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天天的成長史 (大結局)
一家人到聚德樓時,吳芸他們也早到了。
歐陽燾前兩年結的婚,老丈人跟羅愛繁兩口子湊的首付,給他們在京城的四環買了套80坪的小公寓。
小兩口自己還貸出裝修錢。
去年剛生了個小娃娃,羅愛繁不喜歡帶孩子,也不愛伺候人。
讓她出錢可以,出力就算了。
小倆口沒法,只得把剛剛退休的丈母娘和老丈夫人叫過來。
他媳婦剛出月子不久,就回到了公司上班。
實在是京城生活壓力太大,兩人雖說學歷都不低,但也不過是工薪階層。
他們這些讀書人也不似陳飛那樣能吃苦,有些事真羨慕不來。
別看陳飛現在是發了,當年剛創業那會,擺早餐攤,連天橋都睡過。
真是靠自己雙手打拚起來的。
天天不太喜歡這種場合。
這孩子眼睛有點高,性子不像旭恆,也不大像其雨。
看不起人,準確的說是有點目中無人。
在他16歲那年,有次跟閻耀遠出去吃飯,在路邊等車時,一個環衛工人行至他身邊,正欲彎腰去撿他腳邊的礦泉水瓶子,可這孩子不知咋想的,愣是圖好玩,一腳給踢遠了。
那個暑假,閻耀遠沒讓他去公司學習,罰他去當了一個半月的環衛工人。
每天坐着幾百萬的車,穿着黃馬褂,身邊跟着兩個保鏢,就這麼掃一個月的大街。
閻耀遠說,若你不懂他人的辛苦,那就自己去體驗一下。
那以後,天天的這個毛病徹底被改過來,甚至他對底層人多了一些新的認知的憐憫。
多年以後,當他入主公司時,每日進入大廈,能得到他說謝謝的不是身邊的助理秘書,也不是那些拿着百萬年薪的高管。
而是給他拉門的保安,保持大廈一塵不染的清潔工。
是那些拿着最少薪水,付出體力,做着最不起眼工作的底層人民。
或是從小習慣了一個人,他跟誰都不大親。
就連智玉芳在他小時候那樣一把屎一把尿的帶大他,一樣不親。
見了面頂多禮貌的叫聲姥姥。
在孩子的教養方面,智玉芳不得不佩服閻耀遠。
天天在禮貌方面和旭恆有的一拼,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吃飯時,無論餐桌上的人多熱鬧,問到他啥,他都能一言不發,頂多點頭搖頭。
一直到他吃完,擦好嘴,才會慢條斯理的回答你。
原則性和自控力極強。
就連其雨都不得不佩服。
反觀兩個小的性格就跳脫多了。
雖說其雨奶奶這邊他們這輩,三個老表現在都在京城定居,但是平日裏各自都忙,特別是都成家以後,也只有在逢年過節時才能湊一湊。
以至這餐飯吃了兩個小時還沒結束。
男的喝喝酒,女的聊聊美容、保養、孩子教育等瑣事。
智玉芳跟羅愛華更是有聊不完的話題,轉來轉去,都是他們年輕時的事。
可能人年紀越大,越戀舊。
天天在家裏,閻耀遠有教導過他,長輩不放筷,他不能放。
可眼下這桌上這些長輩哪是吃飯,就是藉著聚餐敘舊呢。
實在等不及,看了看時間,站起身跟桌上的長輩們道歉,說自己還有課,要回爺爺家了。
眾人看着天天,有一種錯覺,這哪像個孩子,根本就是成年人嘛。
其雨好不容易能見次大兒子,哪捨得。
跟着他站起身,給他送到樓下。
他早給司機發了信息。
待母子倆下來,保鏢和司機已等在那。
其雨摸了摸天天的頭:“最近學習累不累?
功課再多,也要注意休息,太極還在學嗎?”
