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洋洋媽媽去縣裏》

第六章,《洋洋媽媽去縣裏》

總共稱到145斤,三毛錢一斤,48塊多一點,媽媽跟老闆講了好久,老闆才給了50塊錢,不過下次,要賣包穀,就賣給他,媽媽感謝之後,三娘母這才回家。

走到半路,電筒沒電了,洋芋摔了好幾回跤,三娘母才到家,洋洋媽媽讓兩兄弟去睡覺,自己黑燈瞎火的去割豬草,(洋洋媽媽去地里幹活,天還沒亮就起來,晚上天黑還沒到家,洋洋經常拿着電筒去地里接媽媽。)

洋洋家現在養四頭豬,死了一頭,而且還有一頭牛,因為要耕地,洋洋媽媽一直養了十多年,等洋洋媽媽睡下,已經是晚上兩三點了,(這半個月,還是么奶奶跟洋洋家餵豬,不然……)

第二天一早,交代洋洋兩兄弟,讓他們放牛的放牛,割豬草的割豬草,因為洋洋媽媽要去縣裏,把縣長的錢還了。

“媽,你慢點,”只要是媽媽出去,洋洋都會讓媽媽慢點,因為媽媽身體不好,晚上睡覺,只要洋洋醒了,就算隔了兩道牆,都會聽到媽媽咳嗽聲!

洋芋還小,就要跟着去,讓洋洋拉着,“媽媽去還錢,你跟着去幹嘛?”

洋芋哭了,“哥,我就要去,我一個人在家,我怕。”

“別怕,哥不是在家陪你了嗎!”洋洋擦了擦洋芋眼淚!

看着洋洋懂事,媽媽也很欣慰,媽媽看着洋芋,“你好好跟哥哥在家,媽媽回來,給你買餅子回來,”(因為洋洋家不止種玉米,還種烤煙,就是做成煙絲那種,抽煙人都知道,洋洋媽媽只要背煙去煙草公司去賣,都會買餅子回來。)

洋芋聽到媽媽要買餅子回來,也不哭了,“媽,你可以跟我買一件衣服嗎,我衣服都破好幾個洞了,去到學校,他們都笑話我!”

“好,”洋洋媽媽應了一聲,就想往常一樣,背着一個小籮筐就走了,裏面背了幾斤豆子。

洋洋兩兄弟看着媽媽走了,也像往常一樣,放牛的放牛,割豬草的割豬草,因為現在沒什麼事做了,等兩兄弟忙完,回到自己房子前,拿出鋼珠,兩兄弟玩了起來。

(除了堂哥會跟洋洋兩兄弟玩,其他的人,一般不會去洋洋家,因為窮,么奶奶家離的遠,洋洋只要幫么奶奶家做完活,就會和弟弟一起回到家,兩兄弟就拿出鋼珠,在自己家玩!)

就連洋洋親大伯,二伯,都不會讓洋洋兩兄弟去他們家吃一口飯,只要一到飯點,都會把洋洋兩兄弟攆出去,洋洋懂事以後,都不會去他們家,更不會讓弟弟去他們家,如果要是餓了,兩兄弟就在爐子上,燒點洋芋來吃。

洋洋媽媽來到縣長家裏,拿出自己在家背的豆子,縣長不要,最後洋洋媽媽嘴都差點磨破了,縣長才收下,(錢就放在豆子裏面,因為怕縣長不收!)

縣長和洋洋媽媽聊豆子之事,縣長夫人買菜回來了,開門一看,“洋嫂你來了,先坐,我去給你們做飯。”

洋洋媽媽一看,居然是一直陪着自己的縣委書記,“我吃過了,不用麻煩您們了!”

縣長說道,“洋嫂,沒事,就是隨便吃點家常便飯,您不用客氣!”

“就是,洋嫂,您先坐,我去做飯!”

洋洋媽媽說道,“謝謝您們!”

“洋嫂,不用客氣,”縣長夫人說完就去廚房,給洋洋媽媽做了一桌子菜,讓洋洋媽媽吃過飯了在聊事情。

飯後,縣長問洋洋媽媽,“洋嫂,出了洋洋這件事,是我的責任,我先說說我的看法,如果我說的有什麼不足之處,你可以提出來。”

“縣長,您說!”

“洋嫂,打洋洋的老師,開除,校長開除,所長撤銷一切職務,不再是警察,打洋洋的警察,全部開除,如果你要告他們,讓他們坐牢,我舉雙手贊成,而且我親自去法庭給你作證,至少他們要坐3/5年,官司錢我都給你準備好了。”

縣長夫人拿了一千塊錢,放在桌子上,是拿給洋洋媽媽請律師的!

洋洋媽媽卻是瑤瑤頭,“縣長,不了,您開除他們,讓他們不能為所欲為就夠了。”如果一旦打官司,市裡知道縣裏出那麼大的事,縣長一定會丟官的,畢竟出了那麼大的事,有個好縣長,是縣裏的福氣,不能為了自己家裏的事,就讓一個好縣長就這樣把官丟了。

“因為,洋洋外公在世時,是村幹部,只要別人家沒吃的,洋洋外公自己不吃,也要把玉米背給他家,不讓他們受苦,”(那時候洋洋媽媽還小,吃的還是大鍋飯,就是大家干農活一起做,吃飯一起吃,收到玉米按人頭分,一家能分多少,很多人糧食根本就不夠吃,孩子太多了。)

“洋嫂,你不要有什麼顧慮,有黨給我們做後台,你不用怕,更不用擔心他們會報復你,這點你可以放心,他們沒這個膽子!”

“謝謝您,縣長,我不是怕他們報復,而是我想讓我兒子可以好好讀書。”

(最後洋洋還是讓班主任他們把洋洋逼出學校,不過當洋洋知道以後,差點就把他班主任打死了!)

縣長捏不過洋洋媽媽,只好就此作罷,不過卻是關了他們半個月才放出來,加上前半個月,校長他們在派出所關了一個月,才把他們放出來!

…………

這件事沒多久就傳開了,洋洋媽媽算了,不代表別的父母也這樣想,只要是51班學生,都讓班主任打過,父母都把自己孩子帶到醫院檢查,最後有幾個學生,檢查出來耳膜被打壞了,導致聽力下降!

還有幾個學生無緣無故鼻子出血,檢查出來是鼻腔粘膜被打壞了,孩子家長都把班主任告上法庭!

這件事市裡知道了,市長親自下來,直接下了縣長的官,縣長一句話也沒說,最後還是洋洋媽媽去市裡,跟市長求情,市長才讓縣長繼續擔任,不過不能在縣裏待着,而是讓縣長隔三差五都要去各個鄉去訪查,絕不能再出現這種事。

(說來也奇怪,縣長退休,新縣長上位,還沒到三個月,就讓市長給下了,因為出了一件大事,這件事,只要是雲南人,都知道,最後還是讓老縣長繼續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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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洋成長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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