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有些故事還沒講完那就算了吧
被妲己一甩便是千里。
李鳳棲眼前,出現了車水馬龍燈火闌珊的繁華世界,猝不及防間,撞入了一座商業樓,穿過層層水泥牆,撞上了另外一個“李鳳棲”。
大夢不覺醒。
這是種很奇妙的感覺,先前還在空中飛翔,下一刻便端坐在電腦前。
看了一眼電腦里的住房設計圖。
李鳳棲毫不猶豫起身。
本欲直接離開,想了想,不能給“李鳳棲”留下麻煩,於是來到經理室,敲門進去說了句家裏有急事,請一天假。
小縣城就是這點好。
經理頭也不抬,說你走嘛,莫搞忘了明天要交設計草圖就得行老,客戶那邊催得凶。
出門,下樓,取車。
直奔家。
家裏沒人,爸媽都在上班,李鳳棲也不急。
去了一趟超市。
父親年輕時候搞水產,又喜歡釣魚,特別喜歡夜釣,受的濕氣多了風寒較重,李鳳棲早些時候不懂,覺得他能自己照顧自己。
這一次他毫不猶豫的買了超市裏最昂貴的按摩器和風濕保健儀。
有沒有效果不論。
這是孝心。
母親經年累月的坐在車站裏賣票,腰頸椎都不好,李鳳棲也給她買了按摩椅,平常二老去超市或者娛樂場所,花個幾塊錢坐下按摩椅,都嘀咕着浪費。
這下在家裏自己按摩。
又買了其他的一些父母用得上,平日裏捨不得買的東西。
本還殷實的微信錢包,瘦了不少。
得了。
不管,讓“李鳳棲”自己去頭疼,他也是時候學會上進一點,不能老是坐在裝修公司打一天魚曬一天網了。
將東西放回家,擺好之後,已是半下午。
李鳳棲又去了趟菜市。
大包小包的回家。
先弄魚。
二斤出頭的裸斑,洗凈之後,改上花刀,抹上鹽,將切好的姜蒜塞進魚肚子裏,又倒上料酒,先腌制一會在上鍋。
切肉。
將上等五花肉切為兩半,一半丟進鍋里,熱水煮熟,準備做回鍋肉。
一半切塊,準備做紅燒肉。
又急急忙忙去擇菜洗凈,切好,放在一旁備用。
將米淘好,放如電飯煲——這個簡單。
看了看時間。
李鳳棲來到餐廳,將餐桌擦拭乾凈,又從酒櫃裏拿出一瓶價格不菲的紅酒,啟封之後倒入醒酒器,找好高腳杯放在一起。
忙完這一切,父母差不多快要下班了。
李鳳棲走入廚房。
片刻功夫,廚房裏飄起了濃郁的香味,又片刻功夫,廚房裏飄出了焦糊味,伴隨着李鳳棲的咳嗽聲。
極其精彩。
回鍋肉、紅燒肉、麻婆豆腐、魚香茄子、番茄煎蛋湯一一上桌。
在父母進門的瞬間,李鳳棲恰好將清蒸裸斑端上桌。
母親提着菜和肉,看着桌子上熱氣騰騰的飯菜,訝然的很,“你咋個這麼早就回來了,今天有客人嗎,你點的外賣?”
父親一邊換鞋子一邊惱道:“就曉得浪費錢。”
李鳳棲笑道:“我自己做的。”
母親喲了一聲。
換了拖鞋,先將菜肉放入冰箱,來到餐桌前,有點不解,“回鍋肉都焦糊了,不過肯做就是好事,會做菜的男人女娃子喜歡,你是有什麼好事要告訴我們?還喝上酒了。”
李鳳棲呵呵直樂,“沒事,就想給爸媽做一頓飯菜,吃了這麼多年你做的飯菜,也該你們二老吃一下兒子做的飯菜了。”
母親便傻樂。
父親一屁股坐在沙發上,“沒事獻殷勤,說吧,是不是有闖什麼禍了。”
李鳳棲也很無奈啊。
只能假裝沒聽到。
母親倒是護犢子,怒視父親,“你就盼不得你兒子一點好!”
父親吃癟。
將老花鏡放在茶几聲,去洗手間洗手去。
李鳳棲不願意說什麼煽情的話。
一家人,簡簡單單就好。
吃了飯,父親把筷子往桌子上一丟,走會沙發翹起二郎腿,將電視從新聞聯播換到地方台,繼續津津有味的看抗戰劇,不忘冒一句:泡杯茶。
母親麻利的收拾飯桌。
李鳳棲將母親按回去,笑道:“媽,你去看看卧室,我給你們買了些東西。”
母親便笑呵呵的埋怨說花那些冤枉錢幹什麼。
李鳳棲洗碗出來。
父親和母親都還在卧室里,雖然嘀咕着說這娃就知道浪費,也不曉得多攢點錢,到時候結婚了看他拿什麼彩禮……
語氣卻很溫暖。
李鳳棲給父親泡了茶,剛坐下準備陪爸媽看看電視劇,卻見母親出來,一把推起他,“年紀輕輕的看什麼諜戰劇,各人去找事情做。”
李鳳棲無語,“你們嫌我礙眼啊。”
父親重新坐下,“嗯。”
李鳳棲心中卻有些內疚,知道父母的意思,其實就是讓自己多出去和年輕人交流,結交更多的朋友,最重要的一點:認識更多的姑娘。
然後選一個帶回家。
也罷。
李鳳棲換了衣衫,出門前對父母道:“我可能要晚點回來。”
母親沒吱聲。
父親沒好氣的道:“你要是有本事,別回來,去拱別人家的白菜,老子高興的很。”
等李鳳棲出門。
父親母親立即湊在一起小聲嘀咕,說咱家這小子今天中什麼風了,又是買東西又是做飯,看樣子也不像闖禍,難道是找着姑娘了,先提前練習一下如何討好親家母親家公……
話里多興奮。
李鳳棲出了小區,先去花店買了一束花,來到魁山下,這才撥了個電話。
“在幹嘛……有空?……你要去練瑜伽?……那好吧,有空再聯繫。”
掛了電話,李鳳棲長嘆一聲。
電話對面是個女孩。
張出岫,很美的名字,白雲出岫。
人如其名。
一年前認識的姑娘,單着,人很好,就是……怎麼說呢,一年了,總是不願意確定和自己的關係,若即若離着。
也不是綠茶。
追求她的人很多,可以排隊那種。
能和她出門約會的很少。
自己一人。
不是atm那種。
但就是無論怎麼樣,都撕不開那層紙,也許是她還不想進入那座墳墓。
畢竟二十一二歲的小姑娘。
算了,回家。
有些故事還沒講完,那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