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東漢
東漢的覆亡
一是由於朝政的,主要表現為皇帝的昏憒,只知貪圖享樂,不念百姓死活。。朝政的導致了184年的黃巾大起義。二是由於制度的弊端,東漢時期,特別是從和帝起,外戚、宦官勢力膨脹,各自結成利益集團,互相爭鬥,攫取權力與財富,致使政治日益黑暗。三是東漢後期的七八朝皇帝,即位時都是娃娃。和帝即位時10歲,安帝即位時13歲,順帝即位時11歲。順帝死後沖帝即位時只2歲,到3歲時死了,繼位的質帝只8歲,到9歲死了,繼位的桓帝也只15歲。桓帝之後的靈帝,即位時12歲,仍是個娃娃。皇帝年幼,必然是太后臨朝,外戚掌權,作威作福。皇帝長大后,反過來要擺脫外戚控制,於是求助於宦官,通過宦官勢力來消滅外戚勢力;下一屆小皇帝登基,外戚又得勢,反過來又要消滅宦官勢力。這樣循環往複,把整個東漢王朝攪得天無寧日。四是東漢和西漢**一樣,官僚、地主兼并土地的社會問題不僅得不到緩解,反而越演越烈。早在武帝時期,董仲舒就警告過“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社會現象必須引起嚴重灌注。為數不少的大地主佔有跨州連郡的田莊,他們還擁有私人武裝(稱“部曲”、“家兵”)。這些官僚大地主逐漸演變為與****離心離德的地方割據勢力,最終宦官、外戚兩大勢力在靈帝死後的火拚中同歸於盡,東漢王朝實際也滅亡了。
所謂內憂外患一大堆,就如一棵大樹根已經腐爛,葉子已經掉光,不管施多大的肥也無濟於事!
再者,東漢末年的靈帝劉宏,他即位后,漢王朝政治已經十分了,天下旱災、水災、蝗災等災禍泛濫,四處怨聲載道,百姓民不聊生,國勢進一步衰落。如有賣官的這種行為,使得朝廷威嚴日漸低下;民間稅務增多,老百姓生活疾苦,竟有易子相食的這種說法,民心日漸散去,百姓對朝廷也沒有了期望。
而昏庸荒淫的靈帝除了沉湎酒色以外,還一味寵幸宦官,尊張讓等人為“十常侍”,並常說“張讓侍乃我父、趙常侍乃我母”,宦官仗着皇帝的寵幸,胡作非為,對百姓勒索錢財,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可謂到極點。
就像與水滸相似,官逼民反,於是便有了公元184年的黃巾起義,巨鹿(今河北涿州)人張角兄弟三人以“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為名舉行起義,史稱“黃巾之亂”,這次起義所向披靡,給病入膏肓的東漢王朝以沉重打擊。雖然被鎮壓,但是影響極大。從此東漢**名存實亡。
公元189年,昏庸的漢靈帝在人民的一片怨聲下結束了他荒淫腐朽的一生,終年34歲。
漢靈帝統治時期是東漢最黑暗的時期。
接下來便是最大的惡人登場,董卓!
董卓(?一公元192年)字仲穎,臨洮(今甘肅省岷縣)人,出生於殷富的地方豪強家庭。便有了養尊處優,少年時期便形成了一种放縱任性、粗野兇狠的性格。董卓早年為漢將,在西方平定少數民族叛亂,後來又參加討伐黃巾起義,數次兵敗,卻依然升為前將軍,掌管重兵。董卓擁兵自重,駐兵於河東,不肯接受朝廷的徵召而放棄兵權,正逢京都大亂,何進被殺,董卓趁機進京,控制了****。之後董卓廢漢少帝,立漢獻帝,關東諸侯聯盟討伐董卓,董卓放棄洛陽,移都長安。董卓生性殘虐,當權后橫徵暴斂,激起了民憤,最後被王允和呂布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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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指太尉、司徒、司空,他們的品級最高,名義上的職責是輔導皇帝主持國家政務;三公之上還有太傅,其職責輔導皇帝,但不常設。東漢的實際政務都同屬尚書台,因此,三公、太傅如沒有“錄尚書事”的頭銜,就是沒有實權的虛職。三公的屬官有長史一名,掾屬、令史、御屬各二、三十名。其中,長史是三公的主要副手,掾、屬是分管具體事務的部門負責人(掾是正職,屬是副職),除長史由朝廷任命外,其他屬官均由三公自行聘用。
九卿是太常、光掾、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他們各自分管的政務是:太長掌典禮,光碌勛、衛尉掌宮省禁衛,太僕掌皇帝車馬,廷尉掌司法,大鴻臚掌接待諸侯與少數名族,宗正掌皇族事務,大司農掌國家財政收支,少府掌皇帝器用服飾。九卿各官的長官是卿,副職為丞;其下分設各官管理具體事務,大體以令為正職,丞為副職。
與九卿級別相當的外官(亦稱“列卿”)還有執金吾、將作大匠、大長秋等。其中,執金吾負責宮廷之外、都城之內的治安(都城門另有城門校尉負責守衛),將作大匠負責宗廟殿堂、宮室陵園等土木工程,其副手為丞,下屬的部門負責亦以令為正職,丞為副職;大長秋主管皇後事物。性質與就卿中的少府類似,由宦者擔當。皇位繼承人太子正式確立之後,有專門隸屬太子的東管宮。其設官大體與**類似,但分級沒有後者細密。東宮官職均冠“太子”,如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家令等。
