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槍殺驚爆全國公安(7)...
()吉明仔細檢驗受害人的屍體,認真分析,力圖找到破案線索。
心理專家趕到,立即詢問了那個女人,她雖然仍是神志不清,重複“就是她!她要殺我!”,“都賴他,我是被逼的,饒了我。”這兩句話,但通過高科技手段,得出結論:女人在提到她和他時,雌性激素有微小變化。她說:“就是她!她要殺我!”可以認定是女她。她說:“都賴他,我是被逼的,饒了我。”可以認定是男他。
案情總算有了進展,吉明又帶來重大發現:“從遇害人的傷口判定,子彈是水平射入後腦中間部位。”他邊比劃邊說:“罪犯當眾開槍行兇時,為了不被發現,不會把槍舉高,更不會舉着槍伸直胳膊對準後腦開槍,罪犯射擊位置最高不超過他的胸部;那麼,罪犯的身高能使其胸部達到遇害人的後腦。遇害人身高一米六五,要讓子彈水平射入他的後腦,罪犯就是踮腳射擊,其身高至少一米九零。從遇害人後腦中槍的中間部位劃一道十五米長的垂直線,罪犯當時就處在這條線上。”
吉明的發現,極大地縮小了排查範圍。從錄像中看到,站在遇害人身後十五米內的人,身高在一米九零以上的只有四個男人,其中三個是外國人。
常智信叼起煙斗,若有所思:“身高一米九零的大男人,不可能在眾目暌暌之下鑽進女廁所去丟棄手機;兇手在公園內有同夥;而且案發前後,有人給受害人和警方發‘替天行道’信息,說明兇手在公園外還有同夥。”
偵破有了突破性進展,似乎是柳暗花明,就要水落石出。
局長信心倍增:“國際通用破案‘五個W一個H’六大要素。也就是:when(什麼時間)、where(在哪裏)、who(誰)、what(發生了什麼)、why(為什麼)、how(怎麼做)。我們已經掌握:when(什麼時間)、where(在哪裏)、what(發生了什麼)、how(怎麼做):槍殺。六大要素就差who(誰),why(為什麼);who的排查範圍縮小到四個人,雖然案發時,公園的電腦遭病毒入侵,但是我們找到了站在遇害人身後十五米內的遊客,並留下了他(她)們的證件複印件和手機號碼,可以向他(她)們了解到站在遇害人身後垂直線上、身高一米九以上的人;那個受害女人清醒就可能給我們提供why。”
政法書記不樂觀:“在法律不健全的年代,這六大要素足以給人定罪;但現在**制,定罪還要有人證或物證這必要證據,特別是牽涉到外國人;你就是明知他是罪犯,若無必要證據,也不能給他定罪。而我們恰恰缺少必要證據。”
“哪裏去找這必要證據?”熱情高漲的局長被兜頭潑了一盆“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