是的,這孩子從去年起,有天早上坐車路過一廣場,看到一群大爺大媽在打太極。
回頭就跟閻耀遠說想學,閻耀遠現在是,你想學什麼就去學,想做什麼就去做。
前提是要先學好我給你安排的功課,做好我要求的事。
剩下的只要你精力夠,我不干涉。
天天聞言點了點頭:“還好,在學。”
其雨看着快到她肩膀的大兒子,有些無奈:“跟媽媽都不能多說幾句嗎?”
話一出口,她突然覺得自己好卑微。
可事實確實如此,兩個小的嘰嘰喳喳,一個比一個愛說。
大的可以一天不說一句話。
“可以。”天天嘴上說著可以,結果出口又是兩個字。
其雨簡直哭笑不得,她跟旭恆也不是這麼話少的人。
就不知道這大兒子像了誰。
“你那個物理比賽和數學比賽還參加嗎?下一年。”
這孩子6歲開始,看到自己感興趣的比賽就要去玩一下。
年紀越大,越讓其雨有一種無措感。
“會吧。”
這天實在聊不下去了,想抱抱兒子吧,這人來人往的大街,不用想。
她手都沒伸出,估計天天先躲了。
“行吧,到爺爺家,給媽媽打個電話,有什麼想吃的跟媽媽說。”
“好。”天天點點頭:“媽,再見。”
說完頭也不回的上了車。
司機關上門,其雨目送兒子離開,心中突然涌過一絲難過。
天天這些比賽,到他12歲都不參加了,覺得沒意思。
倒是太極一直學着。
跟的是陳式太極拳第十一代傳人,一對一學。
以前每天一小時。
現在每周兩小時。
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自己在花園裏打,然後他的家庭教師會給他拍好發給師傅,有不對的地方,晚上跟師傅連線再指點他。
閻耀遠原以為他會堅持不下去。
沒想到這孩子一打就是一輩子,從他學太極那天開始到他離世,一天沒斷過。
這樣的毅力,讓其雨兩口子佩服不已,也難得的得到了閻耀遠的讚賞。
別的孩子有的青春叛逆期,天天也有。
他16歲時喜歡上了跑車。
但是閻耀遠有規定,不到18歲,不許他開車上路。
到了18歲,這孩子就像脫韁的野馬。
跑車一輛一輛的買,閻耀遠在錢上不限制他,喜歡就買唄。
那會他在國外留學,每個周末晚上都會自己一個人去飆車。
玩了一年跑車后,覺得沒意思。
所有的車讓人運回國,就這麼被打入了冷宮。
然後就迷上了開直升飛機,再後來遊艇。
那些年,能玩的不能玩的全玩了個遍。
除了毒和賭,這兩樣是閻耀遠從小就跟他說的。
在你正式接班之前,你喜歡的事都可以去做,喜歡的女人也可以去追求,但是婚姻又是另一回事,心中要有數。
毒和賭是閻家的家規,他們自小就被告誡不能碰。
天天第一次初嘗男女之事是在國外。
對方是他的學姐,大他5歲。
因他中途跳過幾級,18歲已經讀大四並且直升本校研究生。
那位學姐剛讀研。
兩個人是在一次聚會上認識的,對方是位連中文都不會說的華裔。
是個長着一張東方面孔,卻連筷子都拿不好的高挑美女。
天天從12歲開始,身邊就不乏獻殷勤的小女孩。
但他對誰都無感。
因他讀書早,身邊都是比他年紀大的,追他的學姐更是不少。
但他總是冷冷的,有人堵住去路,給他送信或送禮物,他總是淡定的接過,然後又當著人面兒扔到垃圾筒里。
久而久之,膽再大的女生都不敢再輕易靠近他。
一直到上了大學,他這一習慣還在延續。
天天在長相上和智商一樣,都遺傳了其雨。
個子凈身178,沒他爹高。
長相秀氣,沒有旭恆帥,但是他那因長年打太極練就的剛柔並濟的淡雅氣質,總給人一種人畜無害的和氣之感。
