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 劉伶阮籍和酒和女人
“竹林七賢”指的是三國魏正始年間(240-249),嵇康、阮籍、山濤、向秀、劉伶、王戎及阮咸七人,先有七賢之稱。因常在當時的山陽縣(今河南輝縣一帶)竹林之下,喝酒、縱歌,肆意酣暢,世謂“七賢”,后與地名“竹林”合稱。
“竹林七賢”不僅在文學上頗負盛名,而且個個是出了名的好酒者。
有關其事迹在古文獻中多有記載,在傳世名畫和出土文物中也有反映。
南京市西善橋東晉墓中,發現一幅刻磚壁畫《竹林七賢圖》,圖上人物廣袖長衫,衣領敞開,跣足袒胸坐於竹林中,嵇康撫琴,阮咸彈箏,劉伶捧杯,阮籍、山濤、王戎席地而坐,面前置酒杯,向秀似醉,頹然坐地。
東晉畫家史道碩所繪的《七賢圖》,也是以“竹林七賢”為題材的。
唐常粲的《七賢像》,形象地描繪了七賢各自獨特的風姿。
此外,上海博物館收藏一幅唐代畫家孫位的《竹林七賢圖》,也稱《高逸圖》,此圖織本設色,畫面已殘缺,僅剩下四個人物:上身**,抱膝而坐的山濤,手持如意、赤足而坐的王戎,手握酒杯回首欲嘔的劉伶和執塵尾扇、面露譏笑的阮籍,均刻畫得入木三分。
“竹林七賢”生活在晉王朝統治比較昏暗的年代,由於不滿當朝統治者,常“飲酒昏酣”、“遺落世事”,頌揚老莊學說,縱酒清談。正如杜甫所云“沉飲聊自遣,放歌破悉絕”,除了借酒消愁,主要目的是隱於酒鄉,遁世避禍。
宋人葉夢得說,“晉人多言飲酒,至於沉醉,未必真在乎酒。蓋時方艱難惟托於酒,可以疏遠世故而已。陳平、曹參以來,已用此策……傳至嵇、阮、劉伶之徒,遂欲全然用此,以為保身之計,……飲者未必劇飲,醉者未必真醉耳!”
“竹林七賢”以酒來躲避政治上的迫害和人事上的糾紛,常常做出一些怪誕癲狂的舉動。
…………
這裏,特別提到其中兩個人,一個是劉伶。
劉伶(生卒年不詳,一說認為約221年-約300年),字伯倫,沛國(今安徽淮北)人,魏晉時期名士
劉伶以其善飲、豪飲而聞名於世。其酒量之大,舉世無雙,可稱為中國古代的“醉星”。“杜康造酒醉劉伶”的傳說在民間流傳極廣。
據記載,劉伶平日少言寡語,惟以飲酒為樂事。常縱酒狂飲,數日不止,劉伶常帶着酒,並命人拿着鐵鍬跟在後面,囑令說,“我如果醉死了,就地把我埋掉。”
劉伶的妻子見他嗜酒如狂,苦苦勸說,劉伶對妻子說:“要我戒酒可以,但是我自己總下不了決心,只能用鬼神的力量才能戒掉,你快去置辦酒肉敬鬼神吧!”
妻子聽了十分高興,馬上準備了酒肴,要劉伶對鬼神起誓,哪知劉伶在神前祝道,“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人之言,慎不可聽!”
說罷取過酒肉大吃狂喝,頃刻間,喝得爛醉如泥。
某日,妻子釀製了一大缸酒,劉伶見了又要酒喝,妻子說:“待酒熟之後,讓你喝個大醉。”
酒熟了,妻子喚劉伶喝酒,劉伶興沖沖地揭開了酒蓋,酒香撲鼻,劉伶忍不住俯身就喝,妻子一把將他推進了酒缸,隨即壓上了蓋子,氣惱地對缸中的劉伶說:“這回叫你喝個夠!”
三天以後,劉伶妻聽缸中寂然無聲,急忙打開缸蓋,發現缸中酒已見底,劉伶垂頭坐於酒糟上,妻以為劉伶死了,急得大聲呼叫,誰知劉伶慢慢地抬起頭,笑着對妻子說:“你不是答應我讓我喝個大醉嗎?如今怎麼讓我閑坐在這裏?”
