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五鱗紅光
看着趴在母親身上嗷嗷直叫的小狐狸,秦歌不由發出嘆息聲。
就如秦歌之前所料,在遇到剛剛這隻被他用拳頭給擼死的魔物之前,這天狐就已受到致命重傷,但為保護自己的孩子,它還是堅強的站起來跟魔物戰鬥。
在秦歌想來,很可能是因為受到大棍兒和魔洞中那神秘存在戰鬥的波及,所以這隻母狐才受傷。事實上這一路過來秦歌也看到不少野獸屍體,無一例外,死因皆是被巨大的能量震碎內臟,瞬間至死。
而這隻母狐畢竟是靈獸,生命力遠超普通野獸,所以才能堅持到現在。
母狐躺在地上,雪白的皮毛已被鮮血染紅。
它的頭部、腹部、四肢都有創傷,特別是腹部的傷,連腸子內臟都可見,眼看是活不成了。
母狐目光中充滿感激的看着秦歌和安芝芝,然後又看看小狐狸,發出一道聲音,像是在對秦歌說著什麼。
秦歌安靜片刻,想到很有可能是被大棍兒的戰鬥波及它才受傷,心裏頭難免有些愧疚,說道:“你放心,我會照顧它。”
安芝芝流出感動的淚水,“可憐天下父母心,你放心吧狐媽媽,我們不會把小狐狸做成燒烤。”
母狐離去了,因為得到秦歌的肯定,它走的很安心。
時過良久。
秦歌拍拍手上塵土,看着趴在那座墳前還不願離去的小狐狸,說道:“雖然答應過你母親要照顧你,但你有選擇的權力,所以,你是選擇跟着我,還是選擇自己生活?”
小狐狸抬起頭,可憐巴巴的看着秦歌,它是靈獸,自然能聽懂秦歌的話。
雖是小狐狸,但也只是天狐這個種族而言,實際上這“小狐狸”一點也不小,站起來體型就跟老水牛一樣大。
小狐狸猶豫一會兒,還是來到秦歌身前。
它很喜歡秦歌身上的氣息,想要親近秦歌,但同時也很畏懼秦歌身上的氣息,那種畏懼是來自於靈魂深處的畏懼,就像是面對一個皇者。
安芝芝蹲下身瞧了瞧,說道:“秦歌,原來它是個女孩子耶,我還以為是男孩子。”
秦歌有些無語。
“秦歌,我們給它取個名字吧。”
秦歌捏着下巴打量着小狐狸,想想后說道:“它尾巴,而且還可以當坐騎,就叫它紅光"吧。”
秦歌之所以會取這樣一個奇怪的名字,是因為他想起了他前世的座駕,那宏光。
安芝芝贊道:“好棒的名字,一聽就知道很有文化。”
“那是,也不看看是誰取的。”
從此,它便紅光。
小狐狸自己似乎也很喜歡紅光”這個名字,伸出舌頭就要舔秦歌。
秦歌連忙將安芝芝舉起遞向一舌頭舔來紅光。
安芝芝用衣袖擦拭臉上的口水,抱怨道:“秦歌你討厭死了,幹嘛拿我當盾牌?”
秦歌翻身騎紅光的背上,發現它的皮毛很厚很軟,騎着一點也不硌蛋,“剛好懶得走路紅光,以後這就是你的活。”
安芝芝也爬紅光背上,坐到秦歌前邊。
雖紅光還是幼年期,但秦歌和安芝芝的體型對它而言並不重。
秦歌伸手抓住安芝芝腦袋上的兩條馬尾辮,紅光,走!”
安芝芝扭扭身子,“秦歌你幹嘛抓我辮子,討厭死啦!”
秦歌說道:“這是方向盤。”
雖紅光的飛行速度並不及一個御氣丹境的修道者御劍飛行的速度,但畢竟也是在天上飛,速度也遠超靠兩隻腳在林間穿梭。
只是一天時間,秦歌和安芝芝便回到渝水鎮。
玄劍道宗的人在好幾天前就已回到渝水鎮的營地,但秦歌早已跟步知舞道過別,所以這次回來他並沒有去跟步知舞打招呼。
之後的幾天,安芝芝在忙着轉讓店鋪的事,最後低價轉讓給住她隔壁的周大姐。
兩銀票,這是我們的全部家當。”安芝芝將那一疊皺巴巴的銀票捲起來,小心翼翼的放進錢袋裏,看看門口那塊已被改為“老周糧油店”的牌子,眼中滿是不舍。
秦歌說道:“等到中州之後,我再去想辦法賺錢。”
安芝芝說道:“等到中州之後我們就不差錢啦,因為我的同族在那裏。我現在擔心的就紅光,這小傢伙正在長身體,而且它還不吃素,連那麼好吃的白菜葉都不吃,一天要吃好幾十兩銀子的肉。”
對此秦歌也有些苦惱,看看手中的地圖說道:“確實,這紅光太費油。照它的飛行速度,再算上中途停下來歇息的時間,估計我們要兩個月才能到中州,而這兩個月,需要花很多錢給它買吃的。”
安芝芝提議:“要不我們把它給賣了天狐雖然不是什麼高級的靈獸,但卻是一種非常罕見的靈獸,估計能賣幾千萬兩黃金。如果是拍賣的話,會更高。”
蹲在一旁紅光聽到這話立刻躲到秦歌身後,發出“嗚嗚”的聲音,表示很委屈。
我媽才剛死,你們就要把我給賣了!
