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主人公簡短和必要的介紹

一、關於主人公簡短和必要的介紹

金鈴,女,剛過11周歲生日,在本市新華街小學讀六年級。身高1.55米,體重50公斤,標準的重量級選手。因為胖,臉、鼻子、嘴巴都是圓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歡,一喜歡就忍不住要在她臉上揪一把。金鈴從小長到大,臉蛋上被人揪過上千回,用她的話說,都快被揪出老繭來了。

金鈴最大的特點是跟誰都能夠“自來熟”,男女老幼尊卑貴賤,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話、聊得上共同的話題,時不時還把對方逗得哈哈大笑。從她的學校到家,一路上要經過四個小雜貨店、三個小吃攤、一個美髮廳、一個修自行車攤,還有一個新開張的禮品店。這些店裏的老闆和夥計,都是金鈴的忘年交。

放了學,書包背在肩上,她晃晃悠悠地走過來,伸頭向雜貨店的櫃枱里仔細看,有沒有新到什麼好吃好玩的東西?包裝袋裏夾着塑料恐龍的粟米脆啦,編十字架的空心玻璃繩啦,最熱門的動畫片人物玩具啦。無論店主多麼漫不經心地把這些東西放在多麼不起眼的旮旯里,金鈴總能一眼將它們尋找出來,掏錢買上一個,或者僅僅讓老闆拿出來給她摸一摸再放回去。

然後她去小吃攤找她的老朋友——一隻渾身髒兮兮的虎皮花紋的小黃貓。她熟門熟路地穿堂入室,一直鑽進店老闆的卧室里,從人家的床上把小黃貓抱出來,摟在臂彎里親熱一陣子,拍拍它的腦袋放它走路。不認識金鈴的人,準會把她當這家小吃攤的孩子。

再然後,她從美髮店門口揚長而過——她對美容美髮這一類的事情不感興趣——徑直走到修自行車攤前,蹲下來看修車的老爺爺如何操作,有一句沒一句地說些閑話。這時候她忽然一抬頭,媽媽已經在不遠處的陽台上揚眉毛瞪眼睛地對她作威脅狀了。她趕忙站起來,跟老爺爺說了再見,稍稍加快腳步上樓回家。

就這樣,從學校到家不足200米的路程,她至少走半個鐘頭的時間。

有一次,她在路邊碰到一對推車的青年男女,不知怎麼就跟他們搭上了話。那兩個人一高興,居然請她坐到自行車的後座上,推送到樓梯口。

回家她跟媽媽說這事,媽媽嚇得臉都白了,連聲喊:“真是不得了!如果碰上兩個人販子怎麼辦?”

金鈴嘴一撇說:“我有那麼幼稚嗎?人家劫持我,我不會喊救命?”

媽媽反駁她:“如果你是說著笑着不知不覺被他們拐走的呢?如果他們用麻醉劑迷惑了你呢?”

金鈴嘟囔說:“我這麼胖,哪家會要我?不怕我吃窮了他?”

不管怎麼樣,媽媽還是對金鈴進行了一番不準跟陌生人接觸的教育,比如不能吃陌生人的東西——那裏面很可能有安眠藥;看見對方拿出小瓶子之類的東西要趕緊躲開——噴霧式的迷魂藥就是裝在這類容器里的;千萬不能接受邀請跨進出租車——綁架事件總是發生在出租車上。

金鈴聽得捂起了耳朵:“好了好了,我已經不是二年級的小孩子了!”

關於金鈴的學習成績,情況是這樣的:

語文還可以,尤其在回答一些難度較高、需要課外閱讀知識作補充的題目上,她總是能出奇制勝。

作文比較難說,碰到對胃口的題目,她興緻勃發激情噴涌時,能寫得酣暢淋漓妙語連珠,令老師擊掌讚歎。

遺憾之處在於這樣的時候不是太多。老師把大部分的題目出得蒼白拘謹,諸如《我的老師》、《我的同桌》、《記一次遊園活動》、《參觀×××有感》等等。這些題目都是要寫眼前發生的事,不能瞎編,萬一編得太精彩了,老師在班裏當範文一讀,不就要露餡了嗎?金鈴膽小,不敢做這樣偷天換日的事,因此大部分的作文也就是拿個80來分。

最要命的是金鈴粗心,錯別字多得離奇,“既”寫成了“即”啦,“再”和“在”不分啦,“看”和“着”總是忘記寫最後一橫啦。其實她也不是不會,只是寫的時候一不小心就隨手用了另一個字,結果吃一個大大的叉。一篇作文,即使寫得不錯,被一二十個錯別字一扣,分數也就可想而知了。

大致說起來,語文成績在85分左右徘徊,高也高不過90,低也低不過80。

數學就不那麼妙了。數學功課是金鈴最不喜歡做的,尤其是四則混合運算,裏面夾着小數和分數的,她一看就頭疼,稀里糊塗算下來,10題起碼錯6題。她從小到大,媽媽一直為她的數學擔心,晚上的時間大半都花在輔導她做數學作業上了,可就是不見數學成績上去。

老師當然也為她着急。老師說:“小升初考試,最能拿分的就是數學。數學很要緊。”

媽媽也說:“不光小升初,將來中考、高考,哪一回少得了數學?你數學不好那就要命了。”

金鈴偏偏就是數學不好。

金鈴媽媽掐着指頭算來算去,死活不明白這孩子從哪兒繼承了數學不好的基因:丈夫學的是工科,數學當然沒話說;自己雖是學文科的,可中學數學一直出類拔萃,考大學就因為數學比別人好,總分才得了高分;娘家人中,弟弟妹妹都是工科畢業;婆家人里,四個倒有三個當著會計師……簡直找不出一點點可抱怨的根據!

