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在洛杉磯[上]
洛杉磯,天使之城。
除了一些抽象的地理名詞,比如北荷里活,秦朗對洛杉磯並不熟悉,他只到過這座城市一次:差不多六年前――雖然聽起來很怪異,但那確實是在六年前――他前往佛羅里達州立大學讀書時,曾經在洛杉磯轉機。之後,他就再也沒有到過這裏。
因為把所有興趣和資金都消耗在了槍械上,在美國讀書的四年裏他從沒有回過中國,而在他畢業的時候,由於家庭發生的那些變故,他最終選擇了參加鑽石走私組織,自然也就更沒有機會回國了……
考慮到這些歷史,第二次來到洛杉磯理論上應該讓秦朗感慨萬千,但實際上,當他站在洛杉磯的街道上時,他唯一的感受就是沮喪。
一三的天使之城……
雖然,受加利福利亞“淘金熱”、周邊地區發現石油以及南太平洋鐵路通車的等因素的影響,現在的洛杉磯與一七八一年建立時相比已經有了巨大的變化、並表現出了一個城市在上升時期所具有的欣欣向榮的景象,但在秦朗看來它依然只是一個平庸的小城,與“繁華”毫無聯繫。
這是一個來自二十一世紀的穿越者必然的看法。
不過肖恩.奧康納和鄧肯.桑迪卻很高興――不管怎麼說,洛杉磯至少比拉斯維加斯那種小地方繁華得多――但是,他們卻一點也興奮不起來。
或者說,他們缺乏表現得“興奮”的力量。
在高速奔馳的載重卡車上度過了可怕的十個小時之後,又在秦朗的強迫下徒步行進了三英里,現在奧康納和鄧肯都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樣。更不幸的是,由於沒有地圖引導,秦朗還曾經幾次迷失方向,這導致他們沒能在中午前趕到洛杉磯,以至於不得不用車上的mre填飽肚子……
結果現在奧康納和鄧肯連吃東西的胃口都沒有了。
如果一種食物的口味連二十一世紀的美國大兵都不能接受,它能被十九世紀的牛仔接受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秦,你就不能準備一些更可口的東西嗎?‘黑豆與米的卷餅’,我的上帝,這東西只聽名字就顯得很詭異……”通常而言,更喜歡抱怨的人應該是鄧肯,不過實際上,正在抱怨的卻是奧康納。
因為鄧肯現在什麼也說不出來。
秦朗用可憐的目光看了他們一眼。“我覺得那東西的味道還不錯,雖然主食部分確實很糟糕。”其實mre糟糕的口感也是件好事,奧康納和鄧肯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味道上,誰也沒有注意包裝上的文字。
當然,據說鄧肯只上過一年級,不過奧康納卻一直宣稱他小時候最大的願望是進入西點軍校,而且他還讀過儒勒.凡爾納的,所以他應該可以看懂mre包裝上的文字吧……
“你這個弗蘭肯斯坦!”
肖恩.奧康納的大叫讓秦朗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他身上。“奧康納先生,你的聲音能不能小一些?”他皺着眉頭,“所有人都在看着我們。”
更確切的說是在看他。一個中國人,這並沒有什麼值得好奇的地方,在洛杉磯華人並不罕見;但一個沒有辮子而且又攜帶武器的中國人,這就相當的罕見了;而如果這個中國人還指揮着兩個白人,那就必然會引起洛杉磯人的興趣。
但街道兩旁的建築物里的居民、顧客和街上行人的眼睛裏射過來的好奇目光讓秦朗感到很不舒服。他討厭被人圍觀,更重要的是,如果有什麼人對他記憶深刻,今後將會成為警察調查三藩市的案件時的重要線索。
這真是太糟糕了。
“我們最好立刻離開這裏。”他說。
“我同意你的看法。”奧康納比秦朗更擔心有人認出他,而鄧肯也同樣如此。但他們卻不知道應該到什麼地方去。“現在我們去哪裏?”
