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喜憂參半
賽特面色陰沉:“原來你一直在騙我。”
“並沒有,還記得當年的對話嗎?你問我樹枝是哪來的,我回答說:這截樹枝是生命神樹送給我的禮物,因為界主大人要收我做弟子,生命神樹可以作證。”
“文字遊戲?這麼說來,倒是我自己愚蠢了?”一城之主被耍了,任誰都不會開心。
“但你也沒吃虧不是嗎?你剛才要贈送天級神器我也沒收,除了身份是假的,我還是很有誠意和你交朋友的。”
賽特還待開口時,菲菲打斷道:“你們退下吧,我要和他談談。”
兩人告退後,氣氛變得沉默起來,菲菲一改剛才平易近人的態度,目光有些淡漠:“怎麼不說話,你不是很會聊天嗎?”
我剛才說跟藍龍聊天,讓其幡然悔悟,沒想到她還記着,現在拿來擠兌我,這讓我苦澀中帶着些許無奈:“界主大人,我跟馭靈族雖然來自同一個地方,但目的卻不一樣,我對第二界沒有任何敵意。”
她沒有說話。
我試探着問道:“界主大人要如何才肯放過我?”
“跟我來。”她淡淡說了一句,便往東面飛去。
我知道不能拒絕,所以只能跟上,她逐漸提速,一直到我速度的極限時才穩定下來,但長時間用這種速度飛行,對精神力消耗極大,就像普通人跑步一樣,誰都可以慢跑半小時,但用極限速度快跑,恐怕兩分鐘都堅持不到。
所以,連續飛行三小時之後,我目光中帶着深深的疲憊,這是精神力消耗過度所致。
菲菲彈了顆白色藥丸過來,說道:“吃了它。”
堂堂界主,想殺我根本不用這麼麻煩,所以毫不猶豫的將葯吃掉。
剛吞入腹部,便感覺到一陣涼意,整個人清醒不少,精神力也在快速恢復。。。
……………………
一直用極速狀態飛行,耗時半個月終於趕到生命之森,期間只要精神力消耗過度,就會得到一顆白色藥丸,經過半個月鍛煉,精神力增強不少,飛行速度也比之前更快。
現在第二界正處於多事之秋,但界主不惜消耗半個月時間鍛煉我,不論她究竟有什麼意圖,這份人情我是承下了。
而且這半個月來一直在趕路,她沒問過任何關於幽冥的事,想來應該不會有生命危險。
進入生命之森后,一路來到中心區域,再次見到了生命神樹,那個頭戴花環,身穿樹葉長裙的女子,她先是對菲菲行了一禮,叫了聲主人,然後才看向我,溫和的笑道:“我之前還在想,有什麼人會拒絕成為主人的弟子,原來你來自那個地方。”
我有點尷尬,之前她送了我一截樹枝作為‘定金’,結果我直接跑了,沒回來拜師,但她似乎並未生氣,我訕訕回道:“這不是來了嗎。。。”
生命神樹笑了笑,看向菲菲:“主人,我已經照您的吩咐調查清楚,護界盟的確是他所創建,我們不在的期間,確實救下不少人。另外,他先後在舞歌城、天極城、玄炎城等7座城市消滅隱藏蟲群,還解決了昭陽城神泉下毒事件,除了冒充身份之外,的確立下不少功勞。”
界主問道:“你有什麼要補充的?”
“有,昭陽城主之子送了我一大批物資,當然,是看在我假冒的身份上才送的,物資已經用掉四分之一,剩下的可以還回去。”
“不必了。那天我對你設下三重考驗,已經對你的品行、實力有所了解,再加上你對第二界所做的貢獻,我準備收你為弟子,你可願意?”
不論她是誠心還是假意,我都不能拒絕,於是彎腰道:“拜見師父。”
“嗯,既然拜過師,有些事情就要與你說清楚,我名菲迪娜,於72萬年前擔任第二界界主,在你之前曾收過兩名弟子,可惜不幸戰死,你是第三名弟子,可不要讓我失望。”
前兩個都掛了,這是在暗示什麼?我硬着頭皮回道:“好的,我盡量。”
“開心點。”生命神樹拍拍我肩膀:“能成為主人的弟子,是至高無上的榮譽。”
我只能點頭。
菲迪娜安排道:“先帶他去休息,明天早晨來這裏見我。”
說完,身影一閃,便消失不見。
生命神樹做了個請的手勢:“跟我來吧。”
我趕忙跟上:“麻煩了,上次都沒來得及問你的名字。”
生命神樹答道:“我叫嘉爾維婭,不過很少有人會這樣稱呼我,大多數都會叫我為神樹大人,但你可以例外。”
“謝了,嘉爾維婭,我想知道成為界主大人的弟子,我需要付出些什麼?”
她一邊帶路,一邊答道:“其實也不用做什麼,安心修鍊就好。”
“那我會被限制自由嗎?”
嘉爾維婭側頭看了我一眼:“你想問的問題,我無法回答,明天自己去問主人吧。”
雖然命保住了,還莫名其妙成了界主的弟子,但我不想被限制自由。在來的路上,我用簡訊告訴凝柔,說要去辦一件事,讓她不要主動聯繫我,否則我擔心她會找到生命之森來。
在生命之森,通訊器接收不到信號,我擔心凝柔等久了會着急。
另外,如果被限制自由,不能回幽冥,恐怕後果會很嚴重。。。
在憂慮中,嘉爾維婭帶我來到一座漂亮的庭院,裏面種着各種植物和花朵,就連房子上都有花瓣裝飾,像是女人住的房子。
果然,嘉爾維婭介紹道:“這是主人第一個弟子居住的地方,以後這個庭院就是你的了。”
“讓我用?不留作紀念嗎?”
按照我的觀念,這房子應該留着,作為對已故之人的紀念。
倒是嘉爾維婭覺得奇怪:“物盡其用不好嗎?難道主人所有戰死的弟子,都要留下一座空房子作紀念?放心,如果你以後不幸戰死,這座房子還會留給下一任弟子的。”
說得很有道理,可為什麼感覺這麼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