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7
()那天安晨破天荒的一早出來就和我們一起吃飯。看起來神采奕奕的,帶着若有若無的笑。我問他,“你吃了什麼歡喜果子。”
他瞪我,“怎麼說話呢?”
任至哲堅定的站在我這邊,扶着眼鏡也問,“是啊,兒子,吃了什麼歡喜果子。”
安晨憤恨的看着我們倆,“吃你們的飯!”
也不知道為什麼,看安晨心情不錯,我的心裏也跟着明媚起來。對任至哲說,“伯父,今天太陽這麼好。咱們也不要總在小花園裏溜達了,你不是說帶我在香港四處玩玩,咱們出去好不好。”
安晨放下土司,看着我,倒不再是生氣的樣子,“嘖嘖,還學會撒嬌了。”
任至哲大笑,“好,聽安然的,今天去馬場。”
我擺出勝利的手勢,心裏也真的很是期待。我對賽馬有着天生的興趣,往嘴巴裏面塞了幾口便不停看向窗外。
任至哲笑着說,“還是孩子啊。”
我的心一暖。做孩子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情。
他斜睨安晨一眼,擺出不屑的神情,“怎麼太陽從西邊出來了,肯和我們一起吃飯?”
安晨不說話。
過了一會兒任至哲正色道,“你老子問你話你也敢扛着不說了是不是。”
安晨無奈的看着我們,“想明白了一些事情,行不行。”
任至哲笑的一臉皺紋,倒是倍添慈祥,“好啊!頓悟了。不和我冷戰了是不是?”
安晨的臉又紅又紫,想他平時做任務雷厲風行,被老父親訓斥也是這幅無可奈何的德行。
我插嘴,“你一會兒跟我們一起去馬場吧。我最喜歡賽馬了。”
他看了我一眼,似乎冷笑了一聲,又低頭吃飯。
我料定他是不會去的,這個人不喜歡任何娛樂活動。於是閉了嘴,不想自討沒趣。這些天在任家的日子過的美滋滋的,任至哲對我就像對女兒一樣,這幸福讓我有種幻覺,彷彿以後的日子,都能這樣過。
安晨喝了最後一口牛奶,“好,我也正想去馬場看看。”
我差點被土司噎住。
而任至哲緩緩看向他,“你小時候從馬上摔下來過,不是從不跟我去馬場?”
我說,“你還有這麼糗的事情?你當時多大,摔下來哭了么?”
安晨的臉都綠了,任至哲說,“也不小了,有十一二歲了吧,非要跟着大人去騎馬,轉了720°才落到地上,當時可把我嚇壞了。安晨臉都白了,但沒哭,我們一直以為他是很勇敢很堅強,誇獎了他很久,直到出了馬場,人家哇的一聲哭起來……才知道剛才那不是勇敢,是被摔傻了。”
我想我笑的一定是稍微誇張了一點,真的氣到安晨了,一甩手就上樓去了。
我在他身後咕噥,“怎麼這種臭脾氣。”
任至哲說,“這脾氣像我。”
我也不好接話,擺弄着小銀勺。
任至哲嘆了口氣,“安然啊,其實,脾氣擺在臉上讓我們看出來,說明他真性情。和他大哥不同……”
我想到了任敬軒那張時常微笑的臉,窗外艷陽高照,卻又覺得冷。
“老大啊,太精於心計,心胸又不夠豁達……”
“大哥怎麼沒回家裏來看看?”
任至哲沒有答話,叫了司機。菲佣推着輪椅,“我先上車,你去書房,我的桌子上有個首飾盒,你把它拿下來,我有話對你說。”
我應了一聲,便轉身上樓,瞥見安晨的房間門虛掩着,我敲了敲門,“傻小孩,真的不和我們一起去馬場?不要緊,有我保護你呢。”
他背對着我,“走你的!”
我笑着離開,去任至哲的書房取了首飾盒。那首飾盒是很久以前的款式,卻精美異常,純銀質地的盒子上鑲嵌着大大小小的水鑽,陽光底下一照,明媚的刺眼。
任至哲已經在車上坐定,我跟着上去。
車子一路下山。中環鬱鬱蔥蔥的樹,護着道路成了一道綠色的長廊。陽光溫馨恬靜,微風和煦輕柔。司機開的很快,我的心情如同嗖嗖穿過耳邊的風,愉悅和歡暢。我將首飾盒遞給任至哲,他沒有接過去,而是讓我自己打開。那盒子很大,裏面卻只放了一隻翡翠玉鐲。
“我認識夢琪的時候還是個窮小子,沒錢給她買好東西,這玉鐲子也着實不值什麼錢,卻是我辛辛苦苦一年攢下的錢買的。”我拿起那鐲子對着陽光看,父親喜歡琢磨玉器,我也跟着知道點,這翡翠翠的不多,星星點點的溶在半透明羊脂斑的玉石里,像一屢碧綠的血。的確不是最最上乘的玉,卻也美得玲瓏剔透。
“這鐲子卻一直陪着夢琪到她死的那一天。”任至哲嘆口氣,“比我陪她的時間要長的多。”
任至哲替我把鐲子帶上。
我忍不住問,“伯父,當年您為什麼要離開夢琪。”
他看向窗外,我知道自己問錯了。
“老大的母親當時是組織老大的千金。她看上了我,而我也一時着迷於財富。年輕的時候太自信,覺得先要闖下事業,繼而什麼都會有。我和她結了婚,生了敬軒。
後來我的手下在東南亞站穩了腳跟。我派人把夢琪從歐洲接到了馬來西亞,在那裏買了一棟房子。可夢琪卻說,她不再愛我。我強迫她留下,有了安晨。卻被沛珊,哦,就是敬軒的母親無意中得知。
那時候我的岳父還在世,想殺掉他們母子易如反掌,我在他面前跪了三天三夜,求他放過夢琪和安晨。第四天,老頭子說,你走吧。和那賤女人過日子去。我當時昏了頭,真的信了。我想這些年的一切,得來雖然不易,丟掉亦不可惜。只要我和夢琪安晨可以好好的在一起。到了馬來西亞才知道他派了兩個殺手跟着我,可我在馬來西亞的兄弟早就不爽老頭子的分贓不公,殺了那兩個人,我在那裏躲了一陣子。夢琪似乎也不那麼怨我了,那是我和安晨還有夢琪最幸福的時光。過了幾個月,老頭子突然死亡,組織群龍無首。再接下來,我做了頭兒……”
“那不就能和夢琪好好生活了么?”
