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9章
“……稀里糊塗就可以跟你結婚呢。還是因為愛,愛就會產生責任。”
“可是,曹寒卉,你有沒有聽女孩講啊?不在一起,就是談戀愛咯。基本就是這樣,談了14年沒結婚,差不多後幾年,各自都在找更合適的,如果找到了,就不結婚。亦或許,有一位由於近幾年身價漲了,還在尋覓其他的獵物中。”
“沒有結婚的衝動?老實說,每個人生活不一樣,環境不一樣,自己覺得可以,就可以了。”
“謝謝你們,我其實在30歲之前很想結婚的,時間長了,就不想了,結不結婚一樣過啊,就是父母啊,朋友催的厲害。其實我也想過,會不會是彼此沒有遇到更好的,雙方都比較懶,懶得結婚,懶得分手,差不多就這樣,談久了會膩,會有外心的。可誘惑這東西,其實也有機遇的,有的人一輩子都遇不到。”
“小姐,其實你不需要想這麼多,結婚了也會遇到更好的,就看如何處理問題了。”
“結婚以後,結構不同了,顧慮大很多,因為不是兩個人結婚,是兩個家庭組合,如果有孩子,考慮的更多了,如果只是同居分手,分分鐘的事情,沒有任何壓力。”
“會不會結婚前糾結的人,多半比較重視婚姻,離婚的可能性會小一些呢?”
“真心話,我也是覺得結婚很煩的。”
“小姐,你可以選擇簡單點。反正十多年了,不就一張紙啊,無所謂了。我跟太子現在都不清楚到底結沒結婚呢,好像時空一倒轉,彼此全都錯位了一樣。”
“如果我男朋友,有一天說要跟別人結婚,我也能淡定,那這張紙有沒有的確是一樣的,可我現在真的做不到完全不在乎他呢。”
“瞧瞧,自從上次我們家的書架,被搶劫的搬空之後,我就只能在地上找到這一本了,上面寫着,按大多數人的理解,兩個人確定戀愛關係,最長不超過2年,就會走入婚姻殿堂或已經分手。除非有其他變故,兩地分居或者國內國外,在一定程度上,三個月結婚和三年後結婚,都是差不多的。”
“但真要找個時間的話呢,是幾年?”
“小姐,你早就超過了,樹上建議是一到兩年。沒有一年時間,擔心大家不足夠了解對方,或者自己沒想清楚。”
“那談的時間越長,就越會了解更多?”
“其實,戀愛就是戀愛,不管時間多長,由於角色不變,終究不會了解更多。即不進入婚姻,是很難了解對方在婚姻中表現的。你要是能確定對方在未來的生活表現,趕緊結婚。”
“沒錯,書上還寫着,戀愛不宜超過三年,太久,愛情疲憊,應合適的時間,把愛情通過婚姻升華為親情。”
“等等,這裏還說,你同居14年,等同於結婚14年。從新婚之喜,直接到7年之癢,又過了7年,想想都恐怖,還是找個機會分了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