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想吃豬肉嗎?

【第十三章】 想吃豬肉嗎?

(大文學)鮮血淋漓的一條胳膊,就這樣被抓到手裏,這事若是發生在浩劫之前,大約能叫不少人崩潰。大文學可現在是末世,末世里的人啖食生肉早就成習慣了,所以對方接住那條胳膊后,嘴角咧了一小,“兄弟,夠意思,謝了!”

其實,那人倒不是因為方墨幫他卸了愛德華一條胳膊才對他好的。之前看他那一手治癒能力,那人心底自然有了幾分打算,若是方墨能再出手幫自己一回,將愛德華這條胳膊接到自己身上那就好了。

不是他嫌棄自己的胳膊,只是那胳膊剛才被湯姆斯給丟出去引喪屍了,而且愛德華是異能者,他的手連到自己身上有一定概率可以繼承原主人的異能。而這對湯姆斯或者他本人來說,是最滿意見到的。現在就看方墨願不願幫自己一把了。

方墨當然想都沒想過這件事。

他不是異能者,也不會治癒別人,若說之前他對湯姆斯還有幾分好感的話,現在只怕是恨得不行了。方墨這人從小跟着老頭子,性子也怪得很,若對上自己人,方墨倒也是個熱心腸的,可若不是自己人,方墨那心,要多狠有多狠。

最初遇上月牙兒的時候,他不也是心情極好地邊吃桃子,邊等着月牙兒被喪屍們給分吃了么?可他動手救下月牙兒之後,他已經自發地將月牙兒歸到自己人裏頭,而除了他,誰也不能傷害到月牙兒,這就是他方墨。

而現在,湯姆斯環着月牙兒的腰,拿匕首威脅着月牙兒,顯然觸犯到了方墨的底線。

再看湯姆斯。

他是真沒想到方墨這人會這麼狠。大文學其實早該想到的,不是嗎?昨晚聽下人回報的時候,他就知道了,這人能眼都不眨一下直接割了金毛的喉嚨,哪裏是個沒脾氣的人?現在自己挾持了他的女人,肯定愈發危險了。

愛德華是湯姆斯手下一員大將,最稀罕的就是他那手異能,他以為方墨看在月牙兒的面子上,總能跟自己多周旋一下,可他現在竟是半句廢話都沒有,直接砍了愛德華的胳膊,這就像在眾人面前狠狠被摔了一巴掌般難看。

湯姆斯胸口泛起一陣怒火,只是那一口氣卻是憋在喉嚨里到底沒有發作,只不過眉眼間的笑意褪了下去,換成如水般的深沉。愛德華即便有個再不着調的侄子,但湯姆斯還是很看重愛德華的異能,並且也因為這樣才肆意縱容金毛。今天方墨毫不猶豫就斷了湯姆斯的左膀右臂,這口氣,湯姆斯如何咽得下去?倘若方墨願意加入他的隊伍,湯姆斯或許還好說話,若不然,湯姆斯必不放方墨好過。

“方墨,你是真心不願大家好多了,是嗎?”湯姆斯說這話的時候,語氣陰森極了。一直跟着湯姆斯的隊員心底也開始打起鼓來,湯姆斯這人喜怒不形於色,難得聽他用這般陰沉的口吻說話,眼前這叫做方墨的張狂少年,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湯姆斯怎麼樣,方墨懶得管,他現在只要對方把月牙兒放了就成。

“你硬要我留下,就不怕日後我反水??所以,我們還是談交易比較妥當,二十枚B階變種晶核加兩條臘肉乾。”在末世,變種生物體內的晶體相當於貨幣,而且是全球通用的一種。根據每種變種動物的級別,它們腦袋裏的晶體也分出級別來。變動從A到Z分級別,越往後動物越兇險,獵取的難度也越大,相對的,它們體內的晶體也就越珍貴。

A階變種動物算是相對容易獵取些,一枚A階的晶核,它可以兌換一斤乾淨的水和半斤糧食或者一把匕首。大文學如果只是一些未成形的碎晶片,那麼二枚也就足夠付得起嫖資了,而五十枚碎晶片相當於一枚A階晶核了。

一枚B階晶核相當於五枚A階晶核,所以方墨提出的二十枚成型的B階晶核,在末世里是很大一筆收入了。就拿湯姆斯的隊伍來說,二十枚B階晶核需要他們在野外打上一個多月的變種動物了。

更要命的是,當方墨說出兩條臘肉乾的時候,他滿意地聽見隊伍里的人吞口水的聲音,就連湯姆斯也抿了抿唇。

末世裏頭,最幸福的其實是那些一開始就變成喪屍的人。他們只是安靜地睡了一覺,醒來他們就成了另一種生物,只知道餓了去尋找吃的就成。而剩下的那群人卻過得很艱難,因為他們還是人,而這世界的主宰已經不再是人了。

想當初,豬是多麼討人喜歡的動物啊,豬哪兒都能吃,豬頭、豬舌、豬耳朵、豬尾巴……天哪,想想就知道,豬是多麼叫人覺得幸福。可再想想末世裏頭的豬,所有人忍不住心底犯噁心。變種后的豬危險級別為E,身上不再有肉,只剩下一個碩大的豬頭,獠牙向前刺,豬耳朵像把芭蕉扇一樣大,扇一下就能將一個成年男子扇出七八米遠,奔跑速度極快。這樣的豬,哪裏可愛了?它就是一具吃人的骷髏啊!!

