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因為愛
我叫陸漫漫,父母給我取這個名字,不是來自於“路漫漫其修遠兮”這句詩。只是因為重疊字好記,好念。
2013年10月11號晚上,18歲生日剛過,我拿起一枚刀片,划向手臂,結束了生命。
我死了,平躺在床上,鮮血染紅了大紅色被單。
可我是笑着合眼的,最後的感知告訴我,終於要解脫了。
是的,活着,比死了痛苦多了。
死了,我就看到一隻雪白色的影子從窗戶上飄進來。
噢,那是天使。
小天使輕盈的落在枕邊,它問我:“你還有什麼願望沒實現嗎?”
我的靈魂望着我那副殘肢軀架,悲傷不已。
活着的時候,我沒有一天好好善待過它,到死還不忘划它一刀。
我說:“我想去見一個人,我想告訴他,我喜歡他。”
天使說:“黎明之前,我送你一個夢境。”
“夢境?”
我還沒有問那個夢裏有什麼,接着,我回到了肉體中,好像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保留了從前的記憶,在不知不覺扭轉的時空中,繼續生活……
隔天清早,媽媽敲響了房間的門,因此,我從一場夢幻的婚禮中,回到了現實。
沒聽到我的回應,媽媽怒氣沖沖的衝過來掀開我身上的被子,結果看到的,卻是一具冰冷的屍體。
媽媽嚇得連忙後退,癱倒在地兒,說不出話來。
接着,連滾帶爬的跑到客廳給在外地工作的爸爸打電話,結巴的說:“快回來,女…女兒…自盡了。”
掛斷電話,媽媽壯了壯膽,又折回我那堆滿雜物的房間。
她慢慢朝床邊靠近,她看起來,全身都在發抖,她的大女兒死了,她最先感到的是害怕,而不是悲傷。
然後,媽媽伸出手,探了探我的氣息,確定已斷氣。
好像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她的恐懼逐漸消亡,鼻子一酸,說了一句:“你怎麼那麼傻?隨便罵你兩句就想不開呀?”
隨便?這個詞,未免用的輕佻了。
我看着媽媽,她開始揉眼,還不忘出聲罵我。
我想過去抱抱她,對她說我很抱歉,還是沒能走遠一點死去。我說我不怪她,我不是帶恨而終的。
可我是透明的,我說的聲嘶力竭,她聽不見,也看不見。
小天使煽動的翅膀,它在催我,它說:“你該走了。”
我說:“我想再等等。”
等什麼呢,我也不知道。
天使又問我:“你後悔嗎?”
我毫不猶豫的說,不後悔。
雖然我的生命永遠定格在18歲這晚,但在天使送我的夢境中,我與我最愛的男孩相識相愛,許下了共度一生的諾言。
我知道,我沉睡之後,我的眼睛還留在世上。
臨走之前,我在遺囑上寫了最後一行話:請把我的眼睛,贈給沐歌先生。
沐歌先生,是一個偶像,一個歌手,他長的特別好看,我對他一見鍾情。
上個星期,他出現嚴重的車禍。
好不容易脫離了危險期,被告之,雙目永久失明。
他那如星光般的雙眸啊,失去了色彩,整個世界都陷入了黑暗。
18歲之前,我一直在質疑我活着的意義。
每天拖着沉重的軀體,得過且過。
要說恨,也恨過。恨疾病不幹脆一點,直接奪走我的命,也恨老天不大方,只給我一口氣吊著,活的比狗累。
後來,我得知了沐歌的存在,他的出現,在我不幸的命運中,扮演着至關重要的角色。
他華麗的裝飾着帥氣外型,站在最顯眼的地方,接受鮮花與讚美。
我沒有嫉妒他所擁有的一切,他讓我看到了這個世界上除了痛苦,確實還有美的東西。
那是他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
那一刻,我忽然有了自己想要守護的東西。
而這,便是我活着的意義。
如果我99%的不幸,能給你帶來99%的幸運,那麼,我願意。
最後那1%,請原諒我,自私佔有。
因為我想把它嵌入你的眼睛中,看看別的風景。
我想讓你,也看看我。
爸爸馬不停蹄的從外地趕回來,我冰冷的屍首還在床上睡着,一動不動。
爸爸看了我一眼,雙眼紅彤彤的,像哭過。
他失去了理智,揪起一旁早已淌干淚水的媽媽:“你還我女兒來,你還我女兒。”
媽媽沒有掙扎,只是哭,狼狽哭。
還是大伯及時把爸爸拉開,否則他很可能擔上打老婆的罪名。
“都是你,整日打罵她,羞辱她,她被你活活逼死了,你這個惡毒的婦人,你逼死了你女兒!她有什麼錯?她只是生病了,她有什麼錯?”
