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買歌

第4章 買歌

晚上葉帆做了個夢,夢見自己真成了大明星。在全國各地巡迴演唱會,受到各國首相召見,萬千粉絲興奮的找自己要簽名,娶了一個漂亮的明星老婆,洞房花燭夜的時候,醒了。

醒來后,他看着自己破舊的小單間一時陷入了沉思。

“我要不要先回去再睡一會?至少夢到洞房之後啊。”搖了搖頭,他還是放棄了這個誘人的想法,畢竟他還記得今天要去凰美音樂報到的事情。

簡單洗漱過後,他從衣櫃裏找了件最得體的衣服換上,匆匆吃個早飯以後就出了門。

有了工作,葉帆底氣也足了一些,出門也不坐兩塊錢的公交了,改坐四塊錢的地鐵了,嘿嘿,畢竟貴了一倍。

凰美的辦公樓在離市中心不遠的地方,葉帆住的地方到這差不多要一個小時。第二次到凰美,葉帆按照昨天電話的要求,直奔三樓,李飛的辦公室。

李飛拉着葉帆的手,親切的帶他辦理好了入職手續。

葉帆這才知道,原來李飛是這一組的一把手,凰美的音樂總監。

辦好了入職,李飛又帶着他遊覽了一圈辦公環境,把他介紹給了同事。

辦公區域內大概有二十來人,所有人基本上都在低頭做着事,李飛進來也沒人注意到。

“這就是你以後的辦公區域了,你現在是新人,到時候讓他們帶你熟悉熟悉。”李飛向他介紹着:“我們一組一共有七名藝人,這裏有的人負責宣傳,有的負責接通告,但是音樂製作方面的人才卻一直很少啊,平常藝人要出歌,就要從外面買,或者是借其它組的人來用,你的加入真的是為我們一組雪中送炭啊。”

“嘿,看你說的,雪中送炭不敢,錦上添花倒是有。”葉帆趕忙拍起李飛的馬屁,畢竟以後要在他手上做事呢。

李飛笑呵呵的招來兩個人,對葉帆說道:“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我們一組負責編曲和作詞的兩位老師,李晴天、袁浩。”

這兩人都是約莫三十多歲上下的男子,李晴天戴副眼鏡,斯斯文文的模樣。袁浩則是個白白胖胖的小胖子,脖子上掛副耳機,有點嘻哈風的感覺。

李飛又拍了拍葉帆的肩膀,介紹道:“這位是葉帆,京城大學音樂系畢業的,在作詞作曲方面非常有天賦,你們可以相互討教一下。”

兩人眼神中帶着對葉帆的質疑,不過出於禮貌還是和他握了手。

李飛走後,兩人明顯對葉帆態度有些消極,指着旁邊的辦公桌說道:“今天開始你就坐那吧。”

葉帆把東西放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着辦公室沒人搭理他,他也懶得熱臉去貼冷屁股,只能打開自己的電腦熟悉了起來。

一個上午,葉帆就這麼遊手好閒的度過了。

……

二組辦公室內,劉丹正看着那天葉帆面試的錄像出了神,這劉丹就是那天另外一個男面試官,是凰美音樂的公關總監。

不一會敲門聲響起,劉丹說了一聲“請進”,一個年輕帥氣的青年男子就推門而入。

“總監,你找我啊?”青年男子問道。

劉丹頭也不抬對他說道:“小游,坐吧。”

青年男子坐在了劉丹對面,好奇的看着劉丹的電腦屏幕,想知道什麼讓他這麼入神。

這男子是凰美旗下的藝人,名叫游玉麟,是最近新出道的一名奶油小生。因為長相頗為帥氣,唱歌也不錯,就被凰美的人發掘了過來,做了他們旗下的藝人。雖然游玉麟才剛出道,就已經憑藉帥氣的外表和獨特的嗓音俘獲了一群鐵杆粉絲,現在正是凰美炙手可熱的新星。

“怎麼樣?”,看完了視頻,劉丹對他問道。

游玉麟點了點頭,說道:“聲音不錯,唱歌也很有技巧,曲子也很棒,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長相差了點。這是我們二組新簽的藝人嗎?”

劉丹笑了:“我們怎麼可能簽這種長相的藝人,這是一組新來的音樂製作人,這歌是他創作的,我決定把這首歌拿下來,作為你的新單曲發佈,怎麼樣?”

游玉麟欣喜若狂:“您說的是真的嗎?這歌真的給我嗎?”。

他之所以這麼高興自然是有原因的。游玉麟剛剛出道,雖然參加了幾檔歌唱類的小型綜藝節目,有了第一批粉絲,可是沒有自己的作品,只能翻唱或者改編別人的歌。這讓一部分人紛紛覺得,他不過是個花瓶,沒有自己的作品,很難在娛樂圈站穩腳跟。

若是有了這首歌就不一樣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是一首可以火的歌,要是他可以拿下這首歌,外界對他的質疑聲也會小很多。

劉丹也是一臉笑意,這游玉麟是二組的藝人,他自然會多加照顧,於是他拿出手機,就給李飛撥了過去。

葉帆就這麼無所事事的閑了一天,臨近下班的時候李晴天卻告訴他,李總監要自己去他辦公室一趟。

領導不會是知道自己用辦公室電腦看小黃書了吧?葉帆這麼想着,於是懷着忐忑的心情走進了李飛的辦公室。

辦公桌前,李飛的臉色有些不好看,顯然是被什麼事氣的不輕。

葉帆心裏咯噔一聲,想到:“不會吧,我才看了二十分鐘小黃書就被抓了?”

“小葉啊,你坐,我有件事想對你說。”李飛對葉帆說道。

葉帆還不等對方開口責難,先急忙低頭認錯:“李總監,我用辦公室電腦看小黃片是我的不對,我保證下次不會再犯了,您就饒過我這次好不好?”

李飛聽了這話,一下子笑了,臉色也沒有剛剛那麼難看了“你這小子,趕緊坐吧,和你說正事呢。”

不是這事啊?不是這事就好!葉帆趕緊坐下,等着李飛開口。

李飛沉吟了一會,對葉帆說道:“是這樣的,剛剛二組那邊給我來了個電話,他們想要買你面試時候唱的那首歌的版權。”

凰美音樂一直有規定,公司的音樂製作人,如果是兩人或是兩人以上合力完成的一首歌,那歌曲版權就是屬於公司的,但是歌曲的創作者會得到不菲的獎金。如果是一個人獨立完成的歌曲,那公司就會向其支付一筆版權費,把歌曲買過來。當然,至於賣不賣,這個完全看個人。

賣掉《我》的版權?這個葉帆都沒有想過,他本來還打算留着這首歌,等成名以後自己唱呢。

“那個……我可以問一下嗎,公司……準備給多少錢?”葉帆弱弱的問道。

聽到這個問題,李飛也有些難以啟齒,但最後他還是嘆氣說道:“三萬……”

wtf???你們這是打發叫花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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