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怪孩子
林凱恩是個怪孩子,不僅鄰居們這麼說,他的家人一開始也覺得他怪,後來慢慢習慣了就見怪不怪了。他長得正常,智商正常,與人相處情感也正常,卻有個癖好:殺生,各種小動物,不論喜歡與否,到他手裏都得死。小時候爺爺給他逮個麻雀玩,到他手裏不到一分鐘的功夫,小麻雀腦袋被他擰斷了。
媽媽岳景蘭是個醫生,她暗中觀察兒子,林凱恩每殺死一隻動物,都會露出愉悅的神情,所以懷疑兒子得了什麼精神病,便帶着他去醫院檢查,卻發現小傢伙比一般兒童要健康的多,她也只得不了了之。
有一次鄰居家的小貓死了,查看馬路上的監控視頻,意外發現林凱恩的‘犯罪過程’:用一個肉包子引誘小貓近前,然後一把抓住狠狠的掐住貓脖子,小貓拚命掙扎發出陰沉的悲鳴,林凱恩卻像流淚的鱷魚,臉色似是憐憫小貓的痛苦,卻又隱含着喜悅,直到小貓停止痙攣死去,他的小臉上就沒有一絲憂鬱了,而是明顯的快樂、滿足。
“簡直是個小惡魔!”鄰居這麼說。岳景蘭很難為情,只能一個勁的道歉。一個四五歲的小男孩闖這麼大的禍,也太不讓人省心了,岳景蘭第一次動手打了兒子,並且從此不讓林凱恩單獨外出,盡量把他留在自己身邊監管。
不殺生的日子過了沒有一個月,新的狀況出現了,林凱恩生病了:先是焦躁不安,接着高燒不退,去醫院看病,還是瞧不出是什麼病。這事驚動了鄉下的爺爺奶奶,老兩口心疼孫子,當天下午就趕來了。
奶奶說孩子是被什麼驚嚇了,嚇掉了魂,需要‘叫魂’。於是當天夜裏,就舉行了用一碗水和燒紙為道具的迷信儀式,老人一邊念叨着,一邊用火把林凱恩全身上下前後照了個遍。
第二天早晨,林凱恩醒來,不發高燒了,只是很虛弱,迷迷瞪瞪的模樣,這時院子裏傳來雞鳴聲:“喔喔~喔喔”,他立刻瞪大眼睛,像是飢餓的人聽到開飯的信號,下了床邁開兩條小腿就跑出去了。
大公雞是爺爺奶奶從鄉下帶來看他這個小病人的,本來被繩子綁着趴在地上,有些沒精打采,但是看到林凱恩近前,卻拚命掙紮起來,似是躲避什麼恐怖的野獸一樣。
林凱恩完全沒有一般四五歲孩子膽小的性格,他一把抓去就牢牢的鎖住了大公雞的脖子,就要用力扭斷,卻想到媽媽以前教訓他的話,便扭頭看向岳景蘭,這時他像一隻討吃的小狗搖着尾巴,但是當岳景蘭點點頭表示同意,他就轉身面對大公雞,又變成了一個小屠夫。
岳景蘭和爺爺奶奶看到林凱恩在殺死大公雞之後精神大好,喜憂參半,看來這孩子以後必須得時不時的殺生了,也許這個病會伴隨他度過一生吧,期望不會變得更嚴重。大人們唏噓不已,不由得替他感到憂傷,媽媽岳景蘭不由得默默流下眼淚。
爺爺深深的吸了一口煙,對兒媳婦說:“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病,反正家裏也要吃肉嘛,大人殺是殺,讓他殺也是殺,以後家裏殺雞殺魚都交給他,你不是還清閑些!”
頓了頓,他接着道:“等幼兒園放假了,就把他接到鄉下去呆些日子,鄉下的小動物多,讓他殺個夠!”