“找一家裁縫店。”
洛杉磯有很多裁縫店,他們很快就找到了一家符合秦朗要求的小店――既偏僻同時又沒什麼生意,而且除了老闆兼裁縫,一個視力不好的乾癟老頭以外,就再沒有其他店員。這是銀行劫匪採購必需品的最理想的場所。
然而奧康納和鄧肯卻很疑惑。“秦,如果你打算做件衣服,為什麼不換一家鋪子呢?”
“因為我要做的不是衣服。”秦朗回答到,然後走向老裁縫。“先生,你這裏有黑色的布嗎?”雖然毛線的更好,但製作時間卻太長了。
“黑色的?當然有。”
“我要訂做三個黑色的頭套。”
“頭套?”
“就是可以戴在頭上的套子。或者……”秦朗雙手比劃着,並解釋到,“你也可以把它看成一種剛好可以罩住人的頭部的小口袋。當然,這個小口袋上面還應該有三個小孔,兩個在眼睛的位置,一個在嘴巴。”
但裁縫還是不太明白。“你可以給我畫出來嗎,年輕人?”他拿出一張紙和一支鉛筆。
似乎也只能這樣了。秦朗接過筆,迅速在紙上畫出了一個通常被恐怖份子與劫匪們戴在頭上的那種黑色三孔頭套,然後將它指給老裁縫看。“就是這種頭套,尺寸大小……應該比他的腦袋大一些。”他推過奧康納,他的腦袋是三個人里最大的。
“好的。”老裁縫慢慢的拿出軟尺,然後慢慢的量了奧康納的頭圍,最後說:“你們急着需要這些頭套嗎?”
“是的,最好今天就能做好。”
“那好吧,兩個小時以後你們再回來拿。收費一共五美元,先付一半作為訂金。”
“五美元?”秦朗制止了幾乎就要叫出來的鄧肯,並從他的口袋裏拿出兩張一美元紙幣和五個十分硬幣放到裁縫手裏。“兩個小時后我們會回來。”
然後他推着鄧肯和奧康納離開了裁縫店。
“頭套?你訂做這東西做什麼?”直到現在,奧康納才把他的問題提出來。
其實這是一個常識性問題。“一個簡單的偽裝,在搶劫的時候把頭套戴在頭上,然後就沒有人可以看清楚我們的臉。”
“而警察也就不會知道是誰搶劫了珠寶店。”奧康納點點頭,“好主意。”
“但那個老傢伙要五美元!上帝,他純粹是在搶劫。”鄧肯叫到,“二十九美元就可以買一支嶄新的溫徹斯特步槍!”
“放鬆一些,鄧肯。與你將要獲得的收益相比,五美元根本不值得一提。”秦朗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們都是有遠大目標的人,不值得為蠅頭小利斤斤計較。而且……”他暫停了一下,接着露出一個詭異的笑容,“……反正我們也沒有必要為食物和飲水花錢。”
他把鄧肯嚇壞了。“該死!秦,難道你想謀殺我嗎?”
“我絕不會再碰一下你的那些食物,秦。”奧康納也拒絕到,“我寧願買塊黑麵包,也不會吃那該死的‘黑豆與米的卷餅’。”
“這真令人遺憾。”秦朗聳了聳肩。不過話又說回來,即使他自己,除非到了迫不得已的時候,否則也不會去碰mre。
但看着別人皺着眉頭吞咽那些東西卻是非常有趣的事情……
“現在我們又去什麼地方?”奧康納再次打斷了他的沉思。
“先去買張地圖,還有指北針……當然指南針也可以。”這是必不可少的用具,“然後再去買支槍,還有子彈。”槍和子彈也是必須的。雖然他有多餘的自動步槍,但奧康納和鄧肯都不會使用。而且他還必須把子彈節省下來應付今後的大麻煩。“如果最後還可以剩下一些錢,我們再到酒吧里喝一杯。”
喝一杯?這倒是個不錯的提議。
“還等什麼?我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