其妻啼笑皆非,知道無法讓他把酒戒掉,只好任他日日長醉。
劉伶性情曠達,不為禮教所拘束,常常喝醉了酒,把身上衣服脫光,裸體在屋裏一邊喝一邊晃來晃去。
一天,有人去訪劉伶,見他如此模樣,實在看不下去就譏諷他說:“你也是禮教中人,似這等行徑實在有失體統。”
劉伶聽了,醉眼一翻說:“我以天地為房屋,以房屋為衣裳,你怎麼跑到我褲子裏來了?”
客人啞口無言。
…………
另一個是阮籍。
阮籍,出生於漢建安十五年(210),三歲喪父,由母親把他撫養長大。
父親死後,家境清苦,阮籍勤學而成才,天賦秉異,八歲就能寫文章,終日彈琴長嘯。在他少年時期好學不倦,酷愛研習儒家的詩書,同時也表現為下慕榮利富貴,以道德高尚、樂天安貧的古代賢者為效法榜樣。
阮籍在習文的同時還兼習武,其《詠懷詩》寫到:“少年學劍擊,妙技過曲城”。
阮籍性格孤僻,輕盪,大約在十六七歲時,有一次隨其叔父阮熙到東郡,充州刺史王昶(chǎ
g)與他相見時,他“終日不開一言”,王昶“自以為不能測”。
阮籍在政治上有濟世之志,曾登廣武城,觀楚、漢古戰場,慨嘆“時無英雄,使豎子成名!”
鍾會是司馬氏的心腹,曾多次探問阮籍對時事的看法,阮籍都用酣醉的辦法獲免。
司馬昭本人也曾數次同他談話,試探他的政見,他總是以發言玄遠、口不臧否來應付過去,使司馬昭不得不說“阮嗣宗至慎”。
據說,晉文帝司馬昭為了拉攏阮籍,為其子司馬炎求婚於阮籍女,想和阮籍結為親家,阮籍為了躲避這門親事開始每天拚命地喝酒,每天都是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一連60天,天天如此,那個奉命前來提親的人根本就沒法向他開口,最後,只好回稟司馬昭,司馬昭無可奈何地說,“唉,算了,這個醉鬼,由他去吧!”(詳見《晉書阮籍傳》)
阮籍不經常說話,卻常常用眼睛當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
對待討厭的人,用白眼;對待喜歡的人,用青眼。
據說,他的母親去世之後,嵇康的哥哥嵇喜來致哀,但因為嵇喜是在朝為官的人,也就是阮籍眼中的禮法之士,於是他也不管守喪期間應有的禮節,就給嵇喜一個大白眼;後來嵇康帶着酒、夾着琴來,他便大喜,馬上由白眼轉為青眼。
…………
阮籍好酒,他家旁邊就是酒店,女主人是個年輕漂亮的小媳婦。阮籍常和王戎去吃酒,醉了就若無其事地躺在人家旁邊睡著了,根本不避嫌。
那家的丈夫也不認為他有什麼不軌的行為。
魏晉時期,男女授受不親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可是阮籍全不放在眼裏。一次,他嫂子要回娘家,阮籍不僅為嫂子餞行,還特地送她上路。
面對旁人的閑話、非議,阮籍說,“禮法難道是為我輩設的嗎?”
阮籍為母親服喪期間,在晉文王(司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
司隸校尉何曾也在座,他對文王說,“您正在以孝治國,而阮籍卻在母喪期間出席您的宴會,喝酒吃肉,應該把他流放到偏遠的地方,以正風俗教化。”
文王說,“嗣宗如此悲傷消沉,你不能分擔他的憂愁,為什麼還這樣說呢?況且服喪時有病,可以喝酒吃肉,這也是符合喪禮的呀!”
阮籍依舊在喝酒吃肉,神色自若。
他母親死時,他正與人下棋,棋友勸他趕緊回家,阮籍堅持下完棋,然後飲酒三斗放聲大哭,口吐鮮血,幾至昏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