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聽信讒言需要代價
任飛揚打開車窗喊:
“你們不退一點,我怎麼開車門啊?”
語音未落,一隻手突然伸進來,任飛揚伸手快速一擋,那人的手像碰到彈簧一樣,被彈了回去。
撞在上窗沿‘咚’了一聲。
帶頭的喊:“大家都退後,讓他們出來!”
所有人,往後退了一點,二人開門下車。
果然,又是一陣蜂蛹,更有記者將攝像頭對準他們的臉。
任飛揚什麼話都沒說,回頭看了一眼何星月,任記者怎麼喊話,他都不理,邊伸手擋開阻止他前進的人和攝像機,邊貼着車身,往何星月這邊靠近。
他只想保護好何星月。
“任飛揚,還我血汗錢!”
一個帶頭人,拿着擴音器喊到。
“來來來,把你擴音器給我用一下。”何星月朝那帶頭人喊了一句。
那人沒理,又喊了一聲:
“任飛揚,還我血汗錢!”
眾人跟着一起喊。
“來,相信我,你把擴音器給我,保證等下你就有錢了!”
何星月胸有成竹。
那人卻像個機器一樣再喊一遍,完全忽視何星月。
何星月乾脆雙手撐開前面擋着的幾個人,一把從那帶頭人手中搶過擴音器。
那些人對於何星月,倒也沒有過多的阻攔和傷害,畢竟是女生,多少會顧忌些。
任飛揚沒有跟着何星月一起,倒也不是怕他們的阻攔,而是怕萬一動手,傷到他們,畢竟他們也沒對他動手。
“那個,那個,對!就是你!請你從我老公的衣服上拿開你的手,放心他不會跑。
好好想想,這些年是誰在給你們發工資,好嗎?
不要聽信別人說任飛揚沒錢,任飛揚真的沒錢嗎?”
“有錢你倒是發工資啊!”
抓着任飛揚的那男子懟到。
“我讓你先放開他的衣服,我提醒你,他那西服等下被你弄皺了,幾十萬,你看你是否賠的起?還有,不是他不動手,他若動手,你怕是連反應的機會都沒有,你可想好了!”
一聽那衣服要幾十萬,那人瞬間慫了,看了看他自己的手,連忙放開了。
“看來確實是賠不起呀!其實也沒那麼貴~~”
那人一聽,沒那麼貴,覺得被耍,又覺得賠的起似的,繼續抓着他的衣服。
任飛揚一聲冷笑。
“十幾萬而已!”何星月接著說。
他立刻又放開手,縮了回去。
何星月看着他滑稽的樣子,笑了笑,問:
“請問一下,別人給了你們多少錢,請你們來鬧事啊?是一天工資的三倍還是五倍?”
“哪有什麼人請我們,是你們不發工資,我們一家人不要吃飯啊!”
那領頭的人,連忙搶過話,生怕其他人說漏嘴似的。
“那個,你們有哪些在直播的?”
何星月淡定的指了指記者們,就像被採訪,隨便聊天一樣,輕鬆無比完全沒有任何壓力。
然而沒人說話。
“你們中間有的是被人花錢請來的,有人是來掙錢的,我都知道,新聞嘛,真實嘛,我懂,你們就告訴我是錄播還是直播就好!”
“我是直播”一個男性小年輕喊到。
何星月看了他一眼,點頭道:“好的,我想你是想要真實新聞的,好孩子,誠實!”
“我這裏也是!”另一位男記者也喊到。
“好的,夠了!其他還有也不用不知道了。”
“我想問問你們,誰跟你們說,公司沒錢發工資的?是不是還說公司要倒閉了?”
“沒有誰說,今天已經五天了,為什麼還不發工資?公司就是沒錢了,肯定要倒閉了!”
還是那個帶頭人,魔怔了一樣,完全真就確信,公司已經徹底完蛋了。
正說著,何星月手機響了一聲,她拿起看了一下。放回兜里時,她嘴角一揚,露出詭異的微笑。
等的就是這條信息。
接着,好幾個人的手機都有短訊的聲音。
何星月指着第一個說直播的小哥哥說:
“來,你上前一點,幫我拍近一點,麻煩把我拍好看一點哦~”
那小哥哥笑了一下,真往前一點,角度完全不用調,已經賽過很多大明星了啊。
“視頻前的你,肯定在看直播吧?是不是也收到短訊了?是工資人民幣嗎?”
何星月清楚,那個始作俑者,肯定不會錯過工業園門口的任何一個細節。
“唉?發工資了?怎麼發了這麼多?”
“對呀,怎麼會發了這麼多?好幾倍呢?”
“等等,我算算,這是多了多少倍?”
在場的員工們,幾乎都低頭在看自己的手機,現在也突然安靜了。
何星月靜靜的等待着大家確認一下工資發了具體多少倍。
“六,六倍?怎麼多這麼多?這可是我半年的工資啊!”
帶頭的人盯着自己的手機,皺着眉頭,臉色難看。
何星月看着他問:“領導,請問您多了幾倍呀?”
那人沒說話,臉色更難看了,有些發青。
既然是公司的一個小領導,當然清楚這是什麼意思。
只是,他不明白為什麼會比正常辭退員工所得賠償多了。
“應該,也是六倍吧?”何星月此刻,沒有了笑臉,輕言輕語跟他確認一下信息。
當然,她知道依然不會得到他的任何回復,但她知道,作為領導,他應該是明白了所以。
不管他是為什麼要帶人來落井下石,收錢辦事兒也好,被人迷惑也好,這員工肯定不能要了。
“對不起,收到六倍工資的,你們都被解僱了!”
“憑,憑什麼解僱我們?”人群中一位員工喊到!
“憑什麼?憑你們忘恩負義,憑你們盼着公司倒閉,憑你們寧願聽信個人讒言,也不相信公司實力!別人怎麼不來?我相信大言不慚的人,應該希望人越多越好吧?為何只有你們這些?”
人群中無言以對。
“六倍,你們已經是多拿了很多倍了,知足吧!你們中間應該誰都沒有這位領導工作年限長吧?”
“據我所知,他的工作年限是四年,按勞動法,解僱合同期內的員工,需要賠付N+1倍的工資,所以,解僱他,工資是這48個月平均工資的四倍加一個月。”
“但是公司永遠是仁慈的,並沒有給他算平均工資,而是給他按上個月的工資作為基數,夠仁慈了吧?可是為什麼是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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