沒別的,還是金鈴自己太不用功,得過且過。這樣的孩子真是爛泥巴扶不上牆。

英語成績也只能說是馬馬虎虎,一般90來分。

比如說吧,規定40分鐘做一張英語卷子,金鈴不到10分鐘就做完交上去了。老師拿到手裏一看,不是句首第一個字母沒有大寫,就是音標有錯,再不然就是字母寫得歪歪扭扭叫人難以辨認。英語老師是很喜歡金鈴的,因為她讀音漂亮,聽力也很棒,聽她讀課文或者跟她練會話都是很愉快的事。可是金鈴這麼潦潦草草把卷子交上來了,老師有什麼辦法?總不能當堂指出:“你錯了不少,拿去改正吧!”那不是明顯的袒護?現在的孩子對這些事情敏感得很呢。

有一回英語期中測驗,金鈴難得拿了99分的高分,媽媽高興得眼淚都出來了。不久到校開家長會才知道,那次測驗有20多個人拿的是滿分。

金鈴就是這麼一個孩子,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活得快快樂樂輕輕鬆鬆,叫人氣也不是恨也不是。

金鈴媽媽不服氣自己的孩子是這麼個情況,追究一切原因,後悔是自己讓她上學太早了。一般的孩子是6周歲上學,金鈴媽媽望女成才心切,不到6歲就替她報了名。金鈴本來是9月份生日,派出所的戶籍警把“9”字上面的圓圈寫扁了,這就使金鈴媽媽有了可乘之機,提筆將扁圓描得粗了些,改成一個“7”字,報名時魚目混珠過了關。可是金鈴媽媽後來一打聽,同事中也有替孩子改戶口本上的年齡或托關係提早上學的。人家的孩子怎麼都那麼成熟穩當呢?可見年齡大小並不是成績好壞的主要原因。

金鈴外婆對金鈴媽媽說:“要怪只能怪你,從小沒上好規矩。”

這個分析基本上切中要害。金鈴媽媽是學中文出身,年輕時思想頗為洋化,崇尚歐美教育方法,從女兒會爬會說開始就鼓勵她一切自由,自由想像自由行動,願走就走願躺就躺,不教認字不教數數,而是塞給她大量童話神話故事,領着她出入於恐龍時代和太空時代,結果是想像能力極大地豐富,動手能力飛快地下降,行為散漫隨便,為人不拘小節。

舉金鈴剛上小學時的幾個例子。

金鈴的書包一向被媽媽稱作“垃圾袋”,裏面要多亂就有多亂。一天上課,老師臨時要佈置作業,叫小朋友拿筆出來記。金鈴慌慌忙忙低頭到書包里掏鉛筆盒,掏出來一看是空的,筆呀尺的早溜到書包各個角落去了。她就伸手在書包里摸,摸出一支,禿得沒法寫;再摸一支,鉛斷了。這時老師已經在上面報題目,金鈴急得不行,拎起書包往旁邊地上一倒,嘩的一聲,鉛筆橡皮小刀本子五顏六色攤了一片。前後左右的同學都伸腦袋去看,全班秩序大亂。老師喝令金鈴罰站了一節課。金鈴終於沒能記下作業題,第二天又被罰抄書。

一年級的語文老師是市優秀教師,三天兩頭要在班上開“公開課”。有一回正上着課,金鈴覺得鞋緊,腳不舒服,就悄悄在課桌下把鞋脫了。過一會兒,老師問一個關於近義詞的問題,金鈴積極舉手。老師認為金鈴回答這個問題很有把握,就點了她的名。金鈴起身站立的瞬間才意識到自己是光着腳的,趕忙低頭到課桌下找鞋。找也找不到,原來鞋被她自己踢到前面同學的座位下去了。要知道教室里當時坐着二三十個聽課的外校老師呢!金鈴的語文老師氣得面紅耳赤,鼻子都歪到了旁邊。

老師後來向金鈴媽媽告狀,說:“赤腳就赤腳唄,她要不找鞋,哪會出這種洋相。”

金鈴媽媽心裏說,6歲的小孩子哪能有這樣的應變能力?

因為金鈴的書包太亂,所以她總是丟東西。橡皮平均兩天丟一塊。金鈴媽媽買得煩了,索性抱回家一大盒,但沒過多少時間金鈴又要橡皮。

媽媽說:“橡皮呢?”

金鈴很無辜地回答:“用光了呀。”

媽媽跑去看,盒子裏果然空空如也。

媽媽這回真氣了,捉住金鈴按在床上打了一頓,宣佈說:“明天回家先檢查橡皮,丟了就不準吃飯。”

第二天金鈴放學回來,媽媽堵在門口問:“橡皮在哪兒?”金鈴急忙申明:“今天沒丟。”然後趕忙到書包里找。

卻是哪兒都找不到。大口袋、小口袋、鉛筆盒、書包夾層,哪兒也不見橡皮的蹤影。媽媽拉下臉,揚手做打人狀:真是太不像話了!家裏縱有黃金萬兩,也吃不住這樣丟三落四。

千鈞一髮之際,金鈴驀地一聲尖叫:“橡皮在這兒!”

攤開手心,濕漉漉的一塊橡皮直冒熱氣。原來她放學前始終記着橡皮橡皮,乾脆把橡皮攥在了手心裏回家,一路走一路東張西望,竟把手裏的橡皮走忘了!

看看,這就是我們的主人公金鈴。你說她好笑還是好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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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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