從天堂掉到地獄裏的人,最渴望的就是回到天堂。所以當方墨說還有臘肉條時,所有人忍不住想起豬肉的鮮美,然後胃就止不住疼了起來。所有人又把目光盯上湯姆斯,答應答應,哥幾個十幾年沒吃過一口肉了!!

湯姆斯到底是有野心的人。雖然對方墨提出的交換條件他也非常心動,但他知道,末世裏頭最關鍵的還是人。他既然想要做大,成為聖地休斯城的老大,那麼他就需要方墨這樣的人才。

說句不好聽的話,方墨就像是帶着豐厚嫁妝的婆娘,他既想要嫁妝也要這個婆娘。人才兩得才像他會做的事。

“年紀輕輕口氣倒不小,剛才你也不過是僥倖打敗了愛德華,我憑什麼相信你身上有這些東西。”湯姆斯說這話,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穩住隊員的心。方墨這小子武力值不低,愛德華又被他砍了手,剩下的人根本打不過他,至於自己,最大的籌碼還是手上的這個女人。

方墨倒也不客氣,手探進懷裏,然後拿出一隻灰色的布袋,輕輕搖了一下,裏頭就叮叮咚咚的響了起來。方墨自從老頭子走了之後就一直在末世里行走,他對那些木獃獃的喪屍沒什麼興趣,更多的是在荒野里打怪獸拿晶核,還真存了不少這些玩意。也多虧了方墨沒有離群索居,否則一下子把底兒都給露出來,還真能惹來不小麻煩。

湯姆斯他們瞧見方墨拿出的那個布袋,心底已經信了一半。方墨也很自覺,根本不需要湯姆斯再找借口要看他那兩條臘肉乾,直接從腰帶里摸了出來。

方墨身上一直揣着兩條臘肉乾,就是為了應付像今天這樣的情形。方墨當初打家劫舍往自己空間裏堆物資的時候同樣很挑。他存着的臘肉,品質口感那都是極好的,放到火上烤一下或者是清蒸一下,在末世里那就是極品的享受了。

如果方墨拿出那二十枚晶核時,大家都還算淡定,那麼當方墨甩出那兩條紅潤的臘肉條時,所有人,包括湯姆斯的胃都忍不住抽痛起來。他們現在每天也還是吃肉,可他們吃的那都是什麼玩意啊?

雖然有人試驗過,擠下一些變種植物的汁液淋上去,口感會稍微好一些,可咬起來還是滿口草根一樣的纖維啊,更不要提那腐臭的氣味了!!豬肉,豬肉!!!

月牙兒盯着方墨手上拿出來的兩條臘肉,微微偏了下頭,慌得湯姆斯抓着匕首立馬抵了上去,只那麼輕輕一下,就冒出血來。湯姆斯強迫自己把眼睛從方墨身上挪開,然後低下頭瞄了了眼月牙兒,“為了這個女人,兄弟你可真捨得,我倒好奇了,這女人究竟生得怎麼漂亮才有這麼大魅力……”

就在眾人沒反應過來時,湯姆斯反手一抹,幾下七七八八地搓弄后,所有人沉默了。後頭的兄弟在心底怒吼,他媽的,出來一趟,不但聞了肉味,還見到一個這麼美的女人,他們夠本了!!

湯姆斯呆愣地看着自己懷裏漂亮得好似一朵水蓮花般的月牙兒,心口被人狠狠地燙了一把。這麼漂亮的女人,難怪要抹上油彩遮起來了,也難怪方墨捨得拿兩條臘肉乾來換了。換做是他,他也願意啊!!

想他湯姆斯也沒欠過女人,可那些女人哪裏配叫做女人啊?皮膚跟老樹皮一樣,臉就更加嚇人了。只有眼前這女人才叫做女人啊,水一樣的眸子,水一樣的皮膚,臉頰上還有因為自己太用力而泛起的紅痕,太他媽的夠味了!

別說是末世了,這女人就是末世以前,那也是一等一的大美人啊!!湯姆斯反水了,不管怎麼樣,今天這美人,他要定了!!

就在湯姆斯抱着月牙兒往後退時,月牙兒脖子往前一湊,驚得湯姆斯連忙撤了匕首,也就這麼一會的功夫,方墨已經沖了過來,匕首扎進湯姆斯的肩胛上,疼得湯姆斯鬆開月牙兒的腰。

方墨將月牙兒帶回到自己身後,然後一躍,朝林子裏跑了。大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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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途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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