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七章 王爺十六
不知不覺,本王爺我十六歲了,馬上就要面臨著兄終弟及的命運了。
在我生日當天,賓朋高坐,當然,作為王爺,我的位置是最高的,整個王府煞是熱鬧,我想,就我參加過的幾次生日宴,除了我哥二十歲生日那次,就數我這次最為壯觀。
萬人空巷啊!都擠我王府來了。
而當太監魏忠賢服侍着我哥來到的時候,整個生日宴達到了高潮。
我作為皇上的弟弟,當然是聖眷正隆了,大家也都不奇怪,當今皇上唯一的弟弟過十六歲的生日,皇上不出現,那像什麼話呢。
在朝中大臣面前,我哥的精氣神看起來很好,我也只是覺得我哥有些累而已,我不是醫生,也不會看相,我只是憑後世的記憶,認為我哥會在不久的將來死掉,所以,看到他有些憔悴,我就以為是死亡的前兆。
可能只不過他承受了一些心理壓力而已,畢竟整個大明帝國在他的手裏在走向不歸路。還有,他到這個時候了還沒有兒子來繼承他的遺志。
當然,這點他自己是意識不到的,我也沒打算提醒他,畢竟原本的大明帝國是斷送在我手裏的。
雖然有種說話是對我的肯定,說如果整個大明朝讓天啟再禍害幾年的話,可能等不到崇禎十七年就會滅亡。
其實,我真不這樣認為,就我知道的那點未來的歷史,崇禎完全有可能把帝國再運轉上若干年。
就算是遷都一條,也能讓明朝挺過崇禎十七年,不一定能偏安,但至少能多活幾年吧,南明小朝廷都能苟延殘喘,我不信崇禎不行。
所以,我和我哥都不應該把所有的罪過都背上。
用我們後世最流行的一句話,這裏也有許多歸結於體制的原因。中央集權的君主制唯一的好處就是白痴一般的皇帝,大家都得去愛戴,去擁護。
我哥和我不管怎麼評價,都不能用白痴來形容。
就憑我哥自有一股帝王威嚴地走進我的王府,我就知道,我哥絕對不白痴,能看出這一點,也證明我也絕對不白痴。
過了今天,我就算正式的成年了,雖然我早就行了冠禮,但憑我後世十八歲才算成年的計算方法,我還是一個少年,可以不用為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負任何法律上的責任。
事實上,在我大明,只要行了冠禮,那就基本表示,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我的責任就是帶領整個大明王朝的子民過上小康生活。
這點跟所謂的太平盛世是不一致的,比起太平盛世來說,追求小康就稍微高了那麼一點層次。
說到這裏,我覺得,我的使命並不是要維護我皇家的統治,而是要在大明的土地上構建一種叫做“中產階級”的人群分類。
也就是說,我唯一想要做的是改變這個社會的結構,由金字塔型向橄欖型轉變。
但憑我一己之力,我覺得這很難,因為這個社會必定會給我很大的阻力,就算我當了皇上,許多事情我也做不了主。
因為要達成這樣的目標,絕對會損害到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而這些既得利益者目前佔據了整個社會的話語權,決策權。
對此,我能做什麼,只能在皇權的庇佑之下苟延殘喘。
我哥就是很好的例子,有許多事情他也決定不了。
好在,還有很多事情他是能夠決定的。
比如,在我的王府里,他決定減免關中地區的商稅一年,以資生息。
這是他們早就決定好了的事情,只不過皇上在這裏提前宣佈了而已,再說,反正這裏大多數大臣都在。
下面那些狗屁官員們,差點彈冠相慶。
難道這些人都在關中有生意嗎,這麼高興。
在他們心裏到底有沒有天下蒼生,我以後也得依靠這幫臣子來治理這個天下嗎。
如果我選擇不合作又會有什麼後果。
為了表示我們皇族的無私慷慨,我慨然允諾,把今日所有禮金如數交給戶部,購買江浙餘糧賑濟山陝。
因為我深知,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道理。
但是,這些大臣不明白,他們以為只要手中有糧,心中就不會慌。他們以為有自己的存在才有朝廷的存在,但作為他們的一個個體,他們並不比一個草民強大多少。
強大的是朝廷,而不是朝廷裏面的官員。
這就是一種典型的大政府小社會的例證。但凡中央集權的國家形式都有這樣的特徵。
毫無疑問,在場的所有大臣又一次被我綁架,我一陣慷慨陳詞,就算是一毛不拔的鐵公雞,也會拉下一坨金便便,當然,我不會跟他們宣傳,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匹夫有責就是匹夫無責,因為所有人都會想,沒有我還有他們呢,天下那麼多匹夫,又不少我一個。
於是,大家都主動迴避了。
而且,當著皇上的面提什麼天下興亡好像也不太靠譜,這個時候又沒有到生死存亡的關鍵時期。
我哥這個時候可還在做着帝國千秋萬代的大夢呢,他就算意識到帝國在走下坡路,但他絕對不會預料到,帝國會在我手裏滅亡。
不到最後一刻,誰也不會認為自己就沒有了希望。
我哥是這樣,我也亦復如是。
兩世為人都是二世祖,我對錢根本就沒什麼概念,只有我這樣的人才能深刻體會,錢財乃身外之物這樣的深層次含義,那些每天高唱凱歌的士大夫不會明白的,他們有的人宣稱自己視金錢如糞土,那是因為他們早就把自己當成了蠅蛆。
中國所有的士大夫都有這個毛病。
不管怎樣,我既不是一個熱愛金錢的人,也並不是一個熱衷權力的人,我不會每天以數銀子為樂,也不會去思考每天是把手放在女人的肚皮上還是御書房的奏章上。
我雖然只有十六歲,但我敢肯定,我的言行舉止在這個世界超前了四百年。
因為我是從四百年後穿越來的這麼簡單嗎,當然不是。
我說過,我是統治階級中的異類。
我哥對我的行為當然是讚賞的,可惜,我的號召力畢竟有限,這幫大臣為了替自己鋪路或者供自己玩樂,多少錢都不會在乎,但讓他們替受災的百姓提供點幫助,每個人五兩十兩,上百兩的根本就很少,而且,還得依據官職來,低級的官員不敢出的比高級的官員更多。
我的十六歲生日就是這樣結束的。
這個時代的統治者根本不知道,稅賦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道理。
當然,我對他們也不能太過高估,因為事實上,到了後世的那個時代,統治階級依然不懂得這個道理。
統治者收上稅收,在滿足自身揮霍之外,才會考慮使用在民生上面,這個時候明朝的稅賦已經嚴重入不敷出,連統治階級的代表皇帝都要節衣縮食的時候,草民們的死活誰還會關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