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員品級,爵位,俸祿
前言
現在很多網上資料都說明朝一石約為155斤。這種說法不夠準確,在此處,本人進行糾正。明朝時的一石的確約為當時的155斤。而是明朝的一斤不是500克,而是594.6克。折算后,明朝萬曆年間,一石約為現在的94.4公斤,188.8市斤。一石=十斗,一斗=十升。另考慮近年物價上漲,大米平均價格早已不是很多網站所說的1.75元/斤或2元/斤。經本人市場調研,2011年下半年,全國一線城市大米平均價格為2.4元/斤。
明朝官員品級,月俸(萬曆制)
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石這裏讀dan,第四聲)
加官:太師,太傅,太保
文官:內閣大學士(以尚書,侍郎加殿閣大學士,入閣辦事。累官為正一品,其中為首者稱內閣首輔大學士,乃實際上的宰相),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
武官:五軍大都督府左右大都督
官階:升授特進光祿大夫,初授特進榮祿大夫
勛:左,右國柱
從一品(月俸七十二石)
加官: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武官:大都督同知
官階:升授光祿大夫,初授榮祿大夫
勛:國柱
正二品(月俸六十一石)
加官: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
文官:六部尚書,左右都御使,襲封衍行公(孔子後人)
武官:都督儉事,正留守,都指揮使
官階:文―加授資德大夫,升授資政大夫,初授資善大夫武―加授龍虎將軍,升授金吾將軍,初授驃騎將軍
勛:文―正治上卿武―上護軍
從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文官:布政使
武官:都指揮同知
官階:文―加授正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初授中奉大夫武―加授奉國將軍,升授定國將軍,初授鎮國將軍
勛:文―正治卿武―護軍
正三品(月俸三十五石)
文官:太子賓客,六部左右侍郎,左右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太常寺卿,詹事府詹事,京府尹,按察使
武官:副留守,都指揮僉事使,衛指揮使
官階:文―加授正議大夫,升授通議大夫,初授嘉議大夫武―加授昭武將軍,升授昭毅將軍,初授昭勇將軍
勛:文―資治尹武―上輕車都尉
從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文官:光祿寺卿,太僕寺卿,行太僕寺卿,苑馬寺卿,布政司參政,都轉運鹽使
武官:留守司,衛指揮使同知,宣慰使
官階:文―加授大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初授亞中大夫武―加授安遠將軍,升授定遠將軍,初授懷遠將軍
勛:文―資治少尹武―輕車都尉
正四品(月俸二十四石)
文官:僉都御史,通政使同知,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僕少卿,少詹事,鴻臚寺卿,京府丞,按察司副使,行太僕寺少卿,苑馬寺少卿,知府,道員
武官:衛指揮僉事,宣慰使同知,提督四夷館少卿