“友生,你別這樣。”大伯上前勸阻,並把遺囑交給他手中:“你看看,這是漫漫寫的。”
爸爸顫顫巍巍的接過遺囑,紙張里歪歪扭扭的寫着兩行無力的字:這是我的選擇,請原諒我吧最後的自私。另外,請把我的眼睛贈給沐歌先生。
除此外,什麼都沒有了。
淚滴滴在紙張上,暈染了字跡,爸爸抱着我的軀體,老淚縱橫。
“漫漫啊…我可憐的女兒,爸爸回來晚了,爸爸對不起你…”
幸好,我那六年級的妹妹寄宿於校,沒有看到這個晦氣的場面。
三天後,我被下葬了,一切從簡。
同日,我的眼角膜送到了沐歌先生的主治大夫手裏,手術很順利。
兩年後,爸媽已經從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傷痛中出來的差不多了。
爸爸沒再上外地替人打工掙錢,在本地弄了個裁縫店,替人縫縫補補。
這天,家裏來了一位客人,一見如故。
來人是一位長相俊朗的少年,眉清目秀,那雙眼睛,像星星般明亮,不對,像浩瀚星海。
來人問:“請問,這是陸友生叔叔的家嗎?”
“我是,你是?”爸爸着迷的看着他,似曾相識。
“您好,我是沐歌。”
沐歌。
對這個名字,爸爸並不感到陌生,便把他請進了屋。
爸爸跟沐歌提起了我,還拿我小時候的照片給他看,一個中年男人,頭一次在生人面前失態,潸然淚下的,讓人好不動容。
之後,沐歌提出要來看看我。
爸爸同意了,親自領着他去到墳地。
出門之後,沐歌手裏多了一束百合,帶到了我的碑冢前。
“你好呀,漫漫,我是沐歌。”這是他的開場白。
爸爸把沐歌帶到那裏,沐歌怕他傷心,稱要獨自與我待一會兒,讓爸爸先回家。
然後,他拿出手機播放了一首我生前最喜歡的歌——《照亮我的路》
他說:“漫漫,很遺憾,以這種方式與你相識。你一定,是上帝派來守護我的天使,即使你已經回到屬於你的國度去了,也要把最珍貴的東西給了我。”
沐歌說了很多,他說我可愛,說我善良,說的最多的就是我不應該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因為他還想抱抱我,了解我……
說著說著,他流下了眼淚。
那是我的眼睛,比他原來的還要美麗。
“我告訴你一個秘密哦。”沐歌湊近墓碑,蹲下身子悄悄的對我說:“我夢到過你,而且,你做了我的女朋友。後來,我們還結婚了…”
沐歌笑了笑,又說:“先說好,這一世,我幫你照顧叔叔阿姨,下輩子,你要來照顧我,好不好?”
這時,起風了。
不遠處的藍楹樹飄來了幾片紫色花瓣,正好落在沐歌腳邊。
嗯,我願意。
我使勁的點頭。
沐歌拾起藍楹花,看了好久,放進了口袋。
沐歌要回去了,他是一個公眾人物,自那以後,他不在電視上,就是在跟我爸下棋,山坡上彈琴,已然成為了陸家的一份子。
月台上,爸爸媽媽與妹妹送別這個擁有我的眼睛的“家人”。
沐歌朝他們揮揮手,他們好像同時看到了我的影子。
妹妹說:“如果姐姐還在,就好了。”
沐歌的社交網站隨之更新了新動態:
——白蛾子像美麗
黃昏的傷口
在詩人的眼裏想起黃昏
聽見村莊在外被風吹拂
當你一家三口走下月台
我端坐車中
如月球居民
病少女無遮攔的鹽鹼地上的風
吹在你臉上
病少女清澈如草
眉目清朗,使人一見難忘
聽見了美麗村莊被風吹拂
我愛你的生病的女兒,陌生的父親……
2013年10月11號,我結束了自己18歲的生命。
18歲之後,我在夢境裏度過了富裕的一生。
我是快樂的,因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