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佈道

第十一章 佈道

格林溫大魔法師操作論壇界面沒多久,就跟其他人做交換,退了下來。林也不感到意外,畢竟現在論壇上可看的東西沒幾樣。總不可能要這些魔法師跟大魔法師,再去看學徒們才需要啃的入門知識。

朝着林走來的大魔法師,不再是那副好奇寶寶,雙眼閃閃發亮的表情。當一頭熱的新鮮感過去之後,他便開始審視起論壇的實用性。迷地世界的魔法師們,可全都是實用主義者。他帶着略為可惜的表情,對林說:“真是遺憾,雖然論壇在遠距離交流上相當方便,但可不是什麼內容都能讓所有人知道的。”

“哦,是保密的問題嗎。這個部分,我也有考慮過。”林便解釋起論壇權限的設計。在說的同時,其餘幾位也都站了過來。

關於論壇權限,林倒不是用地球那套,幾級會員的去做區分。而是用linux系統的方式,分為使用者權限、群組權限、跟訪客權限三類。

開啟訪客權限,毫無疑問,就是對外完全開放。在建置好的論壇中,‘雜項’討論區的所有討論串,就是預設為訪客權限全開的狀態。

限定在使用者權限時,就是除了使用者本人外,都無法開啟與修改。

對林而言,比較麻煩的設計則是在群組權限上。在註冊的部分,只需要填寫名稱、所屬組織,和魔法師自己的秘印作為密碼。名稱就是使用者,當然在這裏林略過不提一點,就是無法驗證填入的名稱是不是本名。直接在空格后的說明列上載明,和登錄在魔法師協會的名字相同。引導其他人使用本名註冊,省得以後因為匿名造成的麻煩。

所屬組織則會成為使用者的群組名稱。假如該組名不曾被使用,則在註冊的同時,會新建立一個群組,並在討論區中建立一個新的討論分區。這個新的討論分區,就預設為只有群組成員才能觀看。那麼當之後的人想要加入這個群組,則需要該群組內的所有人同意,才能成為群組的一員。

而一個使用者,可以有多個群組身分。當使用者連續十天沒有登錄論壇,則暫停其權限資格。連續一年沒有登入,則刪除使用者,但保留過去所提交的文章與回復。這是應用在有人失蹤或死亡的狀況,避免因此造成群組新成員因為失蹤或死亡人口無法同意,而不能取得群組權限。又或者當群組內所有人──除當事人外──都同意驅逐某人,則可剝奪其群組權限。

加上所有討論區都沒有刪文的設計,其實這都是林刻意為之。反正迷地世界沒有人知道討論區應該會有管理員,那麼就當做沒有,後台系統跟管理員權限就當成是自己開的後門,以備將來不時之需。不過更有可能是不聞不問。

要不然要跟一群比自己老資格的魔法師們解釋,為什麼自己能夠擔任論壇的管理者,以及規矩為什麼要這麼訂,林光是想想就不由得打顫。放任無序,久了就會形成自己的秩序。況且用的又是本名,真的不爽就出去真人pk呀。迷地世界的魔法師們,與其說是實用主義,不如說是實戰主義。

隱去不該提跟不想提的,林費盡唇舌才向五位監察官魔法師說明到他們能夠理解。格林溫等人才認可了論壇,同時提出了他們最關心的第二個問題:“這個魔法……程序,你有要上繳嗎?”

登錄在協會底下的魔法師跟塔主,固定時間都能從協會處取得補助款項。這個錢也不是白給的,每個魔法師每三年都必須要提交一樣成果給協會。當然這個上繳,也不代表該成果就屬於協會,只是為了證明自己在魔法的道路上持續邁進。

當有其他人對這個魔法感到興趣時,就能用付費的方式取得內容,並學習使用。也就是說迷地世界的文化水平,差不多等同於地球的中世紀歐洲。但在魔法這個範疇,卻已經有專利權跟版權費用的概念。

對林來說,能夠多一條生財之道,是萬萬求之不得的,何苦敝帚自珍。更何況論壇這種東西,最珍貴的是使用者群體,而不是論壇這個架構。愈多人使用,才愈有其價值。

所以面對格林溫的問題,林則是說:“關於這個,我已經準備好了。”同時招呼着卡雅。褐膚女孩隨即取出一個封印用的木盒,朝眾人處走了過來。

這種封印用的木盒,是魔法師要經過商會車馬隊,和協會交換貴重物品或是隱密訊息時使用。一般小毛賊沒有辦法突破封印,但遇到同為魔法師的強盜就不靈了。

施加在其上的封印會有每個魔法師各自的印記,這點在破開封印之後是無法恢復的。所以用這種木盒,與其說防賊,不如說是證明在運送的過程中沒有被閑雜人等打開過。跟地球中世紀歐洲的火漆蠟封有類似的效果。

不過這時卡雅拿來的木盒還沒施加封印,林隨手打開,取出裏頭的三本手抄小冊子,和三顆魔石。紅耀級的魔石上,則是綁着有寫着註記的緞帶,和小冊子有相對應的符號。

在合起的木盒蓋子上依序放好,林說:“這是我這一個三年期,預定要上繳給協會的研究成果。分別是域名系統、網頁系統,和瀏覽器。第一個是將魔法塔能量池的複雜印記做簡化的轉換,成為通用並有規則的網址,並且可以快速相互溝通。第二個則是架構起論壇的基礎。前兩者都必須要有能量池作為載體,才能使用。第三個則是紅耀級上品魔石以上就能做為載體,也是魔法師主要使用的終端界面。”

