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那就唱一個唄!

第27章 那就唱一個唄!

王新江一席話把余歡逼到了角落,現在余歡就只剩下一條路了。

王新江貶低UCLA籃球隊,在大多數的學校橄欖球是壓制籃球隊的,但在UCLA,籃球隊是與橄欖球隊分庭抗禮的存在,在NCAA錦標賽中,UCLA棕熊隊是絕對的豪門。王新江還特意找來了橄欖球隊的人,顯然是來看笑話的。

扎克-拉文沒見余歡唱過歌,在這樣的場合,如果余歡唱歌很爛,那不也代表他籃球打的很爛。

“這傢伙偷換概念。”扎克-拉文道:“真該死。”

凱爾-安德森也看向余歡,他沒想到邀請他來的王新江竟然是這樣的小人,他朝着余歡他們的方向靠近了一些,以表示自己的立場。

克里斯汀-戴恩道:“我去唱吧!我上周寫了一首歌,我說是你寫給我的。”

余歡正想說:“我給你一首歌,你來唱。”清清說話了,她道:“你自己唱就行了。”

“我唱歌什麼樣我自己不知道嗎?”余歡道。

清清道:“你這嗓子非要去玩搖滾,能吼出那種叛逆的感覺嗎?你以前遇到的那些人也都是逗你玩,如果有人能提點你一下,你肯定能玩的不錯。”

余歡道:“那我適合唱什麼?”

“你適合那種低吟淺唱。”清清道:“我給你一首歌,你跟着我唱就行了。”

“那行吧!”余歡道。

王新江見余歡在發愣,他笑道:“我記得余少爺玩音樂的時間比玩籃球的時間要久吧!”

余歡道:“說的也是,那就獻醜了。”

余歡朝着宴會廳的舞台走去,舞台旁邊有一支小樂隊,在洛杉磯這種小樂隊到處都是,他們也都是到洛杉磯來追夢的“好漂”,余歡找結他手借了結他,“夥計,結他能借我用用嗎?”

小夥子直接把結他遞給余歡,也沒說話。

余歡撥弄了一下結他試了試音,有一種生澀的熟悉感。

“好久沒談了。”余歡嘟囔道。

樂隊有人道:“夥計,需要音樂嗎?”

余歡搖搖頭,道:“結他彈唱就行。”

樂隊也不再多說,他們準備欣賞余歡的音樂。

楊鈞此刻正跟旁邊的人介紹余歡過去玩搖滾時的豐功偉績,“國內很多搖滾樂隊都把他當傻子你們知道嗎?余少爺有錢,他們帶着余少爺玩玩,余少爺就瘋狂砸錢。他以為自己唱的很好,其實就是狗屎,後來自己想明白了,就再也不碰音樂了,他這不是作死嗎?”

王新江道:“不作死,就不會死。”

清清正在跟余歡說譜,大概給余歡說一下,讓余歡有點底。余歡此時閉着眼睛,還有一點像模像樣的。王新江冷哼一聲,道:“看你能裝到幾時。”

余歡醞釀的時間有點久,台下有人等的不耐煩了。

“能不能唱,不能趕緊下來。”

“睡著了?”

“余少爺到這個時候了還要裝逼?”

把結他借給余歡的結他手,也有點不耐煩了,他道:“行不行啊?不行我們還要演出呢!耽誤的時間怎麼算啊!”

余歡聽到了台下的聒噪,扎克-拉文他們臉上都寫滿了擔憂,突然余歡波動了琴弦,接着他唱了起來——

Help,Ilostmyselfagain

幫幫我吧我又一次讓自己迷失了

ButIrememberyou

但我腦海中的你卻依然那麼深刻

Don'tcomeback,itwon'tendwell

別回頭看我那些傷還未癒合

ButIwishyou'dtellmeto

但我心底還是期望你能對我說些什麼

Ourloveissixfeetunder

我們的愛已深埋殆盡

Ican'thelpbutwonder

不能自已的我卻依舊想知道

……

余歡低音的歌聲傳出來,讓大家為之一振。

那個結他手都傻了,他喃喃道:“這音樂真美……剛才……剛才真對不起。”

余歡一曲唱罷,台下寂靜無聲。余歡把結他還給人家,說道:“簡單我玩過一段時間音樂,這首歌是我上周寫的,還有些細節有待雕琢,就這樣吧!”

楊鈞愣在原地,旁邊的人看他才像傻子,“音樂傻子是這個水平嗎?”

王新江也沒想到,他本來是要來羞辱一下余歡,結果卻成全了余歡更響亮的名氣。以前一些留學生知道余歡,是因為他爹,現在真正是因為余歡自己了。籃球打的好,長的帥,歌唱的還好,這簡直符合男神的一切標準。

凱爾-安德森搓了搓手,道:“音樂也是吸引女生的一招殺手鐧啊!”

扎克-拉文看了凱爾-安德森一眼,道:“可惜你不會。”

凱爾-安德森苦惱極了,泡不到妞的苦他太清楚了,他都靠雙手度過了多少夜晚了。他有女朋友,可女朋友遠在新澤西,遠水解不了近渴啊!

凱爾-安德森看向克里斯汀-戴恩,道:“你看我不醜吧?”

克里斯汀-戴恩道:“你長的不錯,可也要有人看你才行啊!”

“唉!”凱爾-安德森嘆了口氣。

余歡這時走過來,道:“我們走吧?這裏並不歡迎我們。”

克里斯汀-戴恩道:“你這首歌很棒,回去能不能把詞給我啊?你放心,剛剛我已經幫你錄像並上傳臉書了,這首歌的版權就是你的,我只是想學學這首歌。”

余歡剛才唱的這首歌叫《SixFeetUnder》,是天才少女碧麗-艾利什的創作,這首歌在蘋果電台發佈,好評如潮。這首歌余歡聽過,但歌詞他記不住,是清清給余歡剽竊來的。結他也是清清現場教余歡彈的,還好余歡有基礎學的快,唱則是余歡跟着清清的調唱的。所以他的彈唱調才會那麼契合,否則以余歡的水準,肯定達不到這樣的演出效果。

王新江羞辱余歡不成,他也不阻攔余歡他們離開,只是他走到余歡身邊,道:“不出意外的話,王鶴會在半個月以後保釋出來,他被你害的好慘,你說他會不會找你一換一?”

“這樣都能被保釋出來?王畜生花的代價不小吧?”余歡道。

王新江道:“你不害怕?”他希望在余歡臉上看到害怕,這樣他心理上會好受一些,否則今天被余歡這樣離開,他心裏很不舒服。

余歡道:“那很抱歉,我從小就不會害怕,你們這些人誰能讓我害怕過?倒是我經常讓你們害怕,說起來我還有點愧疚。”

余歡瀟洒的離開,王新江臉色如食屎一般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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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條錦鯉打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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