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上法庭
蘇子安拍拍林知漪的手,“當時你正在氣頭上,便沒和你說。”
林知漪俏臉微怒,“那之後你也沒和我說啊?!”
蘇子安也有些摸不着頭腦,知漪怎麼遇見程子昂的事總是這麼容易生氣呢?!
這麼一想,出口的話中也帶着點怒意:“這麼點小事也要和你報備一下嗎?!”
林知漪恨恨地看了一眼程子昂,挽在蘇子安腕上的手倏地摔開,咬牙道:“你明知道我那麼討厭程子昂,你還幫他?!”
蘇子安瞥了一眼林知漪,也有些怒意上頭:“不是你說的要和他劃清關係嗎?你那麼容易心軟,他多求你幾下你就會答應,我就替你幫他,這樣你們就不會再扯上關係了啊?!”
林知漪倏地紅了眼,恨聲道:“說到底你還是不相信我,你還是覺得我喜歡的是程子昂是吧?!”
蘇子安藏在心底最深處陰暗角落的不安被人掀開遮光布,白亮亮的暴露在眾人面前,他就是不相信自己,更不相信林知漪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喜歡上自己,所以才會想方設法的把程子昂隔絕在林知漪的世界外!
“我……我不是這樣意思……”出口的話卻帶着點底氣不足。
林知漪紅着眼瞥了程子昂一眼,一滴眼淚就這樣猝不及防地掉落下來,啞着聲音道:“既然不相信我,還在這裏幹嘛?你回去吧,我就是喜歡程子昂,就是不喜歡你,行了吧!”
一番話完,一旁的法院大門正正好打開,門口露出袁秘書吃瓜的驚訝表情。
她不過是進去找熟悉的大學同學商量了事情,怎麼出來就這樣了?
本想走過去,安慰安慰林知漪的動作還沒做出來,就見着林知漪一陣風般的跑進了法院。
門外站着的蘇子安眉頭皺得老高,沉默了半晌到底還是沒跟上去,只是恨聲朝程子昂說了句:“你完了!”
一旁看戲的程子昂見此模樣,話裏帶點微不足道的歉意揚聲道:“哎呀,這也不管我事啊,又不是我逼着知漪喜歡我的……”
沒想到這樣一句話,會徹底激怒蘇子安,像是一隻爆發的獅子,每一次出手都打在程子昂最脆弱的地方。
一旁正在吃瓜興頭上的記者完全沒想到事情的發展會到如此地步,連忙拍照記錄。
連頭條的名稱都想好了:林知漪情根深種,引新歡對舊愛大打出手!
一場哄鬧起得快,消失得也快,見着法院的安保往自己身邊來的時候,蘇子安恨恨地收了手,“再讓我見到你,我見你一次,打你一次!”
一旁的閃光燈頻率明顯提高了一個檔次,新歡對舊愛的戰鬥打響!
莫名奇妙被打了一頓的程子昂還沒緩過神來,蘇子安已經大闊步走遠了。
被姍姍來遲的助理扶到法院的醫務室去塗了點紫藥水,程子昂這才一瘸一拐的到了審判庭。
這時眾人已經等了他二十分鐘了,法官有些不太情願的開堂審理案件,一聲驚堂木之後,原告進行起訴。
付婧涵早做好了準備,一身黑色制服是她對這個職業的最基本尊重,拿着起訴書起身,不大的審判庭滿是她的聲音:
“原告:林知漪,性別女,年齡22,職業為設計師,工作單位:林氏,住所為城西青陽別墅。
被告:程子昂,性別男,年齡25,職業為總經理,工作單位:程氏,住所為城北河漢別墅。
此次訴松請求:1、要求程子昂先生將數年來從林知漪女士手中所借得的財產如數歸還。
2、要求程子昂先生在錦城各大報紙上,為六月十二號對林知漪女士的誹謗做出道歉聲明,並向林知漪女士支付一定的名譽損失費。
事實與理由:
六月十二號,程子昂先生出現在林知漪女士的畢業典禮上,在經歷了表白失敗,求婚被拒等一系列舉動之後,程子昂先生曾想對林知漪女士使用暴力,但被林知漪女士的同學攔下,未能得逞。在這之後,程子昂先生便在眾人面前誹謗林知漪女士作風不良,甚至出現‘破鞋’等嚴重傷害林知漪女士名譽的字眼。
證據視頻來自畢業典禮禮堂後方的攝像機,證人吳梅、修梨均在堂下。
起訴人:林知漪起訴日期:2018年6月25號”
一番陳訴完畢,付婧涵在林知漪身旁坐下,便聽見林知漣含着笑意的聲音:“多謝付律師了。”
付婧涵被她的態度搞得有些摸不着頭腦,昨天不還懟她呢嗎?怎麼今天又笑嘻嘻的?
不過,儘管心裏如此想着,但是嘴上仍是回了句:“不用謝,本就是我的責任。”
被告律師開始反駁,林知漪笑眯眯的壓低聲音:“多謝付律師把我提供的證據提供給了程子昂啊,不然這場官司怎麼他都得輸……”
付婧涵聽此,背後不禁一涼,她可從沒有和程子昂同時出現在外人面前,怎麼這個林知漪卻知道呢?難不成林知漪是在詐她?
多年的律師經歷,讓付婧涵很快穩住了自己的面部表情,眼神堅定的看着林知漪,“林小姐,飯可以亂吃,但是話不能亂說,我是林總給你聘過來的律師,怎麼會把證據透露給其他人呢?”
林知漪不置其否,只是勾着笑意,聽被告律師的陳訴,“你聽聽,這一條條的證據是不是針對我提供的證據翻出來的?”
付婧涵眉頭一皺,她都和程子昂交代過了,別一次性把證據全拿出來,這下好了,她肯定被懷疑了!
“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不過,現在我是站在林小姐這一邊的!”付婧涵打着包票,這是她對自己做出的承諾,只要接手了一個案件,那麼在審判庭上她絕對的站在她的當事人這一邊。
林知漪卻搖搖頭,臉上的笑意越發難以捉摸,待到被告律師陳訴結束后,她倏地起身,揚聲道:“原告要求暫停審理。”
庭上的法官面帶不耐,開庭之前等被告已經耽誤二十分鐘了,“原告有何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