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成公治震旦
震旦北部有大河,印王以恆帝之號命名為恆河,恆河流域更是一巨大平原,為畿內平原的二十倍,跑馬三天不到頭,地面平坦,河網縱橫,土地肥沃。
律帝繼位,繼續秉承恆帝南拓遺志,律帝三年,華陰氏遷震旦,於孟南建庫城(庫爾納),初二萬人,於孟中建達城(達卡),初三萬人,又建加城(加爾各答)。初二萬。
長子封孟中達城,稱孟公,次子封庫城,稱納侯,庶長子封加城,稱答侯。
律帝七年,清華氏南遷震旦,至恆河中段建華氏城(巴特納),初四萬人,又建傑城(拉傑沙希),初二萬人,建穆丘(穆扎法爾布爾),初二萬人。
長子封華氏城,稱華公,次子封傑城,稱沙侯,三子封穆丘,稱穆侯。
華陰,清華二族乃老牌大貴族,明智的躲過了恆帝時的大清洗。律帝時又看清形式,舉族南拓,第一次花八年,遷十五萬人,領地還給天子,只留一小支,看守祖宗長眠之地。
律帝八年至二十年為第二階段。共封一公,十候,二十一伯,四十四子,男爵無數。共十七萬人。至此,天子處不再往震旦,宗南二地封建。
印王與眾諸侯以城堡為中心,四處出擊土著,俘獲為奴隸,修城建道,挖溝排水,至律帝二十五年就有七十萬奴隸野人。
震旦,宗南與天府太遠,紀年不便,律帝乃令宗華皆以恆帝出生那一年為華曆元年,所有宗華泛圍的大事皆記為“華歷某某年,帝某年某月,王某年某月”,一些小事政令,為方便民眾記憶,還是如常為“王某年某月”。
華歷某年為整個宗華泛圍內,至恆帝初及以後皆用,帝某年則為在位之帝,王某年則是小泛圍紀年。
是以紀年來強調文明同一性,諸王尊帝性,諸侯尊王性三者合一的制度。
如華歷八十九年,律帝二十七年,印王二十八年月春,第一任南巡使至西瓦城,命今使用新的記年法,同時將用了二十六,廢了無數人力物力才復刻完成的《豐恆華藏》,分送甸,印二王處。
第一任南巡使為畿內公卿,成公成正。畿內之公出外,位比王爵。
成公至震旦,聽聞印王老而昏庸,竟有廢嫡立庶的想法,多年不立王世子,不親王后。
先驚后怒,復平靜下來,又暗中調查出華公祭土著之河神,散侯娶土著之女,妻妾沒生男丁,土著生了一男丁,竟立為繼承人。
成公暗中聯合孟公,納,答,沙,穆四侯為首,十位諸侯聯合。與印王家臣中早有不滿者,裏應外合,發動政變。
成公有律帝所賜的青銅柄玉鉞,代表徵殺大權,又有南巡使玉冊,代表廢立之權。
於是逼印王立嫡子為王世子,又將他偏愛的庶子一家皆殺,其寵妾也殺。
接着廢了初代華公,囚禁至老死,扶其子上位。推倒印國泛圍內所有土著神廟。又殺散侯土著妾和所生之子,將散侯一遠親嫡子過繼過來。
成公性格剛烈,殺伐果斷,他認為不能做的就是不能做。見印國諸侯對土著多有縱容,有些部族是舉族投降,印國諸侯竟保留其長老地位,部族也同居同住,如同附庸。
成公大怒,心想如此一來,後患無窮,土著較宗華人多,如此群居於諸侯城池之旁,一但學會農業,建築,冶鍊等文明技術,還不得翻天了!
恆,律二帝封建震旦,可不是來提升土著蠻人技術,推動土著社會進步,而是要將宗華文明移植複印在震旦。
“水稻的種子,種在任何田裏,也是為了收穫水稻,你們到好,費勁千辛萬力,遠隔千里而來,開墾出田地,修建溝渠引水,結果長出的卻是麥子,甚至連麥子都不如的雜草!比稻子還多,何其愚蠢,簡直荒唐!”