他自小學到高中讀的都是貴族學校。
大學因成績優異被哈佛提前錄取。
可能是過膩了以前那種生活,叛逆了一回,校外閻耀遠給買了房子成了他周末的旅館,平時大部分時間裏都住在學校兩人間的公寓裏。
與他同住的是一位與他同來自內地的留學生,名叫徐江。
徐江的老家在與京城相隔近兩千公里的南方,兩人都是話不多的學霸。
這位除了有點不愛乾淨外,其他各方面都不錯,且有一點讓天天特別滿意,就是做的飯極好吃。
甚至還能做幾道地道的京城菜,說是當年本科在Q大讀書時,跟一京城土著同學的媽媽學的。
吃貨嘛,外面的吃膩了,就想自己鼓搗點吃的。
最讓天天吃驚的是,他竟然會做地道的炒肝,味道甚至不輸他家的廚師。
天天在生活自理方面,在入住學生公寓以前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白痴。
兩人初次見面,天天連個衣服都不會疊,更不肖說徐江跟他約定,衛生的分配。
第一次拖地時,他邊拖邊踩,連個拖把都不會拿。
徐江手把手的教他,他突然覺得原來拖個地竟然比他做一道數學題還難。
再後來,他不僅學會了如何收拾房間,還學會了煮泡麵和煎雞蛋。
這些事竟給他帶來莫名的成就感。除了每周末兩天的消失,室友一度以為他也是個拿獎學金來留學的,普通家庭的孩子。
一直到他本科畢業,對方也在矽谷找到工作,兩人至此分開,徐江都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
至於周末那兩天他住哪,去做了什麼,徐江問過一次。
天天不答,那以後,亦識趣的不再問。
他第一次發生關係的對象說起來還是徐江介紹的。
當時他去參加的那個聚會,就是被徐江帶去的,依他的性格,除了學業,學校里任何的活動比賽他都毫無興趣,更別說是華人校友聚會了。
這些在他12歲前都玩夠了,了解了遊戲規則,嘗試過的事他就再無興趣去做。
至於年輕人熱衷的夜店,舞會,他都了無甚意。
他不喜歡熱鬧,也不喜歡人多。
更多時候,他都喜歡自己一個人獃著,也喜歡一個人做一些事。
一如他喜歡的太極,隨時隨地,有音樂無音樂,他都能打。
無需有人陪伴,他喜歡這種感覺。
莉莎就是在喧囂的人群中發現了獨自坐在角落裏的他。
當然能近天天身並與他發生關係的女生自然沒那麼簡單直接。
對方正好認識徐江。
且徐江在此前就對莉莎有點意思,當然僅限於好感。
兩人同是研究生,徐江大一級,但跟同一個導師,一來二去自是認識。
但是莉莎生作風開放,國外長大的嘛,在此前有過的男朋友更是一雙手都數不過來。
徐江長相普通,個子普通,哪哪都讓她很難產生兄弟以外的感情。
正是她的這種熱情與開朗,吸引了徐江。
然而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通過觀察,她看出天天整晚只跟徐江一人說過話。
於是拉過自己一個好姐妹,將其介紹給徐江。
那女生雖同是華裔,但因6歲以前在國內生活,且父母是第一代移民,因而在家也要求她講中文。
出口地道的南方口音拉近了她與徐江的距離。
兩人一聊徹底停不下來。
於是,短短一個小時內,徐江移情別戀。
莉莎在徐江與其同伴聊的熱火朝天時,適時的插嘴問徐江是一個人來的嗎?
徐江這才想起天天。
說不是,還有一個室友。
莉莎笑笑的指了指角落裏的天天:“是那邊那位嗎?”
