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12·7·4·)
遠山森林公園(鬼影鬼現?)
1.
從我掉下殘破的防空洞以來,總共經歷了多少個分分秒秒,我實在記有點不清了,如果單從自己的感覺來講,怎麼著都該有大半天了吧?
也就是說,我一共花了一兩萬秒鐘,來經歷我這驚奇一生所從來沒有經歷過的事情,其中那些驚心動魄的情景還在一幕幕重疊再現。
只是我此時此刻完全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情景方式去表達去回味,我只有雙眼一閉上下牙齒一錯,狠下心來來個不管不顧張目來尋找我自己掉的東西。
呃,我到底掉什麼東西了?
自從我下意識瞥見自己別在小背包側面的旅行杯以後,我就利用好奇所激發的巨大情緒來幫助我回憶剛才到底發生了什麼。
剛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竟然導致那抹淡淡的熒光居然會出其不意地襲擊自己?亦或是我做錯了什麼,而自己又緊張慌亂間掉了最不應該掉的東西。
那麼我到底幹什麼了,既是緊張又是不經意地?
我得慢慢地仔細回憶,力圖捕捉到剛才發生的事情,盡量全力還原那件事的真實過程。
可認真回憶起來,我好像什麼也沒做呀,那就更談不上我做錯什麼,不就是拿了一下那個旅行杯模樣的東西嗎?
我不是什麼也沒拿這嘛!
呃,不對!好像是拿了個硬邦邦的東西,只是那東西掉了!
還是不對,我拿到的那個硬邦邦的東西,因為“嘭”的一聲嚇得我心頭猛驚,手上的東西應那一聲“嘭”而掉地上上去了,讓我都還沒來得及感覺自己已經拿過東西了,就掉得什麼也沒有了。
可我還是感覺不對,也許應該是被子模樣的東西掉地下去的同時,淡淡的熒光突然襲擊我,出於自我防衛的本能,將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光影身上,而忽視了手上拿到東西的意識。
只是那光影襲擊得太快,我就是再快也反應不過來,等我以最最快的速度抓到自己的旅行杯的時候,影子早沒影了。
緊張驚奇之下,我只剩下驚魂不定的感覺和意識了,記不起發生了什麼也很自然,不過現在好像想起什麼來了。
我的確是拿過一個杯子模樣的東西,雖然我被驚奇的景象嚇掉了它,也還是拿過掉過東西的,雖然還不確定它是什麼。
它到底是個什麼東東呢?
我彎腰便在灰濛濛看不真切又坑坑窪窪的地面上摸索,碎了一地的渣子該怎麼找?
伸手摸了一圈,摸了幾塊仝塊甩掉再摸,多摸了幾回好像摸出一絲光亮,顯在某個碎片上,便抄手撿起來仔細辨認。
的確是一個水杯蓋子的模樣。
再摸了幾個來回,又摸了一個圓滑圓滑的東西,很有可能就是那個杯底模樣的東西。
為了確定它們的真實性,我緩緩走出了洞口。
這回總算聰明了一回。
2.
我費了不少勁才來到莫名其妙掉入的洞口,卻不是為了看緊抓在手的骷髏,而是機不可失地仔細回味揣度當時,一腳踏進亂草叢的各種境況,當然包括心情。
只是那個時候的心情實在是太複雜了,回揣了很久也沒揣摩準確!這真是一個很高深的問題,我要怎麼做才能達此目的?還有一個更為現實的問題,我怎麼上去?雜草叢生莖蔓纏繞,似乎看不見我掉下來的痕迹!
我怎麼也不會想到,一個市郊的公園竟然也會落個即使要求救也無從救起的境地!求救無門就只好自救,但要怎麼自救呢?
這也是一個極其傷腦筋的問題,主要是無從下手!
我抬起手撓了撓後腦勺,但沒撓着,卻被什麼東西敲了一下腦殼。
什麼東西?
順手將那東西挪往身前,呀,腦殼!我怎麼將這事給忘了!順勢上揚,將那顆不知道什麼時候留在這的骷髏頭高高舉在頭頂!
對着滲漏下來的光線,仔細端詳着這個白乎乎的腦殼殼,貨真價實的腦殼殼,只是它到底是不是人的腦殼,我實在拿不準。
我甚至分辨不出,是不是有人惡作劇,拿一副假人骨架擺在這嚇唬人。
這樣就不會有人到這來鑿仝剝筋或別的什麼壞事了,但我還是拿不準,因為這裏面包含太多的不確定因素了,我不好瞎猜。
再說,我現在又不用在這瞎猜,因為我手裏已經有了千真萬確的實物了。
對此實物認認真真考究一番不就完了,是真是假等考究出一二來,再去做各種可能存在的想像不遲。
可我又不懂鑒定,別說屍骨鑒定,即便一般的實物分辨也不懂,更別說早已不存在的生命考證了,也就是說,我既不是考古學家,也不是法醫鑒定專家。
唉,我這不是白高興一場?我又何來一場高興!
這分明就是一次挫骨揚灰般的災難經歷!
挫骨揚灰?對呀,挫骨揚灰便成!
我收拾失望沮喪的情緒,彎腰拾起腳邊一個混泥土碎塊,就在骷髏的邊緣輕輕摩檫起來,灰白色的粉塵應聲落下!
是骨灰而不是石膏粉,因為粉塵中透着濃烈的香氣。
3.
雖然我不否認石膏粉中也可以參雜香粉澆鑄成人骨模樣,但終究澆鑄不出人的感覺出來,而這種感覺只有人死後的遺留物具有。
特別是人體殘留物,比如骸骨血液發須等等。
也就是說有靈性存在,是不是指靈魂之類的東西就說不清楚了,反正也只有人的靈性才能從人的遺物上感覺這種東西,應概算是一種感覺。
反正,我說不清楚,但我卻可以憑這種感覺斷定,這頭顱是真的人顱骨。
如此一認定,那麼我的麻煩就接踵而來了!
我怎麼會出現在根本不會有人出現的地方,自己都解釋不清楚,又怎麼向別人辯解明白?大概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無可奈何吧?我該怎麼辦?
不,我應該弄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為此,我還得付出巨大的努力。
首先,這個人,是不是自然死亡,就已經不好判斷。如果說他是被人謀殺的,那殺人的動機呢?無從知曉!如果單從死者生前最後一刻生存的狀態來看,一點也不像,完全一副探險之後的放鬆狀態,就像此刻的我曾有的某一種狀態。
其次是,這個人是怎麼被人殺死的。如果是毒死的,那麼是如何下的毒,毒物是什麼毒性又如何等等問題多多,又都一一無從知曉!
第三,這人是什麼時候死的,死後就沒人掛過尋人啟事?死無葬身之地,又或不被人知曉,總歸是有悖人之常倫的。
雁過留聲,人走一遭,總是有蹤跡的,只是這蹤跡要到哪裏去找?我可不一定很有辦法,那就只好求助於警察了。對,我得去報警,不管我是不是已經破壞了案發現場!
至於其他的種種疑問,只有等警察處理完之後,再去慢慢探尋吧!
想到這,我便折返原處,將頭骨放在他原來所處的大概位置上。
返身出到洞口下,可洞口那麼高,我該怎麼出去呢?
這可是我從來就不曾設想到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