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冒充
題記:還不是記者的李學鋒幹了記者的事,當時有個傢伙手裏的棍棒就在李學鋒身後不遠處一下下敲着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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棍子就在腦袋上方,好似又回到當年走夜路,周圍都是牛鬼蛇神、張牙舞爪,李學鋒筆直站着大喝一聲:我是記者。
這一刻,他想起姥爺。
那個冬夜,姥爺指着油燈對李學鋒說:孩子,只要直立,不歪不斜,它就會亮着,這跟你肩頭的明燈一樣——我們每個人的肩頭都有護身明燈,只要亮着,鬼怪不敢近體,惡人不敢伸手。
李學鋒不由就挺直了腰板,窯洞外寒風呼嘯,十多里山路的擔驚受怕似乎轉瞬就沒了。那是小學四年級,李學鋒必須去靠山鎮讀書,早出晚歸翻山越嶺,獨自一人的夜路,聽說過的妖魔鬼怪好像都竄了出來。姥爺接著說護身明燈風吹不滅,雨淋不熄,只有自己歪頭亂喘氣才會熄滅。
也就從那天起,他的腰板總是挺直的,回頭幾乎都是半個身子扭轉,他也再沒有怕過走夜路,儘管仍舊會膽戰心驚,儘管會覺着黑暗裏的一塊石頭一蓬蒿草像是個什麼鬼東西,但他似乎能覺着肩膀上有一團光,給他勇氣。
如今,李學鋒已經五年的臨床醫學專業畢業,姥爺當年說的他早已明白那就是安慰,但他的腰桿卻形成了習慣,永遠綳直,這個夏末的夜晚尤其如此,因為肩頭或者渾身上下的光環都是“記者”二字。
筆試第二,面試成績雖然沒有公佈,但他自我感覺肯定不會差,應聘《河右晚報》,李學鋒覺着八九不離十了。估計接到通知上班得幾天時間,於是報社出來直接就去火車站買了最快一趟的票,畢竟半年沒有回老家看看姥姥、姥爺了。心情不錯,李學鋒隨着火車搖晃心裏哼了一路的歌。
火車到了青山站已經是凌晨兩點多,這個山谷里的小縣城沒了白天的酷熱,涼爽的微風迅速把火車上的各種氣味吹散,走下火車的李學鋒深深呼吸了幾下,滿面笑容的走向出站口。
下車的人不多,稀稀疏疏的二三十人依次走出火車站出站口,李學鋒正想招手叫個摩的,站前小廣場上激烈的爭吵把他的目光吸引了過去:只見十多個身着迷彩服的人把五六個穿工作服的人圍在中間,雙方都很激動的樣子,指手畫腳的大聲爭吵。
一個摩的司機走過來問:你去哪兒?坐摩托車吧?
李學鋒本想直接告訴對方去靠山鎮,但腦海里突然冒出一句話“記者是個職業,對社會的責任則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這包括像記者一樣的敏感與擔當。”這是他在河右大學旁聽新聞與寫作課時,客座教授河右日報社的一位姓孫的總編講的。
他沖摩的司機擺擺手,徑直走向正在爭吵的人群,夜已深,火車站前廣場仍有人來人往,但多是扭頭看一眼就走過。李學鋒剛走近,就見一個穿迷彩服的舉起了手裏的棍子,嘴裏怒吼:趕緊跟老子往回走,否則打斷你們的腿,你們絕不可能走出青山縣!
沒有過多考慮,李學鋒馬上就喊了一聲:住手!有事說事!打人是不對的。
“吆吆吆,這是哪兒來的根蔥啊,學雷鋒做好事也得看看地方吧!”有個在旁邊插着腰的傢伙走到李學鋒跟前,幾乎把惡狠狠的嘴臉貼到了李學鋒臉上:你誰啊?
旁邊那個剛才穿迷彩服叫囂的上前一步,拖在地上的棍子高高掄起,就在李學鋒腦袋上方顫動。
李學鋒的名字還真是取自“向雷鋒同志學習”,他挺直腰板脫口而出:我是記者!河右晚報社的記者,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要打人?
“什麼,記者?”那個傢伙不由就後退了一步:記者了不起啊,管天管地還管得了我們的家事啊?
