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折的三代機強6
在1974年初,西沙海戰爆發。戰鬥中,我海軍以2艘獵潛艇和2艘掃雷艇對抗南越海軍的3艘驅逐艦和1艘護衛艦,以小抗大以弱擊強,並取得了沉傷敵4艘艦艇、並俘虜49名敵軍的戰果。西沙海戰雖然以我軍的全勝告終,但暴露出海軍在作戰中無法得到有效的空中支援的問題也不容忽視。由於空軍和海軍航空兵現有裝備性能上的限制,我海軍在作戰中無法得到有效的空中支援。如果在戰鬥中遭遇敵軍的全面空中打擊,後果將不堪設想。在當時我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裝備的各型戰機中:殲-5、殲-6、殲-7等缺乏對地攻擊能力;作為攻擊機的強-5的航程又過短,載彈量也過少,無法適應瞬息萬變的高強度現代作戰;而作為轟炸機的轟-5和轟-6速度太慢,且缺乏足夠的自衛能力,無法滿足水面艦艇編隊的火力支援需要。於是,深感缺乏一種先進的支援戰機中國空軍和海軍航空兵在西沙海戰結束后不久就分別向三機部提出各自的新型戰機設計指標要求。要求航空部門研製一種新型的戰鬥轟炸機來滿足部隊的作戰需要。
由於以當時中國航空工業的實力,根本無法同時研製兩種分別裝備空海軍的新型支援戰鬥機,因此三機部決定採取“一機兩型”的辦法,根據軍方提出的要求,確定了新型飛機的技術性能,並決定海、空軍使用同一種機型,裝備不同種類武器和機載設備來分別滿足海、空軍的需求。滿足空海軍不同的需要。
1976年,三機部向下屬各飛機製造廠下達了設計要求。瀋陽飛機製造廠和南昌飛機製造廠很快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其中,南昌飛機製造廠提出強-6設計方案,瀋陽飛機製造廠則提出了殲轟-8設計方案。西安飛機製造廠則稍後提出了“飛豹”設計方案。沈飛的殲轟-8,就是殲-8的對地攻擊改型。起先,三機部是傾向於瀋陽提出的殲轟-8方案的,但由於此時殲轟-8原型機尚未定型,該方案在實際運作中的風險係數過高,因此殲轟-8方案最終被否決。殲轟-8方案在被否決后,南昌飛機製造廠和西安飛機製造廠幾乎同時開展了新機研製工作。
從60年代到70年代這段時間,世界航空界非常流行可變翼技術的應用開發,這一時期採用這種技術的代表機型主要有美國的F-111和蘇聯的米格-23等。可變后掠翼技術主要是為了平衡飛機高、低速飛行時對於主翼要求的矛盾,但會帶來結構重量的增加和一部分性能的降低,而且提高了研製成本和技術難度。這股潮流對中國航空工業也產生了相當程度的影響。在六七十年代裏,在強-6的研發之前,我國用一批武器裝備從埃及換了一批米格-23MC,並對其可變后掠翼機構進行了研究。隨後部分科研人員建議在吸取米格-23MC和從越南戰爭中獲得的美製F-111的基礎上,發展我國的下一代殲擊轟炸機。中國唯一具有強擊機製造經驗的南昌飛機製造廠,在強-5總設計師陸孝彭的堅持下,決定在米格-23MC的基礎上,發展一種單發單座超音速強擊機作為強-5和殲-6的共同後續機,並命名為強-6。在此期間,陸孝彭不辭辛勞,多次走訪空海軍司令部和基層強擊機部隊,制訂了“強-6戰術技術要求”,並於1979年2月根據三機部的要求,提出了強-6總體設計方案。
從南飛提出的設計指標上看該機的性能十分理想,再加上還採用了國際時髦的可變后掠翼方案,而且已經大體成型了。該機所選用的WS-6發動機(該發動機及其多種改型也是我國70年代末期醞釀的一系列新機型的主要動力)也於1980年10月達到了性能設計指標,所以三機部最終決定採用南昌飛機製造廠的強-6方案。
強-6是在米格-23MC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當然同樣採用了懸臂式上單翼結構的可變后掠翼的佈局,這種結構阻力小,穩定性好,適合于飛機的高速突防,並為對地攻擊武器提供了一個理想的發射平台。
雖然從上世紀六十年代末開始,中國就已經展開了對可變后掠翼技術的研究,並從獲得的F-111和米格-23上得到了直接的學習機會,但在強-6研發之前,我國的可變后掠翼技術還一直沒有達到真正裝機實用的水平。