成公如此怒喝眾人。
於是成公攝政印國,主持下令,將所有部落打散,男女老幼,全部分散。一人反抗殺一人,十人反抗屠族。殺了五萬反抗者后,成公驚覺,土著人數還是太多。
於是將老者皆殺,又將所有青壯男女分開。男的全部貶為奴,約有二十五萬。女奴二十萬。
第一年至第十年,男十萬農奴開墾農田,以千人為單位為一墾,一墾有二十民宗華平民指導其種田,有二百士卒看守,十名能識字統計的士族管理。
為防止逃跑全部帶上皮製腳鏈。
一墾為五千畝,全種水稻,畝產五十公斤,一年可二十五萬公斤。
為了農奴開墾有力,每人一天約食一斤米,一墾年耗十七萬公斤。另七萬公斤收為各諸侯所有。
全國共有一百墾,准收穫七百萬公斤,運輸路上消耗一百萬,還有六百萬。
印國宗華人有七十萬,農人六十萬,共十萬戶,每戶分得百畝地,每戶分二女奴。一年得五千公斤,每日自食五斤,一年食一千公斤。還四千公斤。本來為了吸引移民,就把稅賦定的很低,一年只用上交五百斤糧食。
所以所有印國諸侯從平民那一年所得糧食就有五千萬公斤。
所以一戶農人一年竟還餘二千多斤。農人又與工匠交易,獲得工具,衣服。
還有十萬宗華人,五萬是工匠,四萬是常備兵,五千是諸侯僕人,官商,另外不到三千才是諸侯,貴族。五萬礦奴。
以上是不生產糧食的,十五萬人一日吃五萬至六萬公斤(還有和其他食物輔助),約一年吃二千萬公斤。
工匠分散各處,屬於各諸侯,成公招二萬五千工匠集中於瓦城,五萬礦奴集中開礦,煉出礦石,前三年全部打造農具,先分發奴墾區。后三年打造兵器,分發諸侯。七年後解散,返還原處。
還有十萬男工奴,五萬被成公用來集體修建印國整體性道路,大規模灌溉系統,另五萬今年擴修華氏城,明年擴修西瓦城,小城各分二萬五,同時修。
從奴墾區收得六百萬,平民收得五千萬,去掉二千萬,十萬男工奴日食五萬公斤,一年一千八百萬公斤。
再去掉損耗,印國每年竟餘一千二百餘萬公斤糧食,以至爛在穀倉。
成公將二十萬建康女奴分與平民,鼓勵多生子,而且每戶多有餘糧,養的起小孩。每戶多有二至三個小孩能長到成年。
二三十年後,十萬戶平民當合計百萬人。
成公攝政印國三十三年,來時人口七十多萬,返回時翻一倍,達到一百五十萬,糧食多的爛在穀倉,可見這段時間內,印國之興盛。此時距離印國立國已有五十年。
成公維護宗華傳統,不得廢嫡立庶,貴族可娶納平民為妻妾,不可納土著,不得互相攻。
在建設開發恆河平原時,一方面有諸侯自己開發,一方面又有成公統力開發,用農奴集體大規模開墾農莊,集體修建大型水渠,集體開礦。
同時更重要的是土著依性別年齡男女分開,十歲以上男性為男奴,隨男走。十歲以下男性,和所有女性溶入宗華平民家,十歲以下男童成為家中養子,女性與宗華平民通婚。
土著中,十歲以上男性皆累死於勞作中,沒有機會繁育後代。而十歲以下男性又溶宗華平民家,守宗華習俗,說宗華語言,女性又與宗華人通婚,生下的自然是宗華人。
成公又規定,二十年內,成長起來的土著男性也不得和土著女性通婚。如此一來,百年後,印國就再無土著,而儘是宗華人。
成公不是一味的殺光所有土著,而是男女分開,土著不再有機會生出下一代土著。
成公此法有多個優勢,一,用男土著提供勞動力,建設新地。又開設奴墾區,收繳全部糧食,又減輕印國平民負擔。
二,平民餘糧一多,成公又鼓勵,又的了女土著。自然多生多養。如此下來,此消彼長。
三,較大的抹去土著原有文化,語言痕迹,而以宗華文化代替。
成公將《豐恆華藏》帶進二國,不僅使印,甸二國人是宗華人,魂也是宗華魂。
第一任南巡使就是如此加深二國的宗華文化屬性。
在印國實行的所有政策,不僅在當時當地,甚至是後世無論何地,都證明是最有效的不改變宗華文明特質,不一味殺伐而快速同化,治理建設為一整體的開拓新地的一種方法――後世皆稱為成公之制或成公之法。
成公見印國已穩定,土著再無翻身機會,甚至再過幾十年就沒土著,土著文化也辦法影響印國文化,印國士族帶來治理制度的同時,也帶來了語言和文字系統。
《豐恆華藏》又是集結了宗華文明幾千年的智慧結晶,包涵法律,醫學,建築,官制,倫理,哲學,天文地理,文學詩歌,農業製造,神話宗教,歷史典故等等。
於是成公又至甸國,無奈年齡已高,無法繼續北行。
成公是華歷四十年,恆帝二十五年出生。律帝二十七年奉命南行,當時已有五十歲,在印國待了三十三年,到瓦城時,已經八十八歲高齡。
此時律帝已於華歷九十三年,律帝三十一年崩,律帝隔代傳其孫,為井帝。
現在竟已是華歷一百二十八年,井帝三十五年。
成公至瓦城,甸國已傳成公治印的事迹,第三代甸王尊稱成公為尚父,熱情款待,精心照料,如同親父,二年後,成公安詳去世,終年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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