“家事?”李學鋒發現自己的這個“職業”有震懾力,心寬了很多,他沒有再理睬對面這個傢伙,斜着跨了一步,然後走到那幾個穿着工作服的人跟前,語氣緩和地問:我是記者,請問這是怎麼了?能給我說一下嗎?迅讀網www.xunread.com
說完話,他從背包里掏出一個筆記本,然後拿出筆裝模作樣準備記錄。那個舉起棍子的放下了棍子,跟着走到李學鋒身後扭頭看了眼那個“帶隊”的,對方搖了搖頭。
這幾個人七嘴八舌開始訴說,那個“帶隊”的愣了會,然後喊自己人圍着不要讓走了,他則快步走向旁邊電話亭。
原來這幾個人是技術工人,來自河右省省城龍脊市某公司,在青山縣一個洗煤廠技術指導,老闆拖了兩個月的工資不發,他們就商量着要離開,可老闆不同意他們走。當天傍晚時分他們幾個趁廠里吃飯放鬆,就跑了出來,但剛走到火車站就被廠里的保安乘車追上了……
李學鋒一邊聽着一邊留意那些保安,十多個人穿着一樣,甚至繫着一樣的武裝帶,手裏提着的都是粗細長短差不多的棒子,判斷估計都是鐵鍬上用的新鍬桿,那個氣勢洶洶的傢伙就在他身後一米多的地方,手裏的棒子有節奏敲打着地面。
腰板依舊筆直,李學鋒逐漸投入,開始認真記筆記,又問了幾個細節問題。“採訪”期間李學鋒“無意”看了眼那個領頭的,看他在打電話,猜對方是在請示老闆。
事情基本了解,腦子轉了好幾圈李學鋒也沒想好這個事情怎麼收場,他也想到如果對方識破了他,肯定會大打出手,因為身後的敲打地面的聲音似乎逐漸緊了。
“這還有沒有王法了,”一個技術工人的話讓李學鋒突然想起參加河右晚報社招聘筆試前,自己死記硬背過的法律條文,於是合起筆記本,很嚴厲的抬起胳膊指了“迷彩服們”一圈,隨後咽口唾沫開了口:你們知不知道這叫非法拘禁!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根據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棍棒敲擊地面的聲音很快就沒了,李學鋒滔滔不絕還想接着往下背,那個打完電話的領頭人走了過來,狠狠地瞪了李學鋒一眼,然後擺擺手:走!
十多個“迷彩服”跟着那個領頭的搖擺着走到火車站前的一輛卡車前,那個領頭的拉開副駕駛門進去,剩下的都爬到了卡車車廂,很快卡車開走了。
李學鋒這才覺着自己背着包的後背早已讓汗浸透,他顧不得解下來涼快,趕緊擺手對圍上前致謝的工人們說:趕緊走,不管去哪兒的火車,先坐上,然後再換乘回家的車次。
幾個工人提着包千恩萬謝的往進站口走,李學鋒不放心,跟着進去,看他們買了站台票就進站,於是也買了一張跟進去上了月台,正好有一輛火車進站,那幾個人臨上車前依次向李學鋒鞠躬,李學鋒還禮擺手,看火車遠去自己才再次出了站。
搞好價錢坐上摩的,摩托車逐漸駛出縣城,耳邊似乎仍舊有棍棒敲擊地面的聲音,路上有卡車來往他也不由要看幾眼。這時候的李學鋒有些后怕,如果對方讓他出示證件,除了身份證、學生證他是再也拿不出什麼了。
摩托車出了縣城,李學鋒終於鬆了口氣,他知道自己應該能成為河右晚報的記者,所以咬着牙提前就“上崗”,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此後二十餘年的記者生涯,這隻不過是小兒科。
這一番折騰耽擱了一個多小時,夜深人靜,摩托車繞過一個村子開到一個山腳下,前面是一個大村子,李學鋒示意司機停下來。下車付了車費,藉著微弱的月光他爬上了一個上山的小路。
前面這個村子是李學鋒老家所在的鄉鎮,名字就叫靠山鎮,如果送到他家在的雕凹村,穿過鎮子還得走十多里盤山路,繞來繞去不說,關鍵是摩的司機要的價錢是現在的兩倍。
山間不知名的蟲兒在鳴叫,螢火蟲在山腰上來回飛旋,李學鋒心情大好,緩緩攀爬在這條走了十多年的小路上,他再次想起姥爺說的肩上明燈,這一刻他似乎明白:做人就做堂堂正正的人,做事就做正正直直的事,只有這樣才會被神佑。
就算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但畢竟是山路,深一腳淺一腳,走幾步歇一會,雞叫了三遍李學鋒才進了山村。穿過全村唯一的街道到了自己家門口,天已經微微亮了,滿村的狗都在叫,好似在夾道歡迎他。
每天堅持吐納練功,姥爺基本上是全村起得最早的人,李學鋒剛要舉手敲門,已經聽到院子裏窯洞門開的聲音,他放下手喊了聲:姥爺,我回來了。
這是一條依着狹長山溝建起的村莊,基本是左一家右一家在兩邊山崖上打出窯洞,然後逐漸推進到深處,那兒左右各有一塊平展的土地,上面有幾排磚瓦房。從山頂往下看,這個村子就像一隻展翅的飛雕,所以得名雕凹。李學鋒家基本就在這隻雕的“腹部”,門口相對寬闊,於是修了個小池塘,橫穿整個村子的小溪在這裏好似累了要喘口氣歇息歇息,水流湍急着匯入池塘,然後再靜靜溢出來緩緩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