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你求我
溫雲卿奈何不了這男人,只能當他不存在,拎着手提袋快步往前走。
一輛邁巴赫出現在帝都的街上沒什麼,可是整整一排,以步行的速度移動,就很惹眼了。
溫雲卿注意到有不少人都拿出手機,準備拍照了,嘆了口氣,冷冰冰地對穆廷深說:“開車門。”
徐臻停下車,穆廷深主動伸手把車門推開,然後身體往另外一側挪了挪,給溫雲卿讓出了位置。
溫雲卿上車后,車門關上,穆廷深問她:“要去哪?”
“文具店。”她目視前方,惜字如金地回答。
這回徐臻不用穆廷深吩咐,就把車往最近的文具店開去。
穆廷深的目光就像是磁鐵一樣,緊緊吸附在她的身上。
溫雲卿的無奈地嘆氣:“先生,你再這樣看着我,我會以為你是愛上我了。”
穆廷深聽了這話,嘴角浮現一絲淺笑:“現在不抗拒我了?”
“比起在車外面像猴子一樣被人圍觀,我寧願到車上,被你一個人看。畢竟一個猴子比一群猴子強多了。”
徐臻握着方向盤,又緊張起來了。這個溫雲卿真是大膽,竟然敢說穆爺是猴子!雖然很氣,但還感到有點好笑是怎麼回事哈哈哈。
穆廷深現在怎麼看溫雲卿怎麼順眼,所以不僅不介意她的話,還微微笑了一下。
剛好到了文具店,徐臻將車停下,溫雲卿推門就走了下去。
穆廷深沒有猶豫,也跟她下了車。徐臻和其他保鏢守在文具店外,嚇得文具店老闆還以為自己惹上事了。
徐臻挑的這個文具店很大,裏面不光賣文具,還賣生活用品和小禮品。
溫雲卿無視了穆廷深,認認真真地選起文具來。
陰魂不散的男人來到她身邊,修長的手指從面前的貨架上,抽了一根中性筆出來,遞給她:“拿着這個。”
溫雲卿滿是防備地問:“幹嘛?”
“拿着。”穆廷深威脅她,“不然不讓你回家。”
“哈?”溫雲卿被氣笑了,“你當我是被嚇大的?”
之前上他的車,是因為她深知自己身上沒什麼錢,長得胖胖的也不好看,這男人看着來頭就不小,按理說自己身上應該沒什麼是他貪圖的。
現在他跟到店裏,還莫名其妙地讓自己拿他選的筆,不拿就不給自己回家,他以為他是誰?
真當她不會去警局報案是不是?
溫雲卿白了穆廷深一眼,走遠了兩步。
穆廷深有點頭疼。他小時候去過文具店,知道文具上的圖案都是花花綠綠的,現在把溫雲卿當成介質,好不容易可以窺見這個世界上的顏色,他自然格外渴望。
現在怎麼辦,溫雲卿把他拒絕了。要用強的嗎?這個想法冒出來,就被穆廷深否決了。
溫雲卿對他來說是特別的,他暫時不想走到那一步。
看似認真挑着文具的溫雲卿,實則也在暗中觀察穆廷深。穿着黑色西裝,挺拔如松柏的男人,正捏着一隻中性筆,眉心緊蹙,明顯是被難倒了。
溫雲卿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自己選那隻筆,低着頭悠悠地道:“想讓別人幫忙,最起碼要有求人的態度吧。”
穆廷深凝視着她:“你讓我求你?”
溫雲卿聳聳肩:“我可沒這麼說,怎麼決定在你。”
穆廷深在“求人”和“看顏色”兩個選項中,搖擺了幾秒,緩緩放下了手中的筆。
這是不準備求自己了?溫雲卿對他的選擇,並不感到意外。她之前接觸過太多豪門少爺了,一個個都傲氣的很,哪能輕易低頭啊。
誰知,穆廷深竟然認真地問她:“求你的話,我選什麼,你就拿什麼?”
溫雲卿呆住。意識到他在和自己講條件,她差點沒笑出聲來。
她收回之前的話。這個豪門少爺,腦子還是挺會轉彎的嘛。
“你求我一聲,我可以拿十支你遞來的筆。”
穆廷深顯然不滿意這個條件。他從小到大還沒求過誰,結果低一次頭,就值十支筆?一支筆才幾塊錢。
“五十支。”穆廷深冷冷地說。
“十五支,不能再多了。”溫雲卿看着他,瞳孔清澈,強調道,“先生,主動權在我手中。”
穆廷深顯然也意識到了這點。沉默片刻后,他低沉似水的聲音響起:“求你。”
溫雲卿背對着他,笑得格外燦爛。
朝他伸出手,因為她現在很胖,所有手也是胖乎乎的,掌心的紋路都不那麼清晰了。
“給我吧。”溫雲卿微笑着說。
穆廷深將他剛剛挑的那隻筆,輕輕放在了溫雲卿的手心。空中好似有一道無形的分界線,在筆和她接觸到的時候,瞬間顯現出了原本的顏色。
透明剔透的筆殼包裹着紅色的筆芯,金屬質的筆頭,散發著柔和的色澤。
穆廷深貪婪地看了幾眼,溫雲卿將那隻筆放回了貨架上:“紅筆我已經挑了。”
接下來,穆廷深開始在貨架上,精挑細選起來。筆殼上印着的圖案越多,越讓他感興趣。
他就像是開盲盒一樣,將選好的筆,一支支放在溫雲卿的手心,等顏色顯現出來后,看和他想像中的一不一樣。
自從這兩個人進了店,徐臻和保鏢們往門外一堵,都沒別的顧客敢進門了。
文具店老闆看穆廷深來頭不小,也不敢出聲抱怨,暗暗觀察着穆廷深和胖姑娘的動作。
越看他越糊塗。這男人穿的人模狗樣的,怎麼挑起東西來這麼墨跡?選了半天,還放回去了?
他本來以為店裏迎來個大客戶呢,沒想到是個吝嗇鬼,嘖嘖。
穆廷深沉浸在“開盲盒”的喜悅中,根本就不知道老闆是怎麼看他的。
第二十支筆的顏色看完,溫雲卿笑得跟個禮儀小姐似的:“先生,本次服務結束了。”
穆廷深意猶未盡,正想說,我再求你一次,你給我看看其他文具都是什麼顏色的,結果溫雲卿搶在了他前頭:“停,你別再往我手上放東西了啊。”
有錢人家的少爺可能還是有點毛病吧,不然好好的一支筆,為什麼要轉兩次手?她的手難道會發光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