在軍事方面,相當三公的**高級官員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相當九卿的有前、后、左、右將軍,均不常設。其屬官與三公相同,唯在長史之下另有司馬一人,主管軍務;從事中郎二人,職掌參謀,均由朝廷任命。將軍直接領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別設校尉、司馬、軍侯、屯長等統兵官。
常備軍由**與地方軍(郡國兵)組成。**軍中,京師衛戍部隊由城門校尉統領,野戰部隊(北軍)由北軍中侯統領。北軍下轄五個兵種的部,番號分別為屯騎(騎兵)、越騎(特種兵)、步兵、長水(水軍)、射聲(弓箭)。長官為校尉,副職司馬。全軍總數約五千人不到。北軍平十卒駐屯在京城長管君主宿衛、助理首都治安,發生戰事就成為組建出征步槍隊的核心。地方上的郡國兵經東漢初期多次裁撤、削減,只剩下邊郡與**關隘的少數駐軍。遇有戰亂,都是臨時募兵或抽調京師北軍出戰。
州的長官為刺史(中平五年改稱州牧;京畿地區的司隸部長官特稱校尉),其主要職責是巡察下屬郡國政務,年終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彙報(上計),劾奏不稱職的郡國長官。屬官有從事(亦稱掾史)、假佐。從事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部郡國從事等,均由州長官自行聘用。治中別駕是州長官的主要助手,在從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書;兵曹掌軍事,僅在有軍務時設;部郡國從事,每郡國一人,負責糾劾郡國長官、按治郡僚屬,其地位僅次於治中、別駕。假佐是州長官的低級屬官,主管文書,其中的典郡書佐分管州所屬郡國的有關文書,每郡一人,由郡史輪流充當。
郡的長官稱太守(因太守兼領武事,故別稱郡將;州治所在郡的長官稱尹),根據郡的大小、沒惡,太守的級別有中二千石至八百石六級。郡內原設有專掌軍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後,邊郡常設,**大多不設。每郡的都尉,為一至五千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時,在郡之下分設都尉轄區。有時,在不足設郡的地方,亦設置過渡性的都尉區(屬國都尉)進行管理,其性質相當小郡。郡太守助手為郡丞(邊郡為長史),由**任命。此外,郡府的僚屬有:功曹,掌管郡內一切人事;主簿,掌管文書;督郵,主管糾察屬縣、監管本郡官民;掾、史‘,分曹辦理郡政,掾為正職,史為副職,每曹有辦理文書的書佐。又設三老,幫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屬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的位以功曹最高,依次為主簿、督郵等。郡都尉的僚屬與太守類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給諸侯王的郡稱國,其行政級別與郡相等。王國的官屬分兩個系統,一是類似於郡官的民政系統,有相(相當太守)、長史(相當都尉),其屬官亦與郡大體相同;一個是管理諸侯王生活、禁衛的官屬,如郎中令(相當光祿勛)、仆(相當太僕)、治書(相當尚書)等。此外,王國還設有類似於太傅的傅,負責輔導諸侯王,級別等同於王冠相。
分管少數民族的使匈奴中郎將、護烏桓校尉、護羌校尉,級別與郡太守相當,其屬官有從事、掾,無定員,根據事務多少而設。
縣的長官為縣令或縣長,級別從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設屬官有;丞一人,管理文書、倉獄;縣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與官類似;三老,掌教化。縣的長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過問縣的人事,縣長官或丞、尉出缺又無合適人選的,上級機關可派出屬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縣長官的行政事務,受郡府的監督,每年年終要向郡長官彙報功作(上計),聽侯考核。
分封給列侯的縣稱侯國,其行政級別與縣相等。侯國的官屬也像王國一樣分兩個系統:主管民政的是國相,相當於縣令或縣長,僅負責向列侯交納租,行政上則聽命於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滿千戶的侯國不置家丞)。
此外,與縣的級別相當的地方行政單位還有道(境內有少數民族的縣)、邑(封賜給公主的縣)及郡所設的鹽官、鐵官、工官、都水官。道、邑的官屬與縣、侯國差不多,郡在縣境所設鹽鐵工官等,由縣暑調撥屬官理事,不另外設置官屬。
縣以下的行政單為有鄉、亭、里,大體是百戶為一里,十里為一停,十亭為一鄉。鄉的長官為秩、嗇夫,令有游徼掌治安、鄉佐收稅、三老掌教化;亭設亭長主管治安,令有亭侯、亭卒;里的長官為里魁。鄉、亭、里的官員一般由郡、縣等上級機關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