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感言:祝大家新年快樂
實在不好意思,第一次寫感言,上一次可能發錯地方了。
【以下內容有些語無倫次,東扯西扯,想到哪就寫到哪。】
剛發完最後一張,正在寫感言的時候,看到有朋友說“太監了”,我想了想,應該是虎頭蛇尾吧。
因為是寫法律的,所以我不可能去寫今天之後發生的事情。
書中的時間一定要比現實時間早才行。
如果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小說中最後的時間2019年11月左右。
選擇在這個時候結束,是我考慮了好一段時間的結果。
其實寫律師文確實不容易,如果用一個又一個案例堆砌起來,可能永遠也不會有結尾的時候。
但在我看來,如果那麼做了,又有什麼意義呢?
文中主角最初的夢想就是賺錢,既然最後賺錢了,而且還是躺着就賺錢,他的夢想基本上算是實現了,還有必要繼續去寫下去嗎?
我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吐槽主角最後賺錢的方式,我只想說,這就是現實。現實生活中,還確實有不少這樣的律所,光靠收取辦公室費用、工位費以及管理費,就讓設立律所的合伙人數錢數到手抽筋。
律師掙錢很難,很多人只看到了律師光鮮的一面,卻沒看到他們付出了什麼。
常年的熬夜和生活都不規律,搞垮了一個又一位律師。
已經過去了這麼多年,我還記得,我們律所一位不到40歲的年輕律師英年早逝,丟下了年幼的孩子。
過勞死,在律師這個行業裏面並不少見,所以才有了律師協會安排的一年一次體檢。
在我看來,所有和法律有關的職業中,律師是最難的,特別是剛開始的那幾年,業務少收入低,真的是連吃飯都會成問題。
記得我剛進入這個行業的時候,實習律師是沒有工資的,給老律師跑腿也拿不到幾個錢,為了生存下去,有不少實習律師在外面做兼職。也有不少律師,最後選擇了轉行。
現在好了,很多律所開始為實習律師發工資了,剛領執業證的時候跟着師傅學習,也會有案子可做、有提成可拿了。
現在的年輕律師們真是趕上了一個好時代。
就我個人而言,十八屆四中全會是所有法律人應該記住的一次盛會,依法治國成為這次全會的核心。
法律人的春天來了,律師的春天也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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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書中還有一個案子一直沒有結果,就是查山委託郝好要孩子撫養權的案子。如果寫下來,還可以再水幾張的,但想想還是不寫了。
在這裏我告訴大家答案吧:其實那個孩子不是查山的,如果從整個重婚案件發展進程來仔細推敲的話,其實很容易就猜到的。既然孩子不是他的,那撫養權當然也就無從談起了。
有一個人物真的沒寫好,那就是甘寧,其實這個人物的原型來自於現實,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但寫着寫着也就淡化了。
最後再交待大家一下,如果在現實中找律師,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一、律所是不是有一定的規模;
二、律師本人是不是直接從客戶手中收錢;
三、最好多找幾個律師問問,即使收費的,和案子比起來,那就是小錢。
最後一點,有案子找律師時,一定要看清楚律師的證件:深綜色皮兒,有國徽,上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裏面蓋有年審章。
啰里啰嗦寫了半天,自我感覺有些不知所云。
最後一句話: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