她這一指正好被剛望向這天的天天看到,莉莎絲毫沒有被抓包的尷尬,而是落落大方的跟天天微微點頭,燦爛一笑。
徐江隨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邊朝天天招手一邊答:“是的。”
“我們這樣拉着你聊天,會不會冷落了你的室友。”
莉莎好心道。
“不會,他喜歡安靜,”徐江說完又感覺好像有點不妥:“要不我們過去坐吧。”
“這樣會不會不好,你不是說他喜歡安靜。”莉莎跟着道。
實際上徐江已經一步一步按她想要的方向走。
“沒關係的,我介紹你們認識。”
莉莎越是體貼,徐江越是覺得可以將其介紹給天天認識,不管如何,多個朋友總是好的,他心想,天天應該不會討厭莉莎這樣的女孩。
就這樣四人坐到了一起。
徐江跟那位莉莎介紹的小個子同鄉越聊越投機,都是年輕人,聚會結束后約着一起去酒吧續攤。
天天本不想去,奈何那女生非拉着莉莎,畢竟剛認識,不敢單獨跟徐江出去。
可他這一人帶着倆女生好像也不合適。
於是求了天天半晌,才終於得到他輕輕的一點頭。
四個年輕人從酒吧出來,莉莎叫了代駕,徐江跟那女生叫了輛的士。
又囑咐莉莎務必要把天天送回宿舍。
“帥哥,上車吧。”待出租車一走。
莉莎給天天拉開車門。
天天猶豫了一下,坐了上去。
這一晚上,他滴酒未沾,無論徐江怎麼勸,他就是不喝。
也不給任何理由,不喝就是不喝。
這是他自幼養成的習慣,警惕心極強。
在外面輕易不喝酒,也不隨便接他人給的水和飲料。
何況是酒吧這樣的地方,他甚至連一杯水都沒喝,全程就看着。
偶爾徐江或莉莎等問他什麼,才答一句。
其他時間就安靜的坐着,聽其他三人說話。
他越是如此,越是挑起了莉莎想得到他的決心。
“送你回公寓,還是去我家?”剛一上車,莉沙故意裝作有幾分醉意的問道。
甚至不經意間把頭往天天身上靠:“頭好暈,小弟弟,借姐姐靠一下。”
天天沒拒絕。
莉莎把頭靠在他的肩上,閉目養神,又喃喃的來了一句:
“你用的什麼沐浴乳,好香。”
邊說著,手邊有意無意的碰一下天天的大腿。
調情意味極其明顯。
天天雖未談過戀愛,也未歷經人事。
但是追過他的女生,到底有多少,他自己都記不清。
唯一不同的是,天天分析出,那些女生是想跟他談戀愛。
而眼前這個,他想,從莉莎這晚看他的眼神,徐江或許看不出,但他看到了某種東西。
莉莎對他的興趣是身體上的。
“去你家。”
車子已經出發近10分鐘,天天突然來了這麼一句。
莉莎聞言,嘴角劃過一絲開心的笑,告知代駕家裏的地址后,手先是試探性的攬住天天的腰,沒被拒絕。
而後遊走的領地開始擴大。
到了她的公寓,門剛打開,她就迫不及待的把天天從男孩變男人。
他們這樣的關係持續了近半年。
一直到有一天,他們照例約在莉莎公寓,但是見面的第一件事有別以往。
他一進門,莉莎不再是迫不及待的解他的扣子,而是親自下廚給他做了一桌中餐。
說是特地去學的,餐后,莉莎放了鐵達尼號的音樂,倒了兩杯紅酒。
試圖跟他邊喝酒邊聊天,大部分時候都是莉莎說,天天聽。
然後,藉著美酒和音樂,莉莎附身把唇湊了上來,就在快要親到天天時,被一把推開。
天天在莉莎眼裏看到了愛。
他們之間從第一次至今,從未接過吻。
天天討厭被吻,這一刻他推開莉莎一是條件反射。
二是,他發現在莉莎愛上他了。
18歲以前他有很多機會和女性發生關係,但他沒有。
因為那時的他對這方面沒有好奇,或者說沒有衝動。
莉莎的出現不是因為她多特別,多漂亮,而是他做好了成為男人的準備,她剛剛好就出現了。
他又剛好覺得不討厭,一切水到渠成。
無關愛情。
甚至迄今為止,天天都沒思考過愛情,也沒有想過自己這一生會否愛上誰。
