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貨志》裏的一筆良心賬

《食貨志》裏的一筆良心賬

《漢書·食貨志》是闡述漢代三農問題及國家財政手段的大文章。食貨的定義是:“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食謂農殖嘉穀可食之物,貨謂布帛可衣,及金、刀、龜、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者也。二者,生民之本,興自神農之世。”

今天有一個時尚詞,叫新農村建設。《食貨志》裏講的,是中國的老農村建設。以前的史官,是記錄國家歷史的官員,也是給國家做頂層設計的行家。在《食貨志》裏,班固規劃了一個村莊藍圖:

八戶人家,井田一方,九百畝為一村落。每戶“各受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餘二十畝以為廬舍”。八戶人家各擁有兩處屋所,農忙時田野里一處,秋收后邑里一處。“在野曰廬,在邑曰里。”“春令民畢出在野,冬則畢入於邑。”每戶受十畝公田,是預防鄰里糾紛。誰家房基地寬了,誰家的莊稼爬到別人地里去了,這一類的隱怨可免除。“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

以前的百姓不叫公民,叫子民,皇帝是家長,老有所養,少有所教是國家義務。“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七十以上,上所養也;十歲以下,上所長也;十一以上,上所強也。”人到七十古來稀,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國家要贍養。十歲以下的孩子,地方**有責任保護他們健康成長。十一歲到二十歲“受田”之前,地方**要督促他們奮發好強。教育是**的重要工作。“里有序而鄉有庠。序以明教,庠則行禮而視化焉。”“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始知室家長幼之節。十五入大學,學先聖禮樂,而知朝廷君臣之禮。其有秀異者,移鄉學於庠序。庠序之異者,移國學於少學。諸侯歲貢小學之異者於天子。”在小學學習做人做事的道理,十五歲以後才進行愛國、愛黨以及專業教育。班固的這個設計是合情理的,在小學學習做人,年齡大一些,再學習別的。小學階段是不適宜進行“革命接班人”訓練的。

“理民之道,地著為本”,農民安心生產生活,踏實過日子,國家才會平穩安定。怎麼讓農民安心呢?班固為農民說話,也為農民算了一筆良心賬,讀着既怵目,也讓人沉思。以五口人家為例,種田一百畝,以畝產1.5石計,收成是150石,上繳10%的農業稅,15石。月人均口糧1.5石,全家一年需90石填飽肚子。餘糧45石。當年每石糧食市場價是30錢,銷售後,收入1350錢。再除去日常開銷、衣物等項,每人每年:300錢,需1500錢。教育、祭祀(社閭嘗新,春秋之祠)費用約300錢。五口之家辛苦勞務一年,凈虧450錢,且“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

面對農民的這種生存壓力,**必須介入,這是**的應盡之責。班固列舉了戰國時期的“魏國模式”,鼓勵增產增收與**平準糧價相結合。豐收年,**以高於市場價格收購糧食,作為國家儲備;災年,以低價開倉濟民救市。班固清醒地認識到,平準市價的最大受益者不是農民,而是**。“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善為國者,使民毋傷而農益勸。”

《食貨志》裏還細緻地介紹了幾種先進的農耕方法,包括新發明的農用機械,該算作當時的農業高科技。

漢文帝的偉大之舉是減免農業稅。先由1/10減至1/15,后聽從賈誼晁錯諫言,全部免除,“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十三年後,景帝二年,又大幅降為1/30,“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也”。

2004年,中國部分省市試點免除農業稅,2006年起全國免除農業稅,取消煙葉以外的農林特產稅。這是一項大好的政策。但當年一家大報有一句評述:“中國延續了2600多年的‘皇糧國稅’走進了歷史博物館。”這位作者,可能沒讀過《食貨志》。

還有一點需警惕,當下農用物資的亂漲價,是給這項好國策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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