從此,林凱恩在家裏就成了合法的小屠夫,殺生的慾望在家人的幫助下得到了有計劃的、長久的滿足。
隨着時間的推移,他的殺生需求緩慢增長,從四五歲時候的一個月殺一隻雞,到十一二歲的半個月殺一隻雞。而到了青春期,這慾望的增長明顯變快了,等青春期結束,林凱恩十八歲的時候,已經需要一個星期就殺兩隻雞了。
媽媽打趣說:“再發展下去,凱恩你乾脆去屠宰場上班得了。”話是這麼說,可兒子學習成績那麼好,就是兒子肯去屠宰場上班,她也會堅決反對。
林凱恩不是天生的聰明,而是慢慢變聰明的,小學時成績在班上一般,初中時名列十幾名,高中已經進入前五名了。他和媽媽猜測,這和他的殺生不無關係,也許那些小動物死去的剎那,有什麼被他吸收到身體裏去了,所以才會感到愉悅,並且身心機能得到提高。
岳景蘭看著兒子終於健康的成長起來,不由得感到自豪、欣慰。雖然沒有刻意鍛煉,林凱恩的身體還是頗為健壯,身高足有一米八,體重七十公斤左右,雙目炯炯有神,面容冷峻,不經意中流露出一絲帥氣。
“林凱恩,你是我們班成績第一名的同學,你報考聯邦超一流大學‘天華大學’百分百會被錄取,卻為什麼要報本市的二流大學‘中亞大學’?老師真是搞不懂你!”高中班主任有些生氣了,這個寶貝學生到了填報志願的關鍵時候竟然犯糊塗了,他卻不知道林凱恩有一個可怕的秘密。
為了將‘吃雞大業’進行到底,林凱恩才不稀罕什麼超一流大學呢,況且以他現在的頭腦,什麼樣的知識都能很快學會,現在網絡這麼發達,想學什麼很容易找到學習資料的。所以即便不上大學,只要他願意,都能成為一個學識淵博的人,又何必冒着秘密暴露的危險,跑那麼遠去求學!
有人說,殺生多了的人身上有殺氣或者煞氣,例如殺豬宰牛的屠夫就會散發出一種危險氣息,好似在提醒‘生人勿近!’甚至殺生還會多多少少影響他們的性格,變得冷酷、陰鬱。
林凱恩也有這種類似情況,和他不熟悉的人如果貿然靠近他,都會莫名的意識到危險,像是陷入一個無形的力場,處於‘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境地,不由得生出一絲絕望,只想趕緊逃離。
這個力場的半徑也隨着他殺生的需求增長而擴大,從小時候的兩三米,到中學時的五六米,一直擴大到十米左右才穩定下來。
既然會給人這樣不好的感覺,除非很親近的人才會不受影響,陌生人很難跟他心境平穩的交流,所以他從小就很少交到朋友,小時候只有兩個跟他一樣的怪孩子跟他做朋友:一個是生吃血肉的男孩‘江流’,另一個是異常怕熱、冬天都必須穿裙子涼鞋的女孩‘朱珠’。
三個孩子都被人看作怪胎,分別起了綽號:林凱恩是‘屠夫’,江流是‘吸血鬼’,朱珠是‘冰雪女孩’。朱珠還好,林凱恩和江流經常被壞孩子欺負,但他們都不是軟柿子,經常兩個打十幾個,打得皮開肉綻,還勇往直前。慢慢的,壞孩子們也不敢輕易招惹他們了。
後來,三個好朋友都是越來越強大,盡量隱藏了自己的特異之處,於是淡出了那所小學校的公共視野。而到了中學,連他們的綽號都沒人記得了。
“哈哈,你小子行啊,竟然把咱們的‘冰雪公主’追到手了,怪不得當初填報高考志願,你就跟她報一樣的大學,原來是蓄謀已久啊,哈哈。”林凱恩站在宿舍樓的陽台上跟江流通電話,得知他和朱珠談戀愛了,他也很開心,不過兩個唯二的好朋友這樣,多少讓他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壓力,在大學裏每個單身的男生都會有的壓力。
“凱恩,你也要努力了,你不要嫌我煩,像你這樣長相端正、個頭又不矮,成績很棒的男生沒有女朋友,說出去都沒人信的。聽我的,收斂一下你那嚇人的氣息,對女孩子態度和善些,做個暖男,一定會有大批女生願意跟你交往的……”
掛掉電話,林凱恩吁出一口氣,暗想道:我何嘗不想有個女朋友,甚至更想,畢竟我的身心素質都明顯的超出常人,自然身體的慾望、感情的慾望也分外強一些。但是,野獸般危險的氣息可不是普通女生能夠承受的,事實上,我態度已經夠好了,甚至主動找機會對心儀的女孩噓寒問暖,偶爾送些小禮物,但是這些都不能掩藏我身心散發的氣息,所以她們只會對我敬而遠之,畢竟人和動物一樣,對一些危險有本能的反應。
好在除了交際方面的煩惱,其他方面都比較順利,畢竟學校是學習的地方,聰明的學生憑着優異成績就足以讓人高看一等,再者,也不會有什麼人不長眼,敢找林凱恩的麻煩,一米八多的個頭,雖不誇張但也足夠精壯的肌肉,虎狼一般的眼神,是誰都看得出他不是個軟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