為了克服這一攔路虎1980年,在陸孝彭的主持下,我國開展了一項大型部級科研課題????變后掠翼技術的預研任務。經過八年多的努力,這一研究課題在設計技術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這一成果成功地解決了可變后掠翼技術的氣動佈局(轉軸位置、翼型、動態響應等)、機翼結構優化(轉軸街頭、三維應力計算,多約束優化技術等)、驅動機構及飛機控制系統一系列難題,為強-6的研製奠定了基礎,填補了國內空白。
採用可變后掠翼技術的飛機的一個共同的缺點是機動性不好。由於空軍當時提出新型機要具有一定的對空作戰能力,於是該機改為採用機腹進氣,以適應飛機大仰角飛行時的進氣量問題。
從外形上看,強-6彷彿就是結合F-16和米格-23特點的“混血兒”。它的採用上單變后翼佈局的主翼,還有垂尾和平尾類似於米格-23,進氣方式則採用了與F-16類似的機腹進氣方式。
在強-6的研製過程中,充分體現出了中國航空工業趕超世界先進水平的強烈願望??除了採用可變后掠翼技術之外,另一種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后興起的新技術??戰機電傳操縱系統也我國航空工業科研人員的攻關對象。
我國科研人員首先向模擬式三餘度電傳操縱系統發起了衝擊。以從國外獲得的相關技術為基礎,我國科研人員採用反向編譯的方式,憑着驚人的毅力,解讀了國外該項技術的設計語言,並以此為基礎開發出了我國第一代戰機電傳操縱系統。
我國設計的第一套戰機模擬電傳操縱系統具有可靠性能好、自動化水平較高等特點。該電傳操縱系統主要由信號轉換裝置、飛行控制計算機、電纜和動作裝置組成。這種操縱系統能將飛行員發出的操縱信號,經過變換器變成電信號,再通過電纜直接傳輸到自主式舵機。該系統的優點是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易於安裝、改善了飛機操縱品質、提高了操縱系統的可靠性並減輕了飛行員的工作負擔。強-6選用了我國第一種真正的實用性大推力渦扇發動機――渦扇6(WS-6)。該發動機的研製工作始於1964年,歷經17年的艱辛努力,於1981年達到了實用水平。該機最大軍用推力為71千牛,最大加力推力為122千牛,推重比為5.93。為了滿足我國當時研發的第3代戰機殲-13的需要,1983年,我國又在該發動機的基礎上研製了WS-6G型發動機,加力推力達到138千牛,推重比達到7。這些指標和美俄空軍目前的主力發動機F100(用於F-15、F-16)和AF?31(用於蘇-27系列戰機),已經基本達到了同一水平線。
在具體的性能指標上,該機最大武器載荷4500千克,作戰半徑900千米。除了強大的對地攻擊能力外,其空戰性能優於米格-23。
強-6作為一種對地攻擊兼有對空作戰能力的多用途戰機,其航電設備比它的前輩強-5有了革命性的進步。
強-6的機載電子設備基本上選用的都是我國仿製和改進自米格-23BN上的相關設備,主要包括有:改進自“高空雲雀”、具有多種對地攻擊模式的新型雷達、激光測距儀、瞄-6型瞄準具、雷達告警系統以及通信電台、無線電高度表、無線電羅盤、近距導航和着陸系統等。
其中,具備對地功能的新型雷達和先進的瞄準具,使強-6能夠充分發揮其準確對地打擊的強大火力。模擬計算結果表明,裝備該火控系統后,強-6發射空對地火箭彈的有效命中精度比強-5提高了3倍,同時能制導新型空地導彈對目標實現防區外精確打擊。
但是,該系統和仿製的其他蘇聯電子設備一樣,大多採用電子管和電晶體混合元件,導致設備體積、重量大,相比同期的西方產品顯得落後。不過,如果能成功裝機,也能夠實現功能設計的預期目標。我國科研人員在設計過程中,通過仿製、改進蘇制航電設備,鍛煉了系統綜合能力。
總體上講,強-6的技術水平已經超過了國際通用的二代噴氣戰機如米格-21、米格-23,F-4等,但和F-15等三代戰機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將強-6定位為一種具備了部分第三代戰機特徵的第二代半噴氣戰鬥轟炸機,是比較適宜的。