可惡的狐販子!
秦歌收起地圖,摸紅光的腦袋,“我們走。”
夕陽西下。
一人一精靈一狐,踏上中州之路。
新一代鬼劍愁的傳奇之路,就此展開!
冷風如刀,以大地為砧板,視眾生為魚肉。
萬里飛雪,將蒼穹作烘爐,熔萬物為白銀。
雪將住,風未停!
刀,還是那把刀。
但人,卻已不是那個人。
戰安涼穿着單薄的短袖,安靜的站在雪地中,細心擦拭着那把刀。
刀上散發的寒意,令這萬里飛雪更添一抹寒意。
這只是一把普通的刀,但卻又很不普通,因為這是劊子手用過的刀,數百年來,被這把刀斬下的頭顱已不計其數。
“父親,您安心的去吧。”
“今後,這把刀就由孩兒守護。”
“它會給人們帶去死亡,但它卻是我的生命。”
“它代表着我們戰家的驕傲,以及我們戰家的正義!”
戰安涼提着大刀,腳踏白雪,走進前方那座大院。
戰家是飛雪城最大的家族,沒有之一,在數百年前,由名震天下的孤雪刀聖“戰天門”所創,盤踞於此,世代守護飛雪城千萬百姓。
但就在三天前,戰家慘遭滅門!
沒有誰知道原因。
那一晚,殺得是地動天驚!
鮮血染紅戰家府邸。
只有戰家嫡子戰安涼逃出。
“前邊就是飛雪城,秦歌我跟你講,聽說那裏的特產冰心糕超級好吃,特別是紅豆沙餡兒的。”
寒風呼嘯。
紅光的背上,安芝芝縮在秦歌懷裏,只探出一顆腦袋,兩隻小手抱着幾天前花三兩銀子買來的《旅遊指南》,念叨個沒完。
秦歌以前在鬼劍山上也從書中看到過關於飛雪城的記載,這個地方常年大雪,一年只有冬季,而且在飛雪城還有一個很龐大的家族——戰家。
“孤雪刀聖是個很了不起的人,早年在朝廷做劊子手,一口大刀斬盡貪官污吏,百姓無不叫好。在八十歲大壽時,他一夜悟道,修為突飛猛進,達到太白仙境。他一生行俠仗義,光明磊落,後來又在飛雪城建立家族守護一方百姓水土。傳說他的實力還可以媲美劍仙。”
“而他對於後人的教導也是相當嚴厲,凡是戰家男兒,必當懷有俠義之心。”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秦歌說道:“我很敬佩這樣的英雄,剛好有緣路過飛雪城,我想去刀聖陵祭拜一下。”
安芝芝說道:“可是我想先去買冰心糕。”
秦歌一頭黑線,真是服了這個吃貨,鬱悶道:“這才一個月過去,你一路上不是買就是買,然後他么還是買,你看看我們現在還剩多少錢紅光都餓得快要飛不動了!果然,不能讓女人管錢。”
“可是我聽說在刀聖陵上一炷香也要花好幾十兩銀子,倒不如去買冰心糕實在。”
“……”
如果就這樣直接飛進飛雪城,肯定會被攻擊,這點規矩秦歌還是懂的。
走在白茫茫的大街上,秦歌發現街上很冷清,只有寥寥數人,而此時正值午時,應該會有很多人才對。
“芝芝,先去找個館子喝點熱茶。這地兒太他么冷。”
“誰叫你不穿秋褲?”安芝芝紅光背上跳下,在地上捧起一捧雪,轉着圈圈將雪撒出,“我前幾天在天衣坊分店買的保暖褲襪和雪地靴,正適合在這裏穿,這就是多看《旅遊指南》的好處。”
“我看這是你無腦花錢的借口。”秦歌說道:“老子堂堂七尺男兒,打死也不穿秋褲。”
“……”
找到一家小酒館,剛坐下沒多久,秦歌聽到旁邊桌子上的幾個客人在交談。
本來幾個朋友在小酒館聚一聚,吃點火鍋,喝點小酒,吹吹牛逼,這很正常,秦歌也沒偷聽的習慣,不過那幾人交談的內容卻引起秦歌的注意。
“喂,你聽說了嗎,戰家少爺一人一刀獨闖白家,現在被抓起來了。”
“這麼大的事兒,我當然聽說了!”
“那戰家少爺真是傻,滿門被滅,他明明有機會逃走,以他的天賦,再加上體內流淌的刀聖血脈,今後東山再起也並非難事,可他偏要回來送死。”
“唉!只嘆現今的飛雪城是白家獨大,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就算有心,卻也幫不上戰家少爺什麼忙。”(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