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判決

第3章 判決

一轉眼,張銘揚進來已經五個月了,上個月開了第一庭,若不出意外的話,這個月他就可以離開看守所到監獄去。

前幾天蕭宗啟裁定書到了,兩年半,他同案犯兩年,本來一審判了他兩年,他不服上訴,到了南湖中院,又給他加了半年,理由是他情節比他同案犯嚴重,成為整個監室的笑柄。

張銘揚伸手拿了一個蘋果,吃了一半,監室門打開了,民警拿了一張紙,叫到:“張銘揚,開庭。”

張銘揚把蘋果一放,自覺的走出監室伸出雙手,民警拿出手銬給他拷上,他一邊走還一邊跟民警聊天。

走到收押室後門,他見到了他的管教民警,管教民警還安慰他心態放好一點,畢竟誰都知道,以張銘揚的身份不可能會為這200萬玩合同詐騙,但後面的人不可能放過他。

來到收押室後門,這裏已經有五個人了,三男兩女,老規矩兩人一個腳銬,走出看守所大門,呼吸着外面的空氣,張銘揚從未感覺到外面的空氣如此舒暢。

法院的車是一輛依維柯,在車上經過聊天,張銘揚了解到,三個男的是搶劫進來的,兩個女的是販毒,都是三年左右的小官司。聊了一會以後,張銘揚便沒了興趣,跟他們完全聊不到一個頻道,三個男的不是聊遊戲就是聊在外面如何風光,兩個女的還好一點,聊的是大概能判多久。

來到法院,三個男的一個關押間,兩個女的一間,張銘揚自己一間,等了不到三十分鐘就輪到張銘揚,他走到被告席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看到了一個他意料之外的人,他的小老婆黃芳,唐夢萍卻沒有來,黃芳的眼神里對他有心疼,還有恨鐵不成鋼。

第二庭不是合議庭,是宣判庭,電視裏的宣判?你想多了,就是照着判決書念一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張銘揚來到關押室,簽了字,按了手印,拿到了判決書,翻到最後,

被告人張銘揚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張銘揚原本以為會是十二年,十年出乎他的意料。

就在這時候,黃芳不知道想了什麼辦法,來到了關押室,看到張銘揚的樣子,眼淚忍不住就下來了,

:“我也不想離婚的,但有人告訴我,如果我能跟你離婚,就不會再對你下手,也不會對爸爸的公司下手,我也沒辦法才會跟你離婚,你知道我不想的,我們在一起二十年了,我捨不得你呀…”

張銘揚安慰道:“我現在已經這樣了,你還年輕,別等我了,差不多就嫁了吧,我不知道還要多久才能出去。”

不是張銘揚狠心,一個二十歲的女孩子,接下來面對的是六七年的等待,換誰誰也不會忍心,跟黃芳那是青梅竹馬,跟唐夢萍相處不過十年,論感情當然是跟黃芳深一點。所以張銘揚才會說出這樣的話,愛她就得讓她快樂。

“你走吧,我馬上也要回看守所了,再見不知道會是什麼時候,希望再見的時候,你身邊能有一個給你幸福的人。”

黃芳走了,留着眼淚走的,看得張銘揚心都碎了,可張銘揚必須這樣,他不能看着黃芳的大好年華浪費在他的身上。

回到看守所,已經快要吃午飯了,蕭宗啟老早將包裝菜用開水泡好,吃飯的時候,張銘揚明白了,他的錢是黃芳打的,律師應該也是,那麼唐夢萍為他做了什麼?可能什麼都沒做,不想跟他離婚的黃芳跟他離婚了,那麼唐夢萍在背後扮演了什麼角色,帶話讓黃芳跟他離婚的又是什麼人,張銘揚從來沒有像現在那麼恨自己,自己的不作為,卻要黃芳這樣一個弱女子來承受。美妙小說網www.meimi.cc

該來的還是來了,這案子已經成為鐵案,不服他又能如何,背後的人能讓他進去十年,就能讓他變成無期,遙遙無期,他甚至不敢有怨言,他雖然在裏面,黃芳還在外面的,他以為他能這樣平平淡淡過一輩子的,太聰明被囚禁十幾年,太窩囊又被別人算計,這一刻張銘揚都不知道接下來該如何,害怕走錯又被人算計,又害怕鋒芒太露引來滅頂之災。

張銘揚就這樣靜靜坐了一個下午,以前是學習,現在是靜坐。

張銘揚從沒有像現在這樣渴望實力,什麼陰謀詭計在絕對的實力面前都是紙老虎,就跟他進26號之後一樣,不服就打到你服,在這裏別的沒有,但是就人才多,只要他能收服幾個,他出去之後就可以快速發展起來。

想到這裏,張銘揚覺得多想也沒用什麼用,他改變不了外面,難道還不能改變裏面嗎?

