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緡和告緡

算緡和告緡

緡,是舊時串銅錢的繩子,由此成了量詞,一緡,為一千文。算緡是漢武帝頒行的營業稅種,課徵對象是工商業者及手工行當,舊稱“賈人末作”。末作即末業,農為本,商賈為末。

算緡的徵收方式是經營者自行申報財產,“各以其物自占”,依財產納稅。“率緡錢二千而算一”,一算是120文,2000文繳120文,稅率為6%,小業主減半,“率緡錢四千算一”。算緡里還有車船稅,“軺車”繳納一算,軺車是以前的豪華私家車,是奢侈品。軺即遙,“四向遠望之車也”。“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的軺車是公務車,不在徵收之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如果隱匿不報,或不據實申報,懲罰是嚴厲的,“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算緡令”是公元前119年頒行的,為確保政令暢通,作為配套措施,公元前118年和公元前114年,兩度發佈“告緡令”,鼓勵百姓檢舉揭發,“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檢舉人可獲得罰沒金一半的獎勵。

算緡是中國歷史上農業稅之外的首項財產稅,為開拓之屬。功益處在於不加重農民負擔,“富國非一道”“富國何必用本農”“無末業則本業何出”。西漢初年的農業稅是1/10,比較高,文帝免了十二年稅,后降為1/15,景帝再大幅降為1/30。漢武帝是有作為的皇帝,有作為,就是多做大事情。漢武帝北征匈奴,南威夷越,又好大喜功,在賞賜上也是大手筆,“北至朔方,東封泰山,巡海上,旁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巨萬計”。舉一個漢武帝的實例,漢使赴身毒國(即印度)出訪,中途在昆明國受阻,未遂而返。漢武帝“乃大修昆明池”,在西安西南郊鑿湖四十里,“作昆明池象之,以習水戰”。造大小戰船幾百艘,“治樓船,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漢武帝有點像今天的美國總統,外交上稍受挫折,即展現武力雄風。大作為是以國庫堅實為前提的,漢武帝沒有增加農業稅,而是把手伸進了商人的口袋。

漢代的商人有“市籍”,即城市戶口。“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貨。”國家明文規定,賈人名下不能有土地。早先的城市戶口和今天的農村戶口差不多,不太受人愛戴。

告緡這道法令值得反思。告緡的收效是巨大的,“得民財物以億計,奴碑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但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中國的商貿業在漢武帝一朝陷入了毀滅性的泥沼。比這更可怕的是,告緡使民風敗惡,倡導誠信反而使誠信淪喪,百姓風行給**打小報告,做**的密探,“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業”。

漢武帝時期有一位納稅楷模叫卜式,洛陽人,以養羊為業,後來發展成規模化養殖,有幾千頭吧。他在兩次戰爭中受到漢武帝重獎,並且被破格提拔為官。一次是北戰匈奴,卜式上書,願捐出一半家產。“召拜式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佈告天下。”另一次是南征,卜式又上書,願“父子……死南越”。天子下詔褒揚,“賜爵關內侯,金六十斤,田十項,佈告天下”。后又拜御史大夫,由地方官晉為京官,但不久卜式就失寵了,因為對車船稅提了反對意見:“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上不說(悅)……貶為太子太傅”,名噪一時的擁軍愛國明星去履任閑職了。

經濟政策是用來富國的,如果淪落為**斂錢的手段,就是誤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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