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記憶

第二章 記憶

新開的麥當勞離家不遠,走路也就5分鐘。送完妹妹去麥當勞之後,卻被她拉住不讓走,硬是一起看了她吃了一頓。原因很簡單:誰會在麥當勞一個人吃啊?

單身狗也不會啊!

吃完后,又賠了妹妹逛了會街,直到她同學赴約而來,徐志才得以抽身離開。

老爸的店鋪位於觀塘西邊的一處菜場裏,離家也不算很遠,一路上,徐志看着這70年代的香江,此刻的香江還不像後世高樓遍佈。若不是周邊的各種繁體字,還真以為自己回到了小時候的九十年代。

當徐志趕到店鋪的時候,老爸徐宏邦已經吃好了午飯,悠閑的躺在門口曬着太陽。

在來香江之前,老爸本來叫徐愛國,可到了香江后,才發現這個名字會帶來無限的麻煩,於是就改成了宏邦,反正愛國宏邦也都差不多的意思!

“大志,怎麼這麼早就來了?”汪華見兒子來得早,有些奇怪,以前要是能休息,不等到中午根本見不到人。

“沒什麼事,就出來了!”徐志笑道:“爸,少抽點煙!”

徐宏邦是個老煙民,一天能抽個兩包,好在他對徐志的態度比較嚴格,小時候徐志偷偷的吸了幾根,被發現后立刻吊起來打了半天。

“沒事,抽了一輩子了,改不了了!”說完,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了幾個有技術的圓圈。

“今天太陽已經出來了,看下面幾天,應該不會下雨了,今天晚上不要出去玩了,明天早上去進貨!”

“好。”徐志點了點頭,進貨的地方他去了不少次,這幾天天氣不好,因為擔心貨賣不掉,所以進的不多,徐宏邦也就讓兒子多睡了幾天好覺。

“行,那你看着吧,我和你媽回去休息了,有什麼事情打電話回家!”徐宏邦站了起來,伸了伸懶腰,凌晨到現在都沒休息,他也累壞了。

“大志,看一會就行,差不多了就收攤吧!”老媽臨走前吩咐道。

做海鮮是一門非常累的生意,當天早上進的海鮮,如果晚上賣不出去,基本上很多都會不新鮮,小本生意,總不可能扔掉,第二天還是可以低價賣的,特別是一些小飯店,可是非常喜歡買這種便宜貨。但畢竟會虧損一些。小攤小門面,這種事情經常發生可受不了。

“沒事,反正我在家也沒什麼事,在這邊看看店也一樣!”徐志回道。

…………….

3月份的香江溫度適宜,雖然連續下了幾天的雨,可溫度仍然不低,徐志穿了一件外套便悠閑地躺在躺椅上看着報紙。

就排版而言,70年代的報紙排版充滿了枯燥,除了幾家大的報社,其他的就只有黑白版面,不過價格倒也便宜,幾毛錢一份,但其中的油墨,用來擦屁股還真是不敢啊!

徐志翻了一會財經報告,不過不管前世還是今生,都不是很熟悉金融行業,一些術語也根本看不懂,只知道恒生指數穩步上揚,全港人民喜迎房價上漲。

又翻了翻娛樂部分,不過裏面一堆小明星,他一個都不認識,聽都沒聽過!最後,在明報的報紙上找到了一部武俠小說:神劍奇俠傳

…………….

“唉,靚仔,醒醒!”看書看的睡着的徐志被一聲叫醒,擦了擦頭上的汗,才知道自己剛剛被小說催眠了。

“這個小黃魚怎麼賣的啊?”中年女子見徐志醒來,問道。

徐志看了一眼,道:“1塊2一斤!”

“能不能便宜點啊?1快吧!”

“不行,最低一塊一!”

“好,給我來幾條!”

…………..

“鵬子,你看完了沒啊!”徐志看着身邊盯着報紙看的津津有味的吳鵬,無可奈何的嘆氣道。

吳鵬是徐志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家不在一起,不過他們各自父母都在菜場裏做生意,店也靠的近,年齡也差不多,於是就混在了一起。

“等會等會!”吳鵬有些不耐煩,頭都沒抬一下,直到一期連載的內容全部看完,才不甘心的放下報紙道:“這小說真好看,有沒有以前的內容!”

徐志一聽頓時一頓白眼:“你沒頭沒尾也看的這麼起勁?”

在報堆里翻了下,徐志找出幾份,不過看了期刊號,根本連不起來,不過顯然吳鵬不在乎,立刻拿了過去,津津有味的看了起來!

見他這麼入迷,徐志道:“你這樣看有什麼意思?去租幾本小說看看吧!”

“我身上也沒幾塊錢了!”吳鵬無奈的說道。

吳鵬一家在菜場裏賣蔬菜,而且還不是自己的商鋪,租的物業的攤位,家裏也要出房租。所以就經濟,吳鵬當然沒有徐志過的這麼舒服。

“那我來寫一本給你看吧!”徐志哈哈大笑道。

“你?”吳鵬突然抬起頭,一臉的不信!

沒理會吳鵬的眼神,徐志立刻起身,在桌下抽屜里找到一本筆記本和圓珠筆,立刻動手寫了起來。

剛穿越來時沒發現什麼特殊,不過剛剛在和吳鵬談起小說時,他嘗試的回想着前世小說的內容,卻發現這些小說能一字不漏的出現在腦海中,不過也僅限於自己看過的小說。金庸的電視劇他看過無數遍,但小說卻沒有,腦子裏關於他的小說就是一片空白。

徐志本來想寫出搜神記,可整整寫了半個小時,才發現自己才抄了兩千字,算了下搜神記一共300多萬,後續的蠻荒記只多不少,而自己從明天開始還得幫着家裏幹活,空下來估計也累個半死。算下來一天也不知道能不能寫的一萬字。按這速度,還不知道得到猴年馬月才能寫完。

徐志撕下第一頁,直接放在了一邊,重新寫了一部,在他的記憶中,符合現在香江文化風格的估計也就搜神記崑崙和誅仙。

搜神記的劇情非常龐大,徐志原本是想靠這個一本成名,但現在既然要換,還只能選擇崑崙,誅仙的劇情雖好,但文筆上還是稍遜一籌,而且這個年代最為追究文法,誅仙的一條核心主題“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這句話在書中的解釋跟現實意義完全不一樣,改起來雖然不多,但也麻煩,這種涉嫌劇情的事情,思考的時間都遠超下筆的功夫,可要是直接原文寫出來,這本書能被這個時代的文學界噴死。

“你這寫的挺好的啊?幹嘛撕下來?”吳鵬報紙看完后,見徐志還在寫着小說,便磕着瓜子湊了過來。

看着正上癮了,卻見徐志直接撕了下來。

吳鵬一見急道:“你幹嘛撕了它?”

徐志沒回答,問道:“你看完了沒?”

吳鵬點點頭:“看完了,後面還有嗎?這個大荒是什麼?”

徐志笑了笑,沒解釋。

“先別急,看這本吧!”徐志沒理會他,接着抄起了崑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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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亨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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