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受盡磨難,終到家。》
日復一日,二姨夫只要重的活,危險的活兒,都會讓洋洋去做,他們就在那看着,有時候洋洋做的不對,又是一頓罵,有些好心司機都看不下去了。
時間一混,到八月了,洋洋現在基本天天都要燒電焊,而且一到晚上,眼睛就開始疼,睜都睜不開。
現在二姨夫他們對自己,不像以前一樣,動不動就罵了,可洋洋還是沒有一分錢,那怕衣服,也是司機不要了,洋洋撿來穿在身上,因為沒衣服穿了,七叔跟自己買的衣服,基本不能穿了,破了好多洞。
八月十五那天,二姨又說洋洋拿他錢,指着洋洋在修理廠罵,“你還是人嗎?我供你吃供你住,你還這樣對我們,你簡直畜生不如!”
洋洋眼淚止不住了,“二姨,天地良心,我洋洋行的端坐的正,我從來沒拿過你一分錢,以前那四十三塊錢,還是我去卸貨,人家給我的,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可你們問心自問,我洋洋來這八個月,有什麼地方對不起你們?”
“什麼臟活兒累活兒,全是我一個人做,你們給我一分錢沒有?那怕一分,你們給過嗎?你給小舅他們天天買包子,我眼睛都望穿了,你給過一個給我嗎,那怕一個,你給過嗎?”
“天天吃飯,我那一頓吃飽過?那次我不是吃個半飽,我來你們這裏那麼久,你們給我買一件衣服沒有?沒有吧,我穿的都是別人不要的!”
“我天天燒電焊,眼睛都塊燒瞎了,大師兄有面具,我有嗎?到了晚上,他們都休息了,我還要去把東西收進家,他們幫過我一把嗎?”
“住的地方,你們問心自問,這是給人住的嗎?一到晚上,你知道有多冷,我每天都要穿衣服睡,那怕感冒了,你給我買一顆感冒藥沒,那怕一顆,你們買過嗎?”
洋洋含着淚說完,四周的修理工都聽哭了,二姨說,“你覺得我對不起你,你可以滾啊,沒人留你!”
“你們根本就不是人,”說完,洋洋含着淚跑出去了,(因為是洋洋小叔跟他妹夫說,隨便找個理由,把洋洋攆出去,至於小叔為什麼這樣做,下面兩章,你們就知道了)
(七叔回來以後,知道洋洋遭遇,七叔年都沒過,跑到金沙,帶着人就去把二姨夫打一頓,把他修理廠全部砸了,二姨夫最後沒辦法,只好說,是洋洋小叔,叫他找個理由,把洋洋攆走的)
洋洋來到街上,卻不知欲往何方,自己身上一分錢也沒有,想去找個工作,身上穿的破破爛爛,人家根本不會要,洋洋看見招工牌,一進去,就讓人攆出來了!
找了半天,洋洋餓得不行,而且這時候天也黑了,還下起小雨,洋洋只能跑到穿洞去躲雨,這一躲,就是一個晚上,晚上的雨,越下越大,穿洞裏雖然能夠避雨,可是冷的刺骨。
(穿洞就是隧道)
洋洋就這樣盤坐在地上,睡了一晚,第二天,洋洋還是去找工作,但是,自己很小,加上身上穿的又破又黑,跟本沒人要,而且自己餓得實在不行了,只要看見別人吃東西,自己口水就往喉嚨里吞。
又過了一天,洋洋餓的連走路都成問題,晚上還是在隧道里睡,到了後半夜,一個乞丐經過,用腳蹭洋洋幾下,洋洋醒了,問道,“叔叔,你有事嗎?”
乞丐看着洋洋,“小夥子,你好手好腳的,幹嘛不去找點事做?你家人呢?”
“叔叔,我是雲南人,來你們這裏學修車的,遇人不淑,所以才成這樣,”洋洋把事情經過跟乞丐叔叔說了一遍。
“給,”乞丐叔叔,拿了一個饅頭給洋洋,洋洋接過來,狼吞虎咽,幾下就沒了!
洋洋擦了擦嘴,“謝謝叔叔!”
乞丐叔叔問了一聲,“還想吃嗎?”
“嗯,”洋洋點點頭,自己實在是太餓了。
“跟我來吧!”洋洋才剛出門,一點防範措施都沒有,起來就跟着乞丐叔叔去了。
乞丐帶着洋洋走了好久,來到城邊廢棄的一個小房子裏,這裏只有洋洋和乞丐兩人,房子裏面全是瓶瓶罐罐,乞丐撿回來的。
乞丐上洋洋坐下,拿出撿來的東西,遞給洋洋,過期的麵包,什麼都有,洋洋拿在手裏就狼吞虎咽。
乞丐說,“你在這睡一晚,明天去找事做!”
“好的,叔叔。”
乞丐說完,就出去了,洋洋也沒問,可是讓洋洋萬萬沒想到,遇到人販子了!
第二天一早,洋洋吃壞肚子了,肚子一陣一陣的疼,就想起來找廁所,沒想到,洋洋找了一面牆,蹲下去,就聽到乞丐和一個人說,“這孩子不比小孩兒,你多給點。”
一個30來歲的大胖子回應稱,“只有300塊了,你賣給我,我還要去找下家,而且這孩子太大,不好出手啊!”
洋洋一聽,都快嚇死了,想跑,四周都是牆,自己也沒地方跑,可一看,左邊一堆垃圾,很多棉花,洋洋趕緊跑過去,把棉花放在身上,這才躲過一劫。
兩人沒看見洋洋在屋裏,趕緊出去找,洋洋等他們走遠了,這才出來跑掉!
(多年以後,洋洋想到這件事,都很后怕。)
洋洋沒在隧道里睡了,往車站這面走,車站和隧道一個在東,一個在西,在不同地方,天無絕人之路,這句話說的就是洋洋!
洋洋跑出來,在車站待了一下午,肚子餓不說,而且還拉肚子,洋洋只能跑到公共廁所去上廁所。
洋洋在上廁所的時候,聽到砰的一聲,洋洋沒在意,可是隔壁廁所傳來一聲,“媽的,晦氣!”
等那人走了,洋洋走過去一看,那人手機掉廁所里了,洋洋趕緊拿一個袋子,套在手上,把手機拿起來。
手機拿起來擦乾淨,諾基亞(NOKIA)型號,那時要賣一千多,洋洋也不懂,趕緊拿去手機店裏面賣。
賣了一百塊錢,洋洋趕緊去一個小店買一點麵包,吃完四個,洋洋不敢買了,如果錢用完了,等着自己的就是挨餓。
到了晚上,洋洋跑到一條街,是專門擺地攤兒衣服的,洋洋30塊錢買了,兩套,(當然,去手機店和地攤兒,人家都是一臉嫌棄)
洋洋身上衣服沒扔,晚上在車站睡的時候蓋的身上,第二天,洋洋又去找事做,可是洋洋太小,人家還是沒看上,而且洋洋又沒有身份證,別人也怕洋洋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