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進城
清晨,花瓣上的露水還來不及反射第一道陽光,就被微風輕輕吹落。
慧依依縮緊臂膀,沒有太陽的早晨有點清冷,努力跟上莎莎麗和奧爾曼叔叔的腳步。
說來慚愧,他們兩人身上都背着重重的貨物,只有她一個人兩手空空,還跟不上他們兩父女的速度。
利索魯斯爺爺所處的小村子,距離喬里恩小鎮足足有五六里,早上四點半,慧依依就被興奮的莎莎麗叫了起來。
來到城裏,奧爾曼叔叔熟門熟路的在一個小湖邊找好了攤位,這個攤位緊挨着一家小餐館,一旁還長着幾顆大樹,真有一種風吹楊柳岸的感覺。
慧依依幫着一起拾掇貨物。忙完一切,看看手錶時間還才六點多點,這麼早也不會有人來買東西,她想四處逛逛,來到這裏這麼久,還沒有好好看過這個世界。
跟奧爾曼叔叔打個招呼,跟着來的還有嘰嘰喳喳的莎莎麗。
喬里恩小鎮,在她眼裏還真是寒酸,整個小鎮就兩條大街,其它的都是小巷子。街邊上是低低矮矮的土房子,就三家餐館,三家雜貨鋪,還有幾家賣武器和收購皮毛。運氣好的是,這幾家店子都開張了。
兩人在一家餐館簡單的吃了點,莎莎麗還專門給奧爾曼叔叔帶了吃的,來的太早了,三人都沒吃早餐。
走在街上的行人漸漸多起來,男人大多數都穿着野獸的毛皮,女人身上穿着粗糙的亞麻布做的衣服。這裏的男人非常喜歡把自己獵殺的野獸的皮毛穿在身上,這是平民最流行的打扮,既結實又實惠。尤其是魔獸的毛皮,誰要是親手獵殺了一頭魔獸,把魔獸的毛皮穿在身上,更是其跟女人炫耀力量的最佳證據。這裏的女人都喜歡強壯有力的男人。
來到攤位,奧爾曼叔叔正在做生意,他們賣的主要是一些白霧森林裏產的藥材。
到了中午,餐館裏用餐的客人進進出出,慧依依終於知道奧爾曼叔叔選這裏擺攤位的原因。這家餐館因為靠着一個湖,景色不錯,所以用餐的人也比別處多得多,算得上是小鎮最熱鬧的地方。
現在除了慧依依他們的攤位,周邊還擺了十來個地攤,有賣首飾的,賣衣服的,賣小吃的,等等跟地球的夜市一樣。用完餐的人或則是來用餐的人,都會到攤位里逛逛,看看能不能買到稱心的東西。
下午的時候,奧爾曼叔叔的貨物已經賣得差不多了。這個世界的貨幣是以銅幣、銀幣、金幣、鑽石幣計算。
一個鑽石幣=一百個金幣、一個金幣=一百個銀幣、一個銀幣=一百個銅幣,五個銀幣就足夠一家人過一個月。
奧爾曼叔叔笑着對慧依依說:“依依,用不了多長時間我的藥材就要賣完了,你第一次來這裏,跟莎莎麗去逛逛,買點自己喜歡的小玩意,別跑遠,等會兒回去的時候叫你們兩個。”說完,就往慧依依的手裏塞進十幾個銅幣,慧依依怎麼敢要,人家忙活半天才得這麼點錢,連忙推遲。奧爾曼叔叔臉一板說:“再不收下,我就發火了”。慧依依見狀心裏熱乎乎的收下了銅幣。奧爾曼叔叔也給了莎莎麗幾個銅幣,莎莎麗眉開眼笑的拉着慧依依走了。
奧爾曼叔叔並不像表面看起來的那麼粗枝大葉,實則是一個很細心的男人,他知道慧依依身上沒錢,所以才塞給她銅幣,態度誠懇,一點也沒有施捨的涵義,只有長輩對晚輩的那種溺愛。就連給莎莎麗銅幣也顧慮到了慧依依的想法。
兩人逛了逛一旁的幾個小攤子,莎莎麗在賣首飾的攤子上,買了幾樣首飾,慧依依則花了兩個銅幣,挑算了一把木雕的梳子。
利索魯斯爺爺是個光頭,家裏根本連梳子的影也沒有,慧依依這幾天梳頭,都是隨便用手把頭髮理理就扎了,早就受不了了,還是梳子好。不經意間經過一個賣衣服的攤子,慧依依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獸皮,因為利索魯斯爺爺家,只有獸皮,所以她也跟他一樣穿着獸皮。一開始感覺還挺新鮮,覺得自己因禍得福,才有幸穿了一身真皮套裝,否則在地球上,這些怎麼也要萬把塊,她可穿不起。
穿久了,就發現動物毛皮的壞處,首先這些毛皮不像地球上的毛皮經過脫脂等特殊處理,聞起來一點味道也沒有。這些毛皮,都是直接從動物身上剝下來的,然後在太陽下暴晒,晒乾就行了,所以聞起來腥腥的,尤其是天氣熱的時候,一出汗,穿在身上膻死了,就連人都變得腥臭了。聞聞身上的味道,慧依依嫌棄的皺皺鼻子,莎莎麗一身布衣,就不會有這種氣味。今天無論如何,她都要買兩件換洗的衣服。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慧依依以十四個銅幣的價錢,買了兩件亞麻布做的長袍,這裏的女人都穿這種長袍,莎莎麗也一樣。
晚飯時分,奧爾曼叔叔正在開心的清點貨幣,金天總共賣了兩百多個銅幣,這已經很不錯了,足夠他們家省吃儉用一個月。
他笑呵呵的收起賣剩下的一點藥材。莎莎麗解釋說,這些藥材拿回去,晒乾,積攢起來,還可以賣給藥鋪,價格更高。但是藥鋪在大城市離他們住的村子太遠了,她年紀太小,把她一個人放在家裏奧爾曼叔叔不放心。所以奧爾曼叔叔一年才會去藥鋪一次,把賣剩下晒乾的藥材帶去賣掉。既可以賺點錢,又不會浪費。
三人收拾好,有說有笑的準備回村子,正在這時侯,聽見湖的另一邊傳來一陣驚呼聲:“快來人啊!有人落水了!,有人落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