首先他比較看重龍雲省那個殺人犯,這段時間相處下來,張銘揚覺得這人也算個人才,首先他知道殺人之後怎樣能讓自己受到最輕的處罰。

殺人犯叫敖無極,今年二十七歲,當初進來看他像三十歲出頭,是因為他看起來顯老,皮膚又黑,所以才看起來像三十歲,他來到這裏原本是跟他表哥混社會,他的表哥是南湖市下面的一個鎮上的黑道一把手,可以算是他們當地在這邊混得最好的一個,身家過千萬,不過他的表哥混出頭了,帶來的影響就是他們當地年輕人前仆後繼的出來跟他表哥混社會,人一多,他表哥養不了,就主要帶了幾個靈活的,而敖無極看起來就像一個打手,自然不被他表哥看重,任他自生自滅,不是他表哥無情,是社會就是這個樣子,這麼多人,誰跟誰又沒有點親戚關係。他的表哥能從一個小混混到一個人口二三十萬城鎮的黑社會一把手,不是簡單一兩句能夠說明的。

敖無極在沒有他表哥的幫助下,自然混不出頭,在中山省因盜竊被判過一年半,出獄后他表哥讓他幫忙守一個小店,而他出事就是因為這個小店,按他的說法是這樣的:

他幫忙看店,有幾個小混混在他那裏買一包二十塊的利群,第二天抽得只剩下兩根了,來到他這裏說煙是假煙,鬧了一場,踢了他幾腳,他沒還手,拿了一包新的煙給了幾個小混混,給了煙過後,他知道第二天那群人還會來的,人性的貪婪不會讓那幾個混混止步,敖無極當晚叫朋友拿了幾把砍刀過來,又叫了兩個人幫忙,第二天那幾個混混又來了,敖無極早準備了錄音機,幾個混混又開始說煙是假的,敖無極讓他們去找工商,幾個混混本來就是來敲詐勒索的,怎麼會聽,非讓敖無極拿1000塊錢,敖無極當然不會給,幾個混混開始打砸東西,這時候敖無極的朋友將砍刀拿了出來,說了一句砍死他,另外一個跟敖無極提刀就砍,敖無極就追着領頭的混混砍,砍了五刀,都是腦袋,按他本人的話講,跟砍西瓜沒什麼兩樣。

就這樣三個人都進來了,他有證據證明是別人敲詐勒索,先動的手,情節上輕得多,不會被判得太重。

幾個混混除了死的那個也都進來了,不會判得很輕。

張銘揚聽過敖無極的故事之後,感慨很多,社會上跟那幾個混混類似的人很多,蕭宗啟也差不多是這樣的人,父母每天上班沒時間管教,接觸小混混以後,看別人每天網吧,溜冰場,酒吧,賓館。自然會羨慕,父母又沒有能力給他這樣的生活怎麼辦?他們剩下的路就是偷、搶、敲詐勒索,甚至開始吸毒。

而到頭來好一點的兩三年,不好的十年,十五年,無期。

他們的父母在工廠里做了幾年十幾年被他們一下子敗得一乾二淨,張銘揚估計梧桐看守所里,至少一半是跟他一樣的外地人,而這一半里最少有三分之二是這樣的年輕人。

而敖無極,雖然有證據表明是別人敲詐勒索,估計也得十五年,值得嗎?

在看守所里,外地人跟本地人完全是兩個群體,本地人犯的都是什麼?賭博、開設賭場、涉黑、詐騙,外地人勒?盜竊、搶劫、QJ、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等。

本地人有錢,外地人很少有父母給他們幾千幾千的打錢,都是辛苦錢,每次都是兩百三百這樣,監室里就有幾個在吹,在外面如何如何,埋冤父母只給他這點錢,張銘揚聽見這樣的話,很喜歡讓他們睡廁所邊上,值班值倒數第二第三班,(看守所里基本都是八點半到九點左右睡覺,為防止有人自殺,突然犯病什麼的,就需要有人值夜班,每班兩個小時,兩個人一班,八點半到十點第一班,後面都是兩個小時。)他們依舊吹個不停,張銘揚聽見吹就喜歡給他們安排臟活累活。

十天上訴期很快就過去了,唐夢萍還是沒來接見,過了這個周末,估計張銘揚就得到監獄去了,該交代的都交代了,敖無極表示出去以後希望跟他做事,張銘揚笑笑:“現在說這些還是太早了,出去再說吧!”

至於蕭宗啟這個人,張銘揚單純的欣賞而已,讓他帶這樣的人他是不敢的,一根筋的人,如果在監獄裏遇見,能照顧就照顧下就可以了。

周二早上,監室大門打開,張銘揚拿上自己的東西,跟監室里的人做最後道別,然後頭也不回的走了,他不知道監獄是什麼樣子,這一去該如何都是未知,他能做的就是走一步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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