官階:文―加授中議大夫,升授中憲大夫,初授中順大夫武―加授廣威將軍,升授宣威將軍,初授明威將軍
勛:文―贊治尹武―上騎都尉
從四品(月俸二十石)
文官:國子監祭酒,布政司參議,鹽運司同知
武官:宣慰副使,宣撫使
官階:文―加授朝請大夫,升授朝議大夫,初授朝列大夫武―加授信武將軍,升授顯武將軍,初授宣武將軍
勛:文―贊治少尹武―騎都尉
正五品(月俸十六石)
文官:華蓋殿大學士,謹身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春坊大學士,翰林院學士,庶子,通政司參議,大理寺丞,尚寶寺卿,光祿寺少卿,六部郎中,欽天監正,太醫院使,京府治中,宗人府經歷,上林院監正,按察使僉事,知府同知,王府長史
武官:儀衛正,千戶,宣撫使同知
官階:文―升授奉政大夫,初授奉議大夫武―升授武節將軍,初授武德將軍
勛:文―修正庶尹武―驍騎尉
從五品(月俸十四石)
文官:侍讀侍講學士,諭德,洗馬,尚寶少卿,鴻臚少卿,六部員外郎,五府經歷,知州,鹽運司副使,鹽課提舉
武官:衛鎮撫,副千戶儀衛副,招討,宣撫副使,安撫使,團練指揮使
官階:文―升授奉政大夫,初授奉訓大夫武―升授武毅將軍,初授武略將軍
勛:文―協正庶尹武―飛騎尉
正六品(月俸十石)
文官:大理寺正,詹事丞,中允,翰林侍讀,翰林侍講,國子監司業,太常寺丞,尚寶司丞,太僕寺丞,行太僕寺丞,主事,太醫院判,都察院經歷,京縣知縣,府通判,上林苑監副,欽天監副,春夏秋冬中五官正,留守司經歷,都司經歷,斷事,神樂觀提點,僧錄司左右善世,道錄司左右演法
武官:長官司副詔討,宣撫儉事,安撫同知,兵馬指揮,百戶,典仗正
官階:文―升授承德郎,初授承直郎武―升授承信校尉,初授昭信校尉
勛:雲騎尉
從六品(月俸八石)
文官:贊善,司直郎,翰林院修撰,光祿寺丞,光祿寺署正,鴻臚寺丞,大理寺副,京府推官,布政司經歷,布政司理問,鹽運同判官,知州同知,鹽課司提舉,市舶司提舉,河梁副提舉
武官:安撫副使
官階:文―升授儒林郎,初授承務郎武―升授忠武校尉,初授忠顯校尉
勛:武騎尉
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
文官:都給事中,監察御使,翰林院編修,大理寺評事,行人司正,五府都事,都察院都事,通政司經歷,太常寺傅士,大常寺典簿,營膳司所正,京縣丞,府推官,知縣,按察司經歷留守司,都司都事,副斷事,審理
武官:兵馬副指揮,安撫使儉事,蠻夷長官,把總
官階:升授文林郎,初授承事郎
從七品(月俸七石)
文官:翰林院檢討,左右給事中,中書舍人,行人司副,光祿寺典簿,光祿寺署丞,詹事府主薄,詹事府主簿,京府經歷,欽天監靈台郎,祠祭署奉祀,州判官,鹽課司副提舉,布政司都事副理問,鹽運司經歷,衛經歷,宣慰經歷,招討司經歷,
武官:蠻夷副長官
官階:升授征仕郎,初授從仕郎
正八品(月俸六石六斗)
職官:國子監丞,五經博士,行人,部照磨,通政司佑事,京縣主簿,保章正,御醫,協律郎,典牧所提領,營繕司所副,衛知事,府經歷,縣丞,煎鹽司提舉,按察司知事,宣慰都事,王府典簿正,王府典寶正,王府奉祀正,王府良醫正,王府典膳正,僧錄司左右講經,道錄司左右至靈,大通關寶鈔,龍江司提舉,至靈元府崇真宮靈官
官階:升授修職郎,初授迪功郎
從八品(月俸六石)
職官:清紀郎,翰林院典藉,國子監助教,國子監典簿,國子監博士,光祿?事,光祿監事,鴻臚寺主簿,京府知事,運司知事,欽天監挈?正,祠祭署祀丞,布政司照磨,王府典膳副,王府奉祀副,王府典寶副,王府良醫副,宣慰司經歷,神樂觀知觀,崇真宮副靈官,僧錄司左右覺義,道錄司左右玄義
