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居鄴城,大不易

第3章 居鄴城,大不易

“大王派我來巡山,我把人間看一看……”

哼着無厘頭的小調,高伯逸走在回驛站的路上。

生活很難,坑也很多,然而鹹魚也有夢想,又豈能坐以待斃?

這幾個月他深深的感受到,居鄴城,大不易!甚至動了改名為高居易的念頭。

所謂鄴城,就在今河北臨漳縣西(鄴北城、鄴南城遺址等)、河南安陽市北郊的地方。它始建於齊桓公,然而真正出名,卻是在東漢末年,曹操擊敗袁紹,佔據鄴城,營建王都。

自此鄴城C位出道,雄霸北方數百年。

鄴城先後為曹魏、後趙、冉魏、前燕、東魏、北齊六朝都城,居黃河流域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中心長達四個世紀之久。

想想都覺得有點強無敵啊!

這是鄴城最好的年代,沒有之一,從前比不上,以後到了隋唐也沒機會了。

老實說,若是沒有高德政的無聲照拂,高伯逸那個老實巴交的舅父,不見得能在舍長的位置上坐得安穩。畢竟,這地方雖然小,但卻是個要害部門。

北齊的驛站改革漢制,將原本的“驛”和“傳”的功能合併,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驛傳合一”。

所以這個時代驛站的任務是包羅萬象的,既負責國家公文書信的傳遞,又傳達緊急軍事情報。還兼管接送官員、接待外來使節、平息內亂、追捕罪犯、災區慰撫和押送犯人等各種事務,有時還管理貢品運輸和其他小件物品的運輸。

從這個角度,就能看出高伯逸的便宜老爹高德政心思有多麼深沉,在關鍵位置上安插“自己人”。

出鄴城的詔書,政令,都要從這裏發往全國各地。哪怕是張全國通緝令,也最先是從這裏外發。

前線戰報,邊境事態,這裏是進鄴城的第一站。

各國使節來訪,鴻臚寺最先將他們安置在鄴城驛站,然後再進行下一步安排。(有可能不允許這些人進鄴城)

這裏的小人物成事雖然不足,但是敗事那可是綽綽有餘的。

當然,就算高伯逸膽大包天,除了一把火燒了驛站,送信以外的事情,他舅父也管不了,更別說他這個沒有官職的白身了。

那些國家大事都是肉食者們乾的,他們這些底層廝混的鹹魚,也就維持下驛站的日常運轉罷了。

重要物品都有專人押送,專人交接,不要說過手,有時候看一下都惹麻煩。

話說回來,這些糟心事,暫時還不是高伯逸要考慮的問題,他現在考慮的是如何填飽肚子。

半大小子,吃窮老子,已經人高馬大的高伯逸正是長身體的時候,舅父那點俸祿,可養不活兩口人。於是他今天出來采草藥了,作為一種米酒酒麴的秘方,希望能通過在驛站販酒弄點小錢花花。

這是他上輩子帶來的秘密,不足為外人道也。還沒穿越過來時,他老家的爺爺奶奶,就用這些藥草作為酒麴的一部分,釀製特色米酒。

南北朝大多數朝代和國家,大多數時候,都是民間禁酒的。就算偶爾放鬆,那也是有嚴格管制的。

一句話,要釀酒可以,必須得到官方指定的地方買酒麴,然後釀酒,那酒麴的價格只能用呵呵二字形容。

這是一方面。

然而另一方面,釀酒所需要的技術門檻,低到令人髮指!想憑藉技術壟斷絕無可能!

毫不誇張的說,這是一個人人會喝酒,家家會釀酒的時代。

穿越者要是不玩高度酒,那是絕對干不過古人的。穿越者的釀酒神技,除了蒸餾冷凝外,其餘的不值一提。釀酒的所謂秘法,在這個年代屬於爛大街的貨色,你去村裡隨便抓一個農夫,人家說不定都能說出個一二三來。

別的不說,賈思勰的《齊民要術》,至少介紹了數十種釀酒的方法,非常具體,可操作性極強。

這本書到高伯逸采草藥的今天,已經問世十多年了!

一邊是釀酒的限制多,一邊是釀酒的門檻低,面臨雙鬼拍門的事態,高伯逸差點就跪了。不過雖然是鹹魚,但他高伯逸好歹也算是個有追求的鹹魚吧,事情不做就自掛東南枝,不是他的風格。

花了兩個月準備釀酒器具,通過和驛站的食客玩“握槊”(一種有骰子和棋盤棋子的遊戲),贏了點錢買酒麴之後,他的機會來了。

幸虧北齊文宣帝高洋是個酒鬼,此時國家又處於巔峰狀態不缺糧食,所以對酒水管制很鬆懈。雖然不許私造酒麴(私曲技術門檻很低),但對於私釀酒還是開綠燈的。

要是高伯逸晚個十年穿越,恐怕他的計劃一開始就會胎死腹中。

當一切準備就緒,高伯逸今天才動身進行最後一步,給買來的酒麴“加料”。沒想到,居然在城外一個大坑裏面看見一個新棺材。

又在這個新棺材裏面救了一個活人。

這讓高伯逸頗有一種造了七七四十九級浮屠的優越感,骨頭都輕了幾分。至於救的是誰,那重要嗎?在他看來,也就是個身居高位的胖子罷了。

高伯逸輕輕拍了拍自己背後的十字弓,要是沒這玩意,兵荒馬亂的年頭還真是不敢出城門。正事早已辦完,今天都沒吃飯,是時候弄點野味回去打牙祭了。

舅父是木匠出身,自己稍微點撥下,對方就造好了弩機的骨架,極為精巧。弩身用棗木打造,弩機銅郭內的機件有望山(瞄準器)、懸刀(扳機)、鉤心和兩個將各部件組合成為整體的鍵,是舅父用“特殊渠道”弄到手的。

DIY后十字弓精巧無比,射程和準頭也有保證。

要不然背後這破袋子也藏不住。

至於朝廷禁忌?

呵呵,這裏可不是“山外青山樓外樓”的南宋!這裏是高氏王朝的北齊!這是隋唐以前的北朝!

就剛才高伯逸救的那個死胖子,如果他不是被高洋裝進棺材,估計出門都是佩劍的!

只要家裏不藏鎧甲,那就不是事!甚至朝廷還鼓勵民間習武耍刀。

這是一個文人出門都要佩劍,騎馬出行都配弓的野蠻時代。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根本不是什麼新鮮事,江湖仇殺滿地走,配把十字弓怎麼了?

射幾隻野兔山雞什麼的回去當美味,弩箭拔出來還能接着用,防身狩獵兩相宜,想想都美滋滋。

正當高伯逸忍受着腹中飢餓,打算佈置陷阱守株待兔的時候,前方傳來呼喝嬉戲的喧囂聲,人數聽起來頗為不少!

等等,什麼情況!好像那些人馬朝自己這邊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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