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隱回之人書法上佳
三天前,璟城,平安客棧。
映兒正在收拾細軟,一會兒下樓買些乾糧就可以上路了。
樂小邪從隔壁包子鋪買了幾個包子回屋,招呼映兒一起來吃。
映兒倒了兩杯茶水坐下,一點一點掰着包子,小口地吃。聽着樂小邪說話。
她說:“映兒,其實我不是什麼好人,我乾的是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的活兒,甚至不惜殺人。你跟隨於我,少不得遇到危險。有些時候我或許無暇顧及你。你不會武,也鮮少出門,風餐露宿不適合你。我可以給你一些銀子,做點小生意,找個良人,平平安安過一生。”
映兒沉默良久,說:“小姐,你是個善良的人。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又如何?我相信你不會濫殺無辜,你是個江湖人,是位女俠,在百姓中頗受追捧足以說明這點。我已經回不去了,想跟着你去不認識我的地方,不想再看他人眼光,想為自己活一次。小姐你去做你的事我不會妨礙你,哪怕有天我死了,我也是為我自己的選擇而死。”
聽聞此言,樂小邪內心深處也有幾分震動。但依然猶豫不定,如果不帶着映兒。她一位未出閣的少女,不諳世事,萬一被欺負了怎麼辦?但如果帶上她,也怕自己不能時刻保證她的安全,反而害了她,可如何是好?
思考再三,樂小邪終究還是選擇告知映兒實情,至於接下來是否還要跟着她,就讓映兒自己決定。
“我是隱回宮之人。”
意料之中,映兒的表情瞬間獃滯,身子繃緊了幾分,眸子閃過一絲畏懼。
樂小邪暗嘆口氣,也不怪映兒如此反應。在世人眼中,隱回宮就是一個無法無天且無惡不作的邪教。比如說,民眾眼中正義凜然的青天大老爺梁縣令就是被隱回宮之人所殺。至於為什麼天下人都知是隱回所做?樂小邪眉間青筋跳了兩下,還不是因為那些人每完成一件任務就要在人家牆上大刀闊斧地書寫一個“隱”字,各種字體兼得,久而久之,隱回之人倒是練出一手好字。
但實際上,在入隱回之前,樂小邪一直是個隨緣活法。某天無意中發現這所謂青天大老爺跟當地土匪有所勾結,細查之下更是不得了,這梁縣令簡直是個土匪頭頭,表面上看起來為民眾做主,隔三差五剿個匪,每次還能抓幾個回來,民間能太平些日子。但實際上,這些匪徒在牢中好吃好喝伺候着,不到幾天就給偷偷放了,出去繼續作惡,剝削民脂民膏,且上交一部分給那梁縣令。如此一來,既能從土匪手中拿到銀兩,又能維持自己剛正不阿的形象,何樂而不為?若有人問起,這匪為何總是剿不盡也殺不完?梁縣令便長吁短嘆俸祿不夠,兵力不足,實是無法根除,吾也甚為痛心啊。便又獲得了無數同情淚。
於是某天,正是月黑風高殺人夜。樂小邪摩拳擦掌準備做上一做梁上君子,把梁縣令與土匪勾結的證據找到,以便公開他的真面目。怎奈行至縣令屋子,那縣令便已被抹了脖子,傷口十分漂亮。樂小邪聞了聞,血腥味十足濃郁,怕也只是一盞茶之內發生的事了。透過窗外忽隱忽現的慘白月光,濺上血漬的牆壁上大大一個“隱”字。
這便是樂小邪與隱回宮第一次打的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