官階:升授修職佐郎,初授迪功佐郎
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
職官:校書,侍書,國子監學正,部檢校,鴻臚寺署丞,五官監候,五官司歷,營繕所丞,府知事龍江司副提舉,縣主簿,長史司主簿,長史司典儀正,長史司典樂,牧監正,茶馬大使,贊禮郎,奉鑾知事,宣撫知事,安撫知事,顏料局大使,皮作局大使,鞍轡局大使,寶源局大使,織染所大使,承運庫大使,寶鈔廣惠大使,廣積庫大使,贓罰庫大使,京府織染局大使,十字庫大使,典牧所大使,會同館大使,文思院大使,雜造局大使
官階:升授登仕郎,初授將仕郎
從九品(月俸五石)
職官:翰林待詔,司諫,通事舍人,正字,詹事府?事,司務,學?,典籍,鳴贊,序班,欽天監司晨,漏刻博士,司牧局大使,牧監副,圉長,大醫院吏目,提舉司吏目,鹽課司吏目,州所吏目,副教授,染造大使,織染局大使,府倉大使,司庫司大使,司獄副使,巡檢副使,茶馬副使,教坊司韶舞,司樂,按察司檢校,府照磨,宣撫司照磨,典儀,副教授,草場大使,軍儲大使,御馬大使,都督府大使,門倉大使,軍器局大使,典牧所副使,會同館副使文思院副使,伴讀,顏料局副使,承運庫副使,寶鈔廣惠副使,廣積庫副使,贓罰庫副使,十字庫副使,廣盈庫大使,太倉銀庫大使,大仆寺大使,京府庫大使,都稅大使,宣課大使,柴炭司大使,京府織染局副使,皮作局副使,鞍轡局副使,寶源局副使,織染所副使,正術,正科,都綱,都紀,太常寺同樂,都司運司府學京衛宣撫宣慰司學教授,司牲司大使,雜造局副使,節慎庫大使,營膳所丞
官階:升授登仕佐郎,初授將仕佐郎
爵位,俸祿
宗室男性爵位,俸祿
朱元璋定製皇嫡長子立太子。
親王:皇帝諸子年十歲立為親王,有封地,故又稱藩王,親王的正式名稱為王,其封地稱國,二十歲就藩。
郡王: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親王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
鎮國將軍:郡王嫡長子為郡王長子;嫡長孫則授長孫;郡王諸子則授鎮國將軍。
輔國將軍:鎮國將軍長子襲位鎮國將軍,諸子為輔國將軍;
奉國將軍;輔國將軍長子襲位輔國將軍,諸子為奉國將軍;
鎮國中尉;奉國將軍長子襲位奉國將軍,諸子為鎮國中尉;
輔國中尉;鎮國中尉長子襲位鎮國中尉,諸子為輔國中尉;
奉國中尉:輔國中尉長子襲位輔國中尉,諸子為奉國中尉
註:1.所有爵位世襲,永遠有別於齊民。
2.親王封號一個字,如周王,燕王等。一般在親王死後由皇帝賜予謚號,稱呼時採用封號加謚號加王的方法:如朱?,封秦王,謚號愍,習慣上稱為秦愍王。
3.郡王封號為兩個字,如靖江王,寧靖王等。
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年俸數額:
親王:一萬石
郡王:二千石
鎮國將軍:一千石
輔國將軍:八百石
奉國將軍:六百石
鎮國中尉:四百石
輔國中尉:三百石
奉國中尉:二百石
註:1.此外國家還為宗室修建宮邸、墳墓,提供隨從官員、僕役以及其他待遇。
2.明初,宗室封爵中親王名高位崇,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洪武年間,朱元璋授予親王以兵權。特別是分封在北方沿邊的藩王,不僅擁有直屬的護衛軍,還經常統率大軍出征,稱為塞王。其中的燕王朱棣,在朱元璋死後不久,發動靖難之役,奪取皇位,朱棣即位后,逐步解除藩王兵權,加強對宗室的限制和監視,從而形成了“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的局面。
