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1章:總不能假一輩子吧?
第二天早上,甄汐洗漱完去食堂吃飯,走到樓下時,意外地發現,謝宸居然站在樓下等她。
四周早已圍了一群人,大家交頭接耳竊竊私語,場面很是熱鬧。
他也不覺得尷尬,雷打不動地站在那,彷彿一塊望妻石。
一見甄汐他便迎了上去。
甄汐好奇地問:“有什麼事嗎?”
謝宸笑道:“一起吃早餐。”
甄汐心說,你這也太盡職了吧?
在女生們艷羨的目光下,兩人朝食堂走去。
想到昨晚的事,甄汐低聲道:
“你既然這麼有錢,找個劍法高手應該不是難事,幹嘛還委屈自己假扮我男朋友?”
謝宸道:“那是父母賺的錢,又不是我賺的。”
言外之意是要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花錢。
甄汐忍不住對他刮目相看。
同樣是男人,謝宸一心想着靠自己,父母這麼有錢還這麼低調,反觀曹賢,兜里沒錢還想着拯救蒼生呢,如果他是靠自己的本事拯救蒼生也就罷了,偏偏,是靠女人,居然也收穫了那麼多崇拜的目光,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甄汐沉默了一會,又道:
“隨着你的身份曝光,咱倆的事也鬧得人盡皆知,將來分手會不會很尷尬?”
謝宸笑道:“怕尷尬就不要分手。”
甄汐小聲嘀咕:“總不能假一輩子吧?”
謝宸一臉無所謂地道:“那就假一輩子吧,反正我遲早都是要結婚的,就算沒有你也會有別人,何必換來換去那麼麻煩?”
還能這樣的?
甄汐聽得目瞪口呆。
豪門公子哥,最喜歡乾的事不就是今天找小明星明天找嫩模,恨不得每天都換新的嗎?還有嫌換女朋友麻煩的?
見甄汐木楞着沒反應,謝宸皺眉:
“你不願意?”
甄汐急忙搖頭:
“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而是你不覺得自己虧大了嗎?”
謝宸笑道:“時間是自己的,浪費在不三不四的女人身上才是真的虧大了。”
甄汐總覺得哪裏不對勁,可又說不上來,沉默了一會也就不再糾結了,反正,就算是真的男女朋友都還會分手呢,過段時間分手也沒什麼,這世上分手的男女朋友多了去了,結婚了都還能離婚呢,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真要被人嘲諷她也會懟回去:
我好歹還跟男神戀愛過,你們卻連跟男神分手的機會都沒有。
假扮男女朋友一個月後,甄汐後知後覺地發現,他們這對假男女朋友,居然天天見面,課外時間幾乎全都黏在一起了。
不得不說,謝宸是個非常有責任心的男生,哪怕是假扮,他也做到百分百的好。
他從不與女生傳緋聞,從不給女生接近他的機會,每天除了學習,就是和甄汐在一起。
他把甄汐照顧得無微不至,簡直就是二十四孝好男友。
時間一晃而過,大三過後是大四,大四過後,A大女生們都在殷切期盼着甄汐和謝宸能夠因為畢業而分手,可最後卻發現,甄汐考上了A大研究生,兩人依舊你儂我儂,黏糊得讓人牙齒髮疼。
金甜甜和曹賢也沒有分手。
兩人雖然磕磕碰碰一直因為各種原因鬧矛盾,但曹賢這人太會哄女孩子開心了,鬧完矛盾他總有本事將金甜甜給哄回來。
甄汐忍不住在心中感慨:
難怪原主被曹賢吃得死死的,這不要臉的本事,還真是無人能及。
甄汐不再資助嚴嬌嬌后,金甜甜便接替了她的工作,每年都在資助嚴嬌嬌。
嚴嬌嬌雖然考上了高中,但她成天忙着跟曹賢上床,哪有心思搞學習?她的成績是真的差,差點根本就不可能考上大學。
原劇情中,原主在曹賢的哄騙下,向父親撒了個嬌,花了大價錢將嚴嬌嬌給弄進了重高。
在重高,嚴嬌嬌的成績一直都是墊底的,高考的分數更是低到了塵埃里。
原主又請父親幫忙,將嚴嬌嬌弄進一所民辦的大專院校,為此,原主父親又花了一大筆錢。
嚴嬌嬌,明明是個窮人,還不努力,可因為原主,她硬是過上了有錢人家的大小姐才有的風光生活。
最後,她成功踹掉原主,小三上位,風光無限。
如今,甄汐早就遠離了渣男賤女,卻有人開開心心地接替了她的工作,將嚴嬌嬌伺候得極其舒坦。
甄汐考上A大研究生的時候,嚴嬌嬌正在讀高二,金甜甜花了大價錢幫她弄進了一所重高。
當甄汐研究生畢業考上博士時,嚴嬌嬌高考結束,分數還是低到了塵埃里,金甜甜再次花了大價錢,將嚴嬌嬌弄到鄔城的一所民辦大專院校。
聽到這個消息時,甄汐覺得有意思極了。
甄汐升博士時,謝宸考上了研究生,兩人依舊你儂我儂,日子過得蜜裏調油。
所有人都覺得他們是神仙眷侶,唯有甄汐知道,他們就是假扮的。
只是,有時候,她也會覺得很迷茫。
跟他們同一屆的,那些真的男女朋友,大都因為各奔東西而分手了,反倒是他們這對假的,直到現在還沒有分手。
人生真是玄妙。
世間好物不堅牢,彩雲易散琉璃碎。
莫非,假的才能長久?
曹賢和金甜甜大學畢業后都沒考研,金甜甜每天吃喝玩樂不務正業,反正家裏有錢,不差她那點工資。
相比之下,鳳凰男曹賢就上進多了。
他們一畢業就結婚了,老丈人很欣賞他的努力,盡全力幫助他。
等到甄汐考上博士,嚴嬌嬌考上大學那一年,曹賢的事業已經闖得有模有樣了。
就曹賢這種人品低劣的男人來說,事業一旦穩固了,女人的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特別是曹賢他媽,兒子有了出息,她就不把媳婦放眼裏了,話里話外都是嫌棄。
嫌金甜甜不夠漂亮,嫌金甜甜沒有一個正經工作,嫌金甜甜不會做家務,當然,說歸說,這些,曹賢他媽都還能忍受。
曹賢他媽最無法忍受的是:
金甜甜佔着茅坑不拉屎,連個兒子都生不出來。
男人為什麼娶媳婦?不就是為了傳宗接代嗎?
可是金甜甜呢,結婚都這麼多年了,連個蛋都沒下,母雞都比她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