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很好
“白霜小姐,你才二十三歲,青春靚麗新時代的女性是從不八卦的。”葉婉婉站起身,笑着將手上的毛巾往白霜頭上一蓋:“走了,我去做飯,整個宴會沒吃上一口食物,餓得快沒力氣的。”
話落,葉婉婉走進了廚房,徒留白霜撇嘴不甘心的坐在沙發上瞪眼。
兩碗簡單的青菜雞蛋面,兩碟小菜,剛吃過飯,葉婉婉的手機恰時響了起來。
白霜見狀,自覺的收拾碗筷:“快接電話,肯定是我哥打來的,他之前給我打了十幾個電話來慰問你。”
葉婉婉無奈,拿起手機走到了陽台上。
“婉婉。”
“白慕,我已經安全到家,什麼意外都沒發生,你可以放心了吧。”葉婉婉語氣輕鬆,帶着絲絲的笑意,有種莫名的安撫效用。
電話那頭沉默了片刻,驀然傳來一陣低沉的笑聲:“你呀,知道我擔心就該提前告訴我,也好安排人去照顧你。”
“我是去參加宴會,幫人化妝造型,又不是去砍人的,哪裏需要照顧。”葉婉婉背靠着玻璃窗,眸光看向遠處,閃爍不定:“白慕,照顧好自己,我聽霜霜說你最近都沒怎麼休息。”
“婉婉在擔心我?”溫潤的聲音,夾雜着點點雀躍。
葉婉婉閉上眼睛,長久的沉默不語。
電話那邊似乎想到了什麼,嘆息聲傳來:“婉婉,累了就早點休息,我這邊還有些事情需要處理,等過兩天空閑了,去接你……你們兩個出來吃飯,算是慶祝你回國。”
“好。”葉婉婉悶悶的應了一聲,掛斷電話,嘴角扯出一抹苦笑。
白慕啊,為什麼要對她那麼溫柔,時時刻刻包容着她所有的脾氣呢。
“Li
da,我哥說了什麼?”白霜不知何時出現在陽台上,興奮的詢問。
葉婉婉吐出口氣,牽起嘴角回道:“過兩天他會過來,一起出去吃飯。”
“耶,不容易啊,終於可以讓我哥那個周扒皮大出血了。”白霜驚呼一聲,挽住葉婉婉的胳膊將人帶進客廳:“Li
da,你覺得我哥咋樣?”
葉婉婉挑眉,似是在考慮,沉吟片刻后,語氣平淡道:“優雅,溫潤,風度翩翩;知趣,體貼,完美男人。”
白霜目瞪口呆,抖着小聲音:“你,你確定說的是我哥?”難道不應該是腹黑,摳門,小肚雞腸嗎?
“他很好。”葉婉婉笑的燦爛:“只是不適合我而已。”
應該是自己配不上他,那個溫潤如玉的男人。
聽到這話,白霜如霜打了的茄子一般,整個人蔫了下來,嘟囔着:“我就知道你會這樣說,為什麼啊,你對我哥評價這麼高,怎麼就不來電呢?”
這問題,白霜可是糾結了幾年了。
作為親兄妹,自家老哥的心思,她這妹妹一直看在眼裏的,奈何襄王有意,神女無心,幾年來,兩人看似越來越親近,但總有一層膜攔在中間,不敢捅,也捅不破。
“感情的事,誰能說的清呢。”葉婉婉呢喃了一句,似是解釋,又彷彿在安慰自己。
鄭家別墅里,燈火通明,整個宴會廳仍舊保持着散場的樣子,傭人們被聚集在花園內,低着頭,惶恐不安。
控制室里,葉薔薇冷着臉,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電腦屏幕。
“都已經播放三遍了,根本就看不到動手腳的那個人!”譚明浩煩躁的扯下領帶,一雙眸子翻着血紅。
葉薔薇咬着后槽牙,狠聲道:“這人肯定是有備而來,就是不知道是哪個對家,處心積慮的想要毀了咱們的宴會。”
網絡上的那些帖子,已經在鄭家強硬的手段下全部刪除,但發生過的事情,總會留下痕迹,葉薔薇惱怒至此,也是因為那些謾罵的言論。
“薇薇,那些照片都是什麼時候的,被人偷拍你都沒發現嗎?”譚明浩眯着眼,語氣隨意。
葉薔薇雖然憤怒,但理智還在,嘲諷開口:“明浩,你也不用試探,那些照片已經送去了專家那邊處理,結果你自然會知道的。”
“難道你不相信我?自從嫁給你之後,我的日常行蹤,從未隱瞞過你。”葉薔薇冷冷的看着譚明浩,說話擲地有聲。
“怎麼會,我是相信你的。”譚明浩是有懷疑,但還是更相信葉薔薇的話,畢竟,那照片的出現,挑撥意味明顯。
“好了,你們夫妻倆趕緊回去吧,這件事我會調查清楚。”鄭秀蘭突然出聲,捏着眉心道:“有時間,把寶寶接回來。”
“媽,你也早點休息,這些事等明天處理也不晚。”譚明浩心思細膩,看出來鄭秀蘭的不愉,溫聲表達着關心。
鄭秀蘭臉色好了些,點點頭:“知道了,明天去公司后,明浩多費心,和公司的董事解釋一下,別引起震蕩,還有孟焦的事情,派人去醫院慰問一下,公司還離不開孟焦,先把人給穩住。”
“我會妥善處理的,要是沒事,我就先帶着薇薇上樓了。”
譚明浩見鄭秀蘭擺手,便拉着葉薔薇的手退出了房間。
因為網絡上的那些消息,第二天早上,遲家別墅的餐廳內,管家傭人,在看向他們的小少爺時,眼神里都帶着一絲絲的同情。
遲小洛坐在兒童椅上,捏這個包子嗷嗚一口咬下大半。
“注意你的用餐形象。”遲慎一蹙眉,嫌棄的看了他一眼。
遲小洛撇嘴,下一口還是如此的彪悍,含糊不清道:“用你管!”
他可不是故意跟他老子作對,昨兒就因為耍脾氣沒能吃上晚飯,餓了一宿,今兒早上可不得多吃些么。
“遲小洛,下次出去再甩掉保鏢玩兒失蹤,我就把你關在家裏。”因為有小魔王在,遲家飯桌上從來都沒有食不言的規矩。
啪嗒,半個包子落在遲慎一整潔的西裝上,緊隨而來的就是遲小洛大吼的聲音:“知道是我故意跑的,為什麼要說Li
da姐姐綁架我,壞蛋,姐姐肯定不喜歡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