,早就應該失血而死了吧!”他又看看身上,之前全身都密佈着交錯的齒印,現在居然都沒了!只剩下乾涸的血痂。“被咬了怎麼多口,腳都被吃沒了,我居然沒死,也沒變成喪屍!難道我也進化了?應該是!那我還算不算個人啊?半人半屍?管不了那麼多了,活着就好!”
他摸了摸自己的臉“嘶!疼,疼”感覺自己的臉,入手的觸感好豐腴。“看來被扇的不輕,還沒消腫!”
“既然還活着,趕緊爬回城吧!不行,這雙腳怎麼見人啊!非把我當成喪屍不可!”
他趕緊藉著月光,四處爬行尋找。想找些東西,把骷髏腳包裹起來。
他回想起自己是幾天前,跟着搜索隊伍,去興嶺市搜尋物資,返回時,被屍群追趕。由於車子拋錨,只能跳車逃生。結果不知道誰用硬物,打在他腦後。他失去知覺后,再醒來,就發現自己被一群喪屍啃食。還沒等他掙扎,身邊巨大的爆炸聲,和劇烈的衝擊波,讓他再次陷入昏迷。
“我在牆外躺了七、八天了?那個狗日的暗害我?我跟誰都沒仇啊!卧槽,好餓啊,好渴啊!”他一邊想着,一邊忍着饑渴和疼痛,在地上爬行着。想找到一些破布或者其他什麼東西,可以包裹自己的骷髏腳。
太史言在這片瘡痍遍佈、焦土爛石、到處是喪屍的殘肢斷臂、肝髓四流的野地里,緩緩的爬着。猶如條半殘的野狗。他看到破衣爛布就收集,他發現自己上肢的力量很強,爬了半天一點不累,只是覺得餓得發虛。
終於他覺得差不多,就停下來,翻身坐在地上,從褲襠了掏出這些爛布。他也沒別的地方塞,然後一條一條,一塊一塊地,拼湊着綁在自己兩支骷髏腳,跟小腿骨上。好不容易綁完,自己欣賞了一下“這手藝,這活計,做的漂亮!”太史言雖然文化不高,孤兒院只教到初中,他自學到高中。但是為了養活自己,從14歲開始各種打零工。在農村蓋房子的時候、綁腳手架子;幫老鄉編筐扎簍、結漁網、撘柵欄,倒是練出個心靈手巧。
他想站起來試試走兩步,結果不行。疼到無所謂,沒有肌肉和神經,控制不好穩定,一走就會摔倒。“算了!還是爬吧!沒想到,自己下半生,要當殘疾人了!”
太史言一路飛快的向高牆飛爬,想着快點回去,就能早些喝上水,吃點米糊糊充饑,也許還能給個饅頭啥的,再髮根火腿腸,就美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