在強-6研製過程中,設計人員遇到了重重困難。首先是結構超重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和蘇聯米格-23戰鬥機相比,我國在其基礎上研製的變后掠翼機構要超重12%,不僅減小了戰機的載油量和載彈量,還嚴重影響了其作戰半徑。其次,雖然我們已經基本摸透了可變后掠翼的結構,但對於它的控制系統我們則很難解決。即使在我國成功開發出了國產第一代電傳操縱系統以後,這一問題依然未能得到圓滿的解決。一方面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另一方面也無法從技術所有國直接獲得,所以只能自己一步一步試驗,飛機研製計劃也因此而一拖再拖。致使研製時間大幅滯后,繼續研製還要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和資金。另外,計劃採用的WS-6發動機遲遲無法定型生產也導致了強-6計劃的夭折。和這個時期我國開發的其他許多重點型號――如殲-9,運-10等一樣。強-6最終也沒有逃過中途夭折的命運。導致強-6計劃夭折的因素是多種多樣的。如發動機的可靠性遲遲不過關、可變后掠翼技術、採用的複合材料的攻關時間過長等等最主要的,還是軍方裝備需要的改變,到了80年代中後期,軍方認為可變后掠翼佈局並不是將來作戰飛機的主流。而強-6經此一擊,也就註定了最終下馬的命運。
另外,在強-6研製期間,其假想敵的武器裝備情況也發生了變化。20世紀80年代中期,蘇軍已經開始裝備S-300PMU和9M38“山毛櫸”等新一代地空導彈系統。當時衛星圖片顯示,蘇聯已將其部署在我國邊境附近。強-6尚未出世,便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更為主要的是,與強-6同時期開始研製的殲轟-7“飛豹”戰鬥轟炸機的進度已經走在了強-6的前面。與強-6相比,“飛豹”氣動佈局和機體結構更為簡潔、機身內部空間更大、載彈量更多、作戰半徑更遠。到八十年代末期,隨着“飛豹”成功完成首次試飛,強-6研製計劃實際上已經宣告下馬。雖然強-6最終僅存在於圖紙和人們的想像里,但其部分技術後來用於“飛豹”和殲-8改進型號上,也算是另一種形式的新生了。
其實強6在1984年被徹底甩棄前設計開發組還努力吸收美國F-14的技術經驗試圖開發一款變翼型式的戰鬥機!如能成功也不失為一款具有三代初性能的先進戰機!可惜由於軍方的決義已定不得不再被放棄!但本文中我肯定要讓它與那些曾被拋棄的同輩們一起複活並走向世界的!(老實說為了能讓這些優良的方案存活下來對外出口是必須的!既能與國際先進平台接軌保障團隊發展又能給國家掙取急需的外匯,無論是政治還經濟等國內外因素都是必須的!最後我還要鄙視空軍,冷戰中無論是蘇美兩霸還英法兩強甚至是瑞典那樣的小國其空軍體系中都湧現出了一大批具有先進技術指導思想進爾為本國空軍兵器發展提出大量有益提案和長期有力支持的軍官駕駛員!而我國空軍哪?不是我瞧不起他們,自韓戰后不是好高務遠的一味追求高指標對科研部門瞎指揮亂要求便是一味包守自閉!當年一大批項目被砍除了高層的原因外空軍缺乏對先進技術追乾的堅定決心也要負其中很大責任!當年殲7項目中要不是屠老的生死相賭說不定這個國內自主項目中最後一個閃光點也被他們以‘不需要’為由改口砍掉了!運十項目本來也算掛在空軍重點平台之中可就因為覺得‘不需要’連點油錢都不願多給讓其存活!渦扇6的下馬我查資料還發現當時有人提出了乾脆讓大批落後的殲6退下,早點關閉其生產線!這樣省下來的經費還是夠支撐包括渦扇6等好幾的重點項目的!但卻被空軍無理由的拒絕了,就這樣生產線開到了1986年才停,殲6又在崗位上死頂了10多年才退休!這其中要能省出一部分錢來當年的航空工業大計也不至於拉下這麽多!我並不是要殲6全面退出但空軍高層頭腦僵化思想保守長期以來從未對我國的航空工業健康發展做出真正的有力支持!不是在虛浮時胡亂要求就是在航空工業急需支持時退縮不前,我國航空工業的多年短板空軍必須負主要責任~~\');牛bb小說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