3.明中期,宗室受封人數不斷增加,祿米成為明政府的沉重負擔。藩王也競相非法佔田,少者幾千頃,多者數萬頃,減少了明政府的賦稅收入,激化了社會矛盾。萬曆以後,為解決這些矛盾,朝廷被迫開放宗室出仕的禁令,允許鎮國將軍以下參加科舉考試以期宗室自養,而不再寄生食祿,但收效甚微。
宗室女性爵位,俸祿
皇姑為大長公主,皇姐妹為長公主,皇女為公主,俱授金冊,年俸二千石,婿為駙馬都尉。
親王女為郡主,年俸八百石
郡王女為縣主,孫女為郡君,曾孫女為縣君,玄孫女為鄉君,婿皆為儀賓。余遞減有差。
異姓爵位,俸祿
1.明朝異性爵位分公,侯,伯三檔,廢子,男兩檔。受封而領鐵券者,為世襲封爵,否則為流爵。襲封則還其誥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襲,或降等以襲,如封侯而世襲伯。
2.公、侯、伯封號各分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稱開國輔運推誠;從成祖起兵,稱奉天靖難推誠;其餘稱奉天翊運推誠和奉天翊衛推誠,武臣稱宣力武臣,文臣稱守正文臣。年俸以功為差。
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
一等開國輔運推誠
二等奉天靖難推誠
三等奉天翊運推誠
四等奉天翊衛推誠
侯:一千五百石至一千石
一等開國輔運推誠
二等奉天靖難推誠
三等奉天翊運推誠
四等奉天翊衛推誠
伯:一千石至七百石
一等開國輔運推誠
二等奉天靖難推誠
三等奉天翊運推誠
四等奉天翊衛推誠
折算
1.官員:正一品官員月收入大約為39421.44元,年收入為473057.28元。
從一品官員月收入大約為32624.64元,年收入為391495.68元。
正二品官員月收入大約為27640.32元,年收入為331683.84元。
從二品官員月收入大約為21749.76元,年收入為260997.12元。
正三品官員月收入大約為15859.2元,年收入為190310.4元。
至從九品官員月收入大約為2265.6元,年收入為27187.2元。
2.宗室:宗室成員按年俸計。親王年收入為4531200元(高的離譜啊!)郡王,公主年收入為906240元,鎮國將軍為453120元,輔國將軍,郡主為362496元。至奉國中尉90624元。皇親國戚,國之蛀蟲!
3.異性爵祿:異性爵位俸祿也是按年俸計,公爵年收入2265600元至1132800元。侯爵年收入679680元至453120元,伯爵年收入453120元至317184元
明朝官員俸祿實際水平
看完以上內容,基本會認為,明朝官員的待遇相比唐,宋,雍正之後的清來說,的確不如。但也不至於像思想家顧炎武先生所說的“自古百官俸祿之薄,未有如此者”
可是的確如顧老先生所說,明朝官員所拿到的俸祿往往遠不及以上所述。具體細節請諸位往下看。
明代俸祿類別繁多,在各朝有較大的差異,大體分為本色和折色兩大類。在具體發放過程中,呈現出十分繁雜的特點,尤其是俸祿的折支是一種嚴重的變相降俸。明代最常見的折支有米折鈔、米折物、米折銀等幾種形式。下面分述之:
1.米折鈔。洪武七年(1374年)設寶鈔提舉司,第二年印製“大明寶鈔”,通行民間。但由於寶鈔的發行不設鈔本,發行額沒有限制,且又易於偽造,致使“大明寶鈔”迅速貶值,形同廢紙。通貨膨脹直接衝擊了明代正常的俸祿體系,折鈔與減俸無異。官俸折鈔始創於明太祖,史載:“洪武時,官俸全給米,問以錢鈔兼給,錢一千,鈔一貫,抵米一石。”洪武九年二月令:“文武官吏俸、軍士月糧,自九月為始,以米、麥、鈔兼給之。其中陝西、山西、北平給米十之五。湖廣、浙江、河南、山東、江西、福建、兩廣、四川及蘇、松、湖、常等府給米十之七。其餘以錢鈔准之。儲麥多者,則又於米麥兼給。每錢一千,鈔一貫,抵米一石;麥減米價十之一”。洪武十八年十二月,“定鈔二貫五百文代米一石,充祿賜”。至洪武二十二年九月,乃命:“庄浪、河州、洮州、泯州、西寧、涼州、寧夏、臨洮八衛官吏月俸,每石折鈔二貫五百文”。總體而言,明太祖時期,米折鈔制僅是局部施行,且折支比例無常。折鈔全面施行則是從明成祖統治時期開始的。其定例如:“在京文武官一品、二品四分支米,六分支鈔;三品、四品米鈔中半兼支;五品、六品六分米四分鈔,七品、八品八分米,二分鈔。每新鈔二錠折米一石。該各衙門按月自赴該庫關支。”至於折鈔的具體數額在各朝略有異:永樂時,每米一石鈔十貫;洪熙時,每米一石給鈔二十五貫,在洪熙元年頒佈的《郊恩詔》之諭令日:“天下諸司文武官吏俸給,每石折支鈔二貫五百文,近年米價騰涌,日用不給,除原本色米外,其餘俸米每石折鈔二十五貫,候年豐糧積,再行定奪。”宣德初年,“米一石用鈔五十貫”,宣德八年,每米一石減至十五貫。正統中,每米一石鈔十貫;成化時,每米一石鈔十貫。據洪熙元年尹松的上書:“四方米貴賤不同,每石四十五貫者有之,六七十貫者有之,官員俸米所折之鈔僅能買不及其所折數目之一半。”綜觀有明一代,米鈔兼支例幾經變化,愈折愈少,脫離市場行價,以致“卑官日用不贍矣”。
2.米折物:胡椒、蘇木、絹布等。永樂初年,決定京官俸給,“春夏折鈔,秋冬折蘇木、胡椒。五品以上折支十之七,以下則十之四至十之三”。永樂二十三年,令在京文武官員折俸鈔俱給胡椒、蘇木,胡椒每斤准鈔一十六貫,蘇木每斤八貫。宣德九年(1434年),進一步提高胡椒、蘇木價格,胡椒每斤准鈔五十貫。與永樂二十三年相比,均提高了6.25倍。而八年的米鈔比例為鈔十五貫折米一石,這意味着相當於胡椒每斤折米6.67石,蘇木每斤折米3.33石。成化二年,兩京文武官員折色俸,上半年給鈔,下半年給蘇木、胡椒”。胡椒、蘇木作為一種調味品和染色品,大抵從外國進口;在明朝人眼裏,是只有宮廷才能享有的一種奢侈品。將這種奢侈品作為俸祿發放,且朝廷規定的折色比例遠遠低於市場行價,官員用薪俸所折之胡椒、蘇木在市場上只能換回極少的必需品。實際上朝廷是用這種折支的辦法掩蓋其對官員俸祿的剋扣。折絹布始於明宗宣德六年,規定:“以承運庫中的生絹折支在京文武官員的俸給,絹每匹折米二石。八年,令兩京文武官員折色俸,每鈔十五貫折米一石,仍以十分為率,七分折絹,三分折布,絹每匹准鈔四百貫,布每匹一百貫。”此即所謂的米折絹和米折布;不難看出經過折算后,絹一匹折米26.7石。布一匹折米13.3石。到了成化七年,戶部尚書楊鼎請“以甲字庫所積之布估給。布一匹當鈔二百貫。是時,鈔法不行,一貫僅值錢二三文,米一石折鈔十貫,而布值僅二三百錢,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則米一石僅值十四五錢”。成化十六年,又令“以三梭布折米,每匹抵三十石,其後粗闊布亦抵三十石”。然而當時,“三梭布一匹,極細者不過值銀二兩,而米價遇貴則有一石值銀一兩者。今布一匹折米三十石,輕重已自懸決,后乃至以粗闊棉布值銀三四錢者,亦抵米三十石,則是粗布一匹而價銀至三十兩,自古未有也。牛bb小說閱讀網www.bxwx.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