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家底的冰山一角
今天頭一回見面的少女吳綠蕊,還真就氣鼓鼓地走出咖啡店,站到門口去了。
范連城這會兒正開心着,沒那閑心思去在意自己那位素未謀面的“未婚妻”的妹妹。
反正自從聽說消息以來,他就從沒打算真正點頭同意,如果那位遠在國內的姑娘也不同意,對他來說自然更好,能避免許多預想中的麻煩。
雖說人在倫敦,許久沒回去,但源自於那位富豪父親的影響一直都在。
從好友趙鱘嘴邊,拿起剛點燃的香煙,隨手丟進水池裏,范連城說道:“正在做生意呢,店裏不能抽煙,熱鬧都看過了,難不成還指望我請你吃飯?”
“你那點辛苦錢還是留着吧,要請也是我請才對。”
說話期間,趙鱘的視線,有意無意地從姓葛的年輕人身上掃過。
要說趙鱘今天過來,僅僅只是為了看熱鬧,那也太小瞧他了,主要原因還是為了社交,認識一位巨有錢的礦二代,對他而言有益無害。
而吳綠蕊出門,跟她關係更好些的葛俊發卻沒跟着走。
留在店裏的目的也是出於社交,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范連城身上,聽說店裏不能抽煙,還真就把從家帶來的九五之尊煙盒,塞回了口袋裏。
家裏用火車往外賣煤的葛大少,笑着來句:“連城,是金庸小說《連城訣》的那個連城吧,這名字起得真好,家裏可不就房子、商場、酒店連成城了,你爸剛在三里屯附近拿了塊地,好像花了十二個億,這麼大手筆,就是我姑父也沒爭過他。”
范連城既沒看過金老爺子的《連城訣》,也沒聽說自家老子又拿地的事,極少去關心這些,只有偶爾跟他通電話時候,才會偶爾聽到些。
固然有許多有錢得勢,從小被慣養的囂張跋扈的富二代,然而這群人其實只是少數,更多人則是像家裏搞建築的趙鱘、家裏開律師事務所的紅三代李曉一樣,物質上享受沒錯,卻也得到了極好的教育,為人處事沒話說。
至於范連城,那就更不用說了,從小被送到倫敦生活、念書,完全將自己過成了普通學生的樣子,甚至還得為了生計而掙錢打黑工,每周工作時常可遠遠不止二十個小時,絲毫沒有富二代的劣習。
瞧姓葛的這位,似乎還算不錯,只是透着些精明,范連城不介意多說幾句。
將一杯加冰的美式擺上吧枱后,擦擦手搖頭道:“家裏的事我從不問,連你說的三里屯在哪我都不清楚,早在我出生前他就忙着做生意,跟我的名字可沒關係。”
趙鱘插嘴,語氣懶散道:“肯定是當時滿腦子都是建造房子,所以才給你起了這麼個名字。我說真的,大老遠跑過來,別晾着我們啊,請假一天,一起逛街吃飯去?”
范連城趕緊搖頭:“老闆不放我走,我走了沒人照顧店裏生意,別影響我賺生活費。”
“這很難?”
趙鱘是個喜歡玩的開朗性格,不僅愛玩,偏偏還喜歡拉着人陪自己一起玩,要不然會覺得沒意思。
因此這時掏口袋,從厚厚一疊紙鈔里抽了兩張印有女王頭像的五十英鎊出來,走了幾步拍在名為巴頓的老店主面前,問道:“你這店員今天放假,OK?”
怎麼可能不OK。
老頭聽不懂中文,以為趙鱘跟范連城有過節,用手指推了推架在鼻樑上的老花鏡,貪婪道:“手上錢都給我,辭掉他都行!”
見鬼的情份。
范連城翻個大大的白眼,卻也完全不意外自己老闆能說出這種話,剛巧最近趕論文累到了,還真就立馬脫掉圍裙,全身衣服鞋子加起來不到三十英鎊,看起來挺乾淨,身材很好,樣貌也稱得上出眾,總體來看還是屬於丟在人群中不起眼的那類人。
跟他們三人剛認識,葛大少說話不多,顯得陌生。
即使還挺生疏,可因為都有點家底,他的心情還是非常不錯,迅速劃為值得結交的那一類,尤其是家裏老子搞地產的范連城,在葛大少眼中屬於比較奇特的同類人。
所謂“同類”,自然是指有錢。
他們這圈子,普通人想要真正融入進去,簡直難入登天,然而只要實力家底足夠,脾氣也不是太差,自然而然就能玩到一起去。
“大家都在這裏留學,遇到新朋友不容易,今晚都別搶,我做東,先吃飯再泡吧,開銷都我來。”
聽見這番話,趙鱘自來熟地拍拍葛俊發肩膀,來句:“我就喜歡你這種爽快人,今天你安排,明天我來安排,這兩個,一個零花錢不夠用,一個喜歡玩那韜光養晦,體驗普通人的打工生活,要是讓他們來做東,估計最後只能吃薯條漢堡……”
————————
老頭已經將一百英鎊裝進口袋裏,對范連城準備離開視而不見。
而名叫阿德里安的法國裔學生,此刻已經看出些苗頭,完全沒想到那幾位開着超跑過來的年輕華裔,竟然都是為了找范連城。
暫時還沒往更深處想,只是納悶於他怎麼會跟他們湊到一起,見范連城背着雙肩包出門,笑着抬手打招呼,沒有說話。
————————
吳綠蕊本打算端個架子,自己開車直接回愛丁堡,被姓葛的挽留住了。
兩人同在愛丁堡大學念書,學長學妹的關係,約好明天一起走,說是好不容易來趟倫敦,當天往返吃不消。
所以哪怕不待見范連城,她還是準備今天陪逛,趙鱘天生心眼大,把車給朋友李曉開,讓他帶着范連城,自己則跑去布加迪里蹭車。
上車前,范連城將自己的自行車鎖好,綁在路燈上,這才安心地離開。
其實范連城也有車,去年十八歲生日時候,他老子買了輛V12的敞篷歐陸當作禮物,一次都沒開過,因為沒駕照,跟那套位於騎士橋附近的複式大公寓一起閑置着,也不知有沒有被偷走。
當天先逛街,吃完飯後又找了家排名第一的酒吧,吳綠蕊憋着口氣,從頭到尾都沒跟范連城說話,范連城也沒去找他。
酒過三巡,其他人下場跳舞,只剩李曉跟范連城繼續坐着,偶爾碰杯喝點酒。
李曉性格比較淡,腦袋非常聰明,屬於不太愛說話的性格,此刻他再三猶豫,最終還是告訴說:“連城,有件事我必須告訴你,但是你別對外說是我告訴你的。”
范連城目光好奇,點點頭同意下來。
只聽李曉繼續道:
“你爸他......最近生意上出了點事,實際上跟他關係不大,算是被牽連坑了。
具體怎樣暫時還不清楚,我估計最近會讓你回國一趟,最好有些心理準備,我叔叔會擔任你爸的律師,能力絕對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