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內外交困
“奴婢···是來前來伺候陛下的。”
陳苗花撒謊了!她根本沒有得到任何的命令,她是自己找過來的。
但是陳苗花就是在賭,李平安不會去求證。而且···需要她。
“你撒謊!哈哈哈···你撒謊!朕不相信。”瘋狂的大笑聲中,她彷彿聽到了長劍揮舞破風的聲音。
陳苗花將自己蜷縮成一小團,死死的貼在地上,就像一隻鴕鳥,以為將自己埋起來,聽不見、看不見,就不會有危險。
漫長的時間過後,彷彿整個含涼宮都靜止了。陳苗花感覺到有兩件東西丟到了自己的腳邊。
“這是朕的聖旨和令牌,你拿着它們。無論你想要權利還是財富,都可以用它們去獲取。”
“朕的要求很簡單···你只需要向朕效忠。”陳苗花的耳邊,再次響起了清晰、冰冷的語言。沒有更多的質問、吩咐甚至是商量。
一切就這麼‘草率’的定了下來。陳苗花甚至不記得自己是怎麼走出含涼宮的。
直到回到了耳房,她才完全回過神來,冷汗滲透了她全部的衣衫。若非懷裏緊抱的聖旨和令牌,她完全會以為自己只是做了一場夢。
哐當!天乾宮的殿門,再一次被推開了。又有一位造訪者。
於是李平安依照行事,賜下了聖旨和令牌。數日之間,李平安就分別發下去了幾十張聖旨和幾十道令牌,就像是搞大批發。
手裏沒人沒權,想要暗中壯大,根本不可能。何況,李平安相信依舊有人在監視着他的舉動。
既然如此,李平安就沒想着瞞着。就不如繼續做個瘋天子,讓人以為他不過是兒戲玩鬧,發了瘋。
而那些受了聖旨,想要往上爬的傢伙們,就會相互掩護,卻又會互相競爭。就看着哪些人能脫穎而出,真的完成李平安為他們定下的目標。
“正所謂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一些小魚小蝦就會把這潭水攪渾,引來大魚上鉤。”李平安自言自語道,沒有刻意壓低聲音,根本無懼被人聽走。
“我是萬人之上的皇帝!是一國之君,如果擼起袖子親自下場去和別人爭搶,那就是丟掉了自己最大的優勢,反而落了下乘。”
“我只需要丟出一塊肉骨頭,然後看着狼和狗們爭搶,打的頭破血流,我只要做好裁判,決定誰對誰錯,怎麼去分配那塊骨頭···就足夠了。”李平安坐在清冷的椅子上,目光幽冷。
古語有云,以史為鏡,可以見興衰,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
遙想前世明朝的天啟皇帝朱由校,在位七年時間,幾乎對朝政不聞不問,由着閹黨和東林黨互相攀咬,時不時的出來拉拉架,他卻還是皇帝,還是說一不二。
明朝江山雖然千瘡百孔,卻也依舊支撐,未曾沸反盈天,也未曾有外敵真的攻入關內。
到了崇禎帝朱由檢,殫精竭慮,苦心經營,兢兢業業,深怕丟了祖宗傳下來的江山。
斗完了閹黨,斗東林黨,殺了貪官,殺權臣。那又如何?最終還不是落得江山不保,弔死煤山···。
或許就像擊鼓傳花,已經不堪重負的明朝江山,註定了在朱由檢那裏戛然而止。
但是,他作為一個皇帝,卻總是親自下場,和朝臣之間爭鬥、撕咬,這就是一種為帝王者的不智。
對於皇帝來說,滿朝文武,皇宮內外,沒有對錯。只有能用和不能用,只有忠心和不忠心。
用不能用的去限制能用的,用忠心的去監視不忠心的。李平安的做法很簡單,就是丟出去一個餌。然後等着更多的魚兒咬鉤。
現在的皇宮內外,滿朝文武,都是五位顧命大臣和一些皇室宗親安插的人手,那些都是他們的人。
李平安不可能學那位康大麻子來一出請君入甕,然後十分兒戲般的,直接細數罪狀,誅殺重臣。
雖然囚殺鰲拜,算是康大麻子一生中做的第一件大事,但是或許當他到了晚年,回過頭來再看的時候,就會自己也嘲笑自己的淺薄和單純。
若非有人給他撐腰,替他擔著,他只怕早就玩砸了。
李平安感覺深居東宮的太后也有問題,即便是傳出皇帝好夢中殺人的消息,以至於含涼宮的那些侍奉之人,人人想着法子出走。
但是畢竟也是一國之主,身邊怎麼能沒有侍奉之人?傳出去豈不是有失體面!
“現在卻寧願在我身旁,安排那些沒關係、沒後台的‘倒霉蛋’來伺候,也不給安排一些信的過的人。
如此一來,便是不想給我機會,發展壯大,培養屬於自己的勢力。”
“難不成···我還不是親生的?”李平安用調侃的口吻說道,只是這話中多少有幾分殺意。
況且要是太后一直撐腰,怎麼會有五位顧命大臣權傾朝野,導致帝權旁落。
李平安沒有人撐腰,而且這個朝堂內外交困,沒有獨屬於自己的勢力。
所以他用了更加謹慎的辦法。想辦法成立一些類似於錦衣衛、東廠之類,獨立於朝廷之外,專門效忠自己。
讓他們去和朝堂之上袞袞諸公去斗。自然會有很多人死在這條艱難的路上,但是能活下來的,便都是精英,是真正可以倚重的人才。
至於李平安會不會因此變成一個昏君、暴君還是仁政愛民的皇帝。那就看他,真正能夠在天盛王朝貫穿自己的意志后的做法了。
選擇實施的是仁政還是暴政,那屬於個人的抱負,與權術無關,甚至與私下的品格無關。
大力發展教育,進行儒家學說,儒家的“禮治”主義的根本含義為“異”,即使貴賤、尊卑、長幼各有其特殊的行為規範。
只有貴賤、尊卑、長幼、親疏各有其禮,才能達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想社會。。
國家的治亂,取決於等級秩序的穩定與否。儒家的“禮”也是一種法的形式。它是以維護宗法等級製為核心,如違反了“禮”的規範,就要受到“刑”的懲罰。
更重要是要舉行科舉,讓民間的寒門子弟能夠入朝為官,削弱世家的影響力,然後中央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