能夠迅速準備出這些東西,是因為相關的概念與設計,林早在發覺迷地世界魔法的權能類似八位元的計算機時,就有構想與實驗了。只是當時買得起的魔石,都不足以負載伺服器級的運作,所以程序就只局限於機器語言邏輯上的合理。直到成為大賢者之塔的塔主,才真正實做整套系統,並調整其內容。

也就是說這些日子裏,林白天的主要工作就是debug,然後將系統上線。有感於前些時間抓臭蟲抓到快瘋,林這時倒是有種鬆了口氣的感覺,說:“相關筆記都已經備妥。原本是要等下一次商會的車隊到來,委託他們將東西送回協會的。”

“那……”格林溫等監察官們都是副躍躍欲試的表情,但他們還是克制地問:“你有打算用多少價格出售這些知識嗎?”

林伸出一根手指頭,說:“每一種i基爾。”

五位監察官震驚了!同樣伸出一根手指頭,聲音微微打顫地問:“i基爾?”

林經過深思熟慮后的這個價格,絕對不是太貴,而是太便宜了。看着對面五人,比之前初見論壇和錄像片段時的表情更加誇張,林就知道,這確確實實震撼到他們。

迷地世界的錢幣,每個國家都有鑄造。基本上只要不是惡錢──鑄造國窮瘋了,參雜太多雜質的錢幣──,都能夠在全大陸流通。一般來說有三種錢幣:基爾、江、丹巴,其實就是金幣、銀幣和銅幣。

江跟丹巴用於相當小額的交易,基本上只有一般人在使用。魔法師之間的交易,都是以基爾為單位。四個人半年份的粗糧,i基爾(1金);魔法入門書籍,每一本都是xx基爾(20金);從協會處能夠取得,在迷地世界流傳最廣的高階攻擊魔法──薩瑪斯炎蛇術,cm基爾(900金)。

一般魔法師只要有指導學徒,每個月能夠從協會處得到的補助金,在xx到lxx基爾之間(20-70金)。

i基爾這種價格,對正式魔法師來說並不算多。畢竟魔法知識是一次性買賣,而不是持續性的支出。

其實要不是協會不允許免費放送,且訂價的最小單位是基爾,林還會考慮訂更低的價格。但免費是不可能的就是了,多少拔根毛來貼補家用。

會如此定價,是因為林還記得在穿越之前的某一年,曾經聽過微軟的大boss比爾蓋茲說過一句話。大意是:假如這個世界沒有盜版,微軟的規模將會是當時的五倍以上。

其實真正明白的人都知道,假如沒有盜版,微軟根本不會有後來的市佔率,更妄論五倍云云。

在計算機窗口化之前,那可是百家爭鳴呀,微軟算老幾。計算機窗口化開始,賈伯斯那傢伙不單賣os,非要跟他的機器一起包裝銷售,托拉斯法應該先辦這個傢伙才對。windows才有一統個人pc的機會,但也僅僅只是機會。真正讓windows95一統天下的,不正是盜版的橫行,才有後來的江山。

而對於來到迷地世界的林來說,與其賺賣系統的錢,不如想辦法把使用者的基數提升上去。就跟經營網絡遊戲或手機遊戲同樣的道理,使用人數上去了,才有賺錢的機會。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免費的最貴。

不過這些道理,對迷地世界的原住民來說是難以理解的。正如格林溫在震驚之後,表情嚴肅,咳了一聲清清嗓子后才說:“塔主,我相信你也能夠感受到我們對於這幾個魔法程序的興趣,也有意學習。但我不希望你訂下的這個價格,是受到我等監察官職權的影響。我等沒有任何脅迫貴主的意思,但也不希望這幾個魔法成為賄賂。”

“大魔法師閣下,您真的誤會了。”看着對方慎重地說道,林連忙搖着手響應:“我沒有任何賄賂或者受到威脅的意思,這個真的是我原本的定價想法。當然到了協會之後,後續的管理、抄寫,還有魔石的複製都需要成本,可能價格不只是i基爾。這就不是我能決定的事情了,我只是希望假如這個東西真正有便利性,那麼有足夠多人來使用,才更有意義。”

看着那薄薄幾張紙的小冊子,還有那幾顆透着紅光的魔石,格林溫也認可地點點頭。一般的高階魔法知識,價格昂貴,所以抄寫員的薪水、紙張以及其他必要的附加品,成本都可以忽略不計。更別提協會在當中還有抽頭。

但是蓋布拉許林崔普伍德所提供的這三樣知識,i基爾的售價可能連抄寫的成本都不足以支付。所以未來協會在出售這些知識的時候,勢必會把成本加上去。不過這也代表了只要材料自負,眼前之人也只收取i基爾的費用。

想到此,五人幾乎是動作一致地,取出一枚閃亮亮的金幣,和一顆黃光透亮的魔石。“那麼就請塔主幫我複製瀏覽器的魔石。”

“嗯,其實瀏覽器用紅耀級魔石就行了。拿黃裳級的會不會太浪費?”

“這是我們身上品級最低的魔石了。沒關係,就用這個。”

媽的,這群狗大戶。林在心裏腹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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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塔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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