任至哲搖搖頭,“老頭子去世以後,沛珊便一病不起。想來我也愧對她,愧對敬軒。夢琪說她不要這個名分,她在馬來西亞很開心,不想和我回香港,只要我時常來看她就好。”
我驚訝的看着他,他說,“不是你們小孩子能理解的。我與她分開太多年,中間太多的誤解、掙扎、原諒……她什麼也看淡了……只想平靜,若是接到香港,天天慪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我把安晨接了回來,讓他有最好的條件,接受最好的教育。那時候我一年會花三個月的時間去馬來西亞陪夢琪,有時候安晨在學校沒有放假,我便不帶着他。回來的時候卻發現他全身都是傷,問是誰打的。他怎麼也不說。我心裏怎麼會不明白,留在家裏敢對安晨動手的只有兩個人,沛珊卧病在床,能這樣做的,只有老大。”
“任敬軒?”我念出這個冷冷的名字。
任至哲揉揉自己的太陽穴,深深的嘆氣,“我猶如瓮中之鱉,想來是逃不掉了。如今香港的人早被他換了,全部是他的人。”
我知道“他”便是任敬軒,就問,“他要幹什麼?”
“這份家業原本就是他的,可他要的不僅僅是這份家業,要的更是我們的痛苦。”
“為什麼?”
“說來話長。”
“那……那我們怎麼辦?”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弱點。我的弱點是安晨,安晨的弱點是你。如今我們三個都在香港,命運吶,只能交給老天爺了。”
他搖下車窗,眯着眼睛看向窗外。似乎沒有什麼擔憂,只是有些悵然。我看向他,他雖老了,目光也依然剛毅,輪廓依舊硬朗分明。
“伯父,我想您誤會了。”
我正想說,這孩子只是個意外。我和安晨之間……
任至哲笑了笑,拿起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裏,他的手粗糙卻溫暖,我觸碰到他手心裏從橫交錯的紋路,心裏突然好難受。
他說,“我知道你要說什麼。可當年你能活下來,是安晨和老大做的交易。”
我瞪大眼睛看他,他卻沒有再說任何關於交易的事情。
“安晨強過我,至少在感情上,他有令人佩服的執着。”
我不信他說的話,“伯父,不然我們一起去馬來西亞吧。您不是說有好兄弟在那裏?”
任至哲搖搖頭,“今天晚上,我會派人送你和安晨走。”他從上衣的口袋你拿出一隻金筆交給我,“去那裏找代號351的人,他們會安排你們下一步。再也別回香港。把孩子生下來,讓孩子過普通人的生活。”
我反握着他的手,“大哥再怎麼厲害,想來也鬥不過伯父您。我和安晨留下來陪着你。”
任至哲沒有說話。
到了馬場。有人領着我們來了最好的獨立觀景台。
任至哲若無其事的跟我介紹那些馬的特性,這裏的馬都是英純血馬,高大威猛,閃電般的速度在馬場上飛奔。我的心思卻全然不在賽馬上,在車裏任至哲和我說的那些事情,越發的讓我可怕。
“伯父……”
他揮揮手,“不談別的,看馬。”
有西裝革履的男人走近,任至哲的保鏢放他進來。
“老爺。”那人恭敬的鞠躬。
任至哲收回看馬的眼光,“昊炎來啦!走,裏面說話。”
我們進了房間,任至哲對我說,“安然,這是我徒弟,吳昊炎。如今這個情況,我只能信任他了。今天讓昊炎帶着你和安晨去馬來。”
“為什麼您不和安晨說。”
“那小子的倔脾氣,我這把老骨頭,可綁不動他。我想他是知道老大讓他回來的意思的。我原本也讓人帶了信給他,讓他近期不要回香港,可那小子從來就不聽我的話,先是去了斯德哥爾摩暴露了行蹤,後來我在斯德哥爾摩安排人讓他逃往馬來,他又放棄,帶着你來香港看我。”
我一怔……原來有那麼多的事情,我不知曉。都是他一個人扛着,一個人處理。
“他太自信了,竟然帶着你來。可我知道他心裏怎麼想的,他想讓我們見一面,讓我這個老頭子見見兒媳婦和未出生的孫子。然後不管發生什麼,我們彼此都不後悔。”
任至哲笑的慘淡,“我一直以為他不原諒我。可他終究還是原諒了……他是個脆弱敏感的人,安然……”他深深的望向我,眼中充滿了期待,“你好好對他。”
“昊炎,這兩個孩子就交給你了。”
吳昊炎深深的點頭,“老爺,放心罷。”他掏出手機撥了號碼,一個手下過來,“老爺,您暫時住到我那裏去,我這就帶着小姐去機場,讓阿虎去公館接少爺。”
“你小子辦事越發的妥當了。”
吳昊炎恭敬的鞠了一躬,“都是老爺的教導。”
任至哲對我說,“小然,你這就跟昊炎走。”我愣在那裏還沒有反應過來,吳昊炎的手下已經把我按進了車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