他想,若有朝一日,那個人真的出現,他會和父母一樣全力去愛,也會想要跟父母一樣,跟那個人一起組建一個家庭,生兒育女,攜手一生。
自他有記憶以來,他對父母的所有印象都跟舉案齊眉有關。
旭恆對其雨的疼愛超過了一切,也影響了他與兩個弟弟,讓他們一樣的深愛着母親。
但他總覺得,那樣的感情離他很遠,雖然他的家庭讓他深深的相信愛情和婚姻這件事。但他對孤獨的享受似乎是與生俱來的。
也可能是閻耀遠後天的培養,以至他如此享受一個人的生活。
他想,他跟莉莎是時候結束了。
於是,他站起身,沒有說再見,亦沒有隻言片語。
就那麼離開了莉莎的公寓。
從那天後,他再沒接過莉莎的電話。
當然,他的背影也給了莉莎答案,她並非執着的人。
若這個人不可以愛,換個人愛就好了。
於是,他們的關係一如開始那般,結束的也是悄無聲息。
這以後,天天又有過幾個伴侶。
只是伴侶,他跟那些女生鮮少在白天見面。
只在有需要時約出來見見。
有一個,是他的學妹,但是年紀比他大兩歲。
他們是在一次公開課上認識,仍是對方主動。
天天覺得對方的長相各方面自己都不反感,於是在約出來吃了一頓飯後,他們發生了關係。
這段關係持續的最久,約一年時間。
開始在深秋,結束在初秋。
剛發生關係后不久,有一次,他們在校園裏相遇,天天從女生身邊走過,目不斜視,像是從不認識這個人一般。
女生也很有默契的假裝不認識他。
就因為這個,天天才讓這段關係維持了近一年。
他覺得這個女生挺識趣。
最多的時候,他同時跟六個女生保持了這種關係。
這裏面有白領,有模特,有學生,無一例外的都是非他圈子裏的普通人。
這樣荒唐的生活結束在他23歲那年。
那時他已經畢業跟在閻旭豪身邊,正式進入公司學習。
一天最多睡5小時,有時候甚至忙到吃飯的時間都沒有。
回國后,他也有過幾個伴侶,有時候工作壓力過大,下班后,他會打扮成普通白領的樣子,去一個安靜的酒吧,喝喝酒,然後遇到合適的,聊得來的就會約出去找家酒店開個房間。
不討厭的話會讓這種關係維持一陣。
跟女人發生關係,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成了他解壓的一種方式。
後來隨着職位越升越高,工作越來忙,對這種事的興趣開始減少。
有一天,他忙完后已是午夜。
從辦公椅站起身,給自己泡了杯咖啡,站在68樓俯瞰午夜的城市,他突然覺得身體的冒險旅行可以結束了。
從那天開始,他禁慾的外表下潛藏的秘密以他超強的自控力,讓它們戛然而止。
他終於成了女員工們口中名符其實的禁慾系BOss。
當兩個弟弟都交了女朋友,又換女朋友的時候,他的身邊依然乾乾淨淨。
其雨一度懷疑過大兒子的性取向,還試探過。
面對母親的關切,天天無奈的回了四個字:“我喜歡女。”
“你跟媽說,你以前在國外時有過女朋友嗎?”
“沒有。”
“你倆弟弟都交女朋友了,你為什麼還沒有。”
其雨對天天的話有了幾分懷疑,在她心中,大兒子的私生活極度的乾淨,也一度深信天天還是c。
天天看着母親,心中有幾分愧意。
在母親眼中,他或許是世上最乖的男孩子,可實際上,他也不過是個男人。
跟所有男人一樣,都有用下半身思考的時候。
只不過他現在已經對這個遊戲毫無興趣。
但是關於女朋友,關於愛情,他對其雨說:
“媽,緣份沒到。”
是的,活了20幾年,他從未遇到一個讓他有心動感覺的女生。
他想,就是緣分未到。
而此時的他並不知道,他的緣份已在他26歲那年等待着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