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劉一刀

第七章 劉一刀

太陽再亮,世間也有陰影。

汴梁城的夜晚,怎麼也不是現代化的手術室,頭上頂着着無影燈,邊邊角角沒有黑暗。

縱使“東風夜放花千樹”,卻也有“燈火闌珊處”。

如今,在觀前街的一處“燈火闌珊”地方,靜靜的站着一個人。黑色的短衣,黑色的靴子,幾乎就是黑夜的一部分。劉一刀,諢號“萬人敵”,正耐心的等待今夜的“客人”。

他不知道誰會來,但是這些無關緊要,誰來也不會有區別。

觀前街,只能有一個聲音。

任家果品店的任掌柜今夜有點擔心。最近生意很是不順。倒不是任家的果品水準下降,讓客人埋怨,而是任家的貨船總是被刁難。掌柜的知道前一陣子,韓城縣碼頭出了問題,自家貨船被刻意耽誤卸貨,可沒想到京城跟着也出了問題,一樣的在碼頭被刁難。

在韓城縣,任員外可以在吳家莊再開個碼頭,可是在京城就不行了。任家哪有這樣大面子!就是開封府尹要新開個碼頭,也得皇上點頭才行。任家遠不夠看的。

任掌柜為了這件事跑細了腿。能求能拜的都做到十成十,可是依然解決不了問題。

任家的貨船總是被耽誤一兩天才能卸貨

一兩天,十成鮮果能看的也就剩下五六成,這樣的損失是任家絕對負擔不起的。

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任員外才沒有多餘的精力花在任瀟瀟身上。誰知一個看不住,就出了大簍子。

和琉璃巷王家鋪頭對賭,小娘子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她以為京城是韓城縣嗎?別說任瀟瀟了,就是任員外親自來了,在京城什麼也不是。

韓城知縣來了又如何?一樣夾着尾巴做人。

小娘子太少見識了。不過這也不能怪她。任掌柜老於世故,知道這些個富家子弟什麼心態。沒經過風雨,總覺得天大地大老子最大。多吃幾次憋就好了。

事情既然發生,也不能當沒有。任員外都沒興趣看任瀟瀟的寶貝手錶,只是認真吩咐夥計加強護衛。

不用問,發生這麼大事情,任家果品店肯定被賊人惦記上了。

他想的一點不錯。惦記上的賊人還不止一夥。

黑酸棗,就是其中之一。

黑酸棗的地盤在酸棗門附近,平時里也守着規矩,不撈過界。可是聽到王家店的賭局,他坐不住了。

肉太肥了!而且就掉在地上,不撿對不起祖宗。

王家首飾店奇珍異寶多了,但那些東西絕不是他能碰的,想都不許想。汴梁城如果這點治安也沒有保證,開店的今天被偷明天被搶,那開封府尹可以自殺了。

但是現在這塊寶貝不同,它不是琉璃巷任何一家店鋪的,在一個鄉下小娘子的手裏,而偏偏這寶貝還能跟整個王家店鋪對賭。

這樣的好東西,這樣的現狀,不是等着各路英雄好漢來取嗎?

黑酸棗自然不肯落後。去他的江湖規矩。一貫兩貫可以講規矩,百十貫也不用破壞規矩,但是這寶貝關係到幾萬貫,甚至更多。誰會跟幾萬貫講規矩?規矩沒有錢大。

黑酸棗帶了兩個身手最好的兄弟,就來到了觀前街。

“羊糞蛋,”陰影裏面閃出一個人,冷冰冰的向著他說道:“這裏不是你該來的地方。”

黑酸棗得來這個諢號,是因為他的地盤在酸棗門,而他下手又黑,一些小摩擦他也不留情面,經常弄的人非死即殘。所以人送外號黑酸棗。可是真正的黑色酸棗樣子和羊糞蛋幾乎一樣。放在一起不留神根本分辨不出來。因此就有人背後叫他羊糞蛋。

背後叫他,他也管不到,可是今晚當面被人打臉,黑酸棗的火氣騰的就躥了出來。

“劉一刀,你家老鬼又讓你來送死?”黑酸棗站定腳步,兩個手下不言不語的走到劉一刀身邊,三個人品字形圍住對手。

“滾回去。”劉一刀彷彿沒有看到身邊兩人,只盯着黑酸棗。

“直娘賊,你當你是天王老子嗎?給我幹了他!”

江湖恩怨,沒那麼多廢話,不服就干。

黑酸棗擰身,抽刀,跨步。

做完這三個動作,他就安靜的躺在了地上,脖子上的鮮血咕咕流出,一雙眼睛死魚一樣的翻着,臨死前,勉強看到自己的兄弟身上插着好幾根箭,眼看也是活不成了。

“收拾乾淨。”劉一刀收刀入鞘,似乎在自言自語。

牆頭樹上頓時出現五六條身影,飛快的抬走屍體。迅速打掃之後,一切就彷彿沒有發生一般。

任瀟瀟正玩的興高采烈。

馬行街是汴梁城最繁華所在,尤其夜晚更是熱鬧非常。

秦牧感覺就好像回到二十一世紀一般。這裏的一切就好像王府井步行街,人挨人人擠人,除了各人手裏沒有攥着手機之外,幾乎和後世沒有區別。

實際上眼前比後世還繁華。畢竟後世是一個商場挨着一個商場,大街只是連接商場的所在,沒有別的功能。

馬行街卻不同。這裏不分店裏店外,到處都是看點。說書的,耍猴的,變戲法的,賣大力丸的,相面算卦的,賣冷飲熱飲的。因為沒有音響,全憑個人的嗓門吆喝,整條街就好像炸了一般的熱鬧。

走在街上,只恨自己眼睛少,看不夠那麼多好看的;肚皮小,吃不下那麼多好吃的。

生機,無處不在的生機,這點比後世還要強得多。

秦牧走在馬行街上,恍惚有一種感覺,竟然覺得這裏很不錯。就是不回去也不賴。

在這裏,他能感受到濃濃的人情味兒。

說起來也不奇怪,大工業化時代,商品的豐富造成了人情味的淡薄。是矛盾,卻也是現實。

他在出租屋已經住了兩年了,隔壁是誰他都不知道。

反倒是這個大宋,這眼花繚亂的街頭,讓他有一種興奮。

“這邊來。”賈紅線牽着任瀟瀟的手,停在一家鋪子門外,向著後面的秦牧招手。

店鋪是二層小樓,挑着長長的一串燈籠,幌子上寫着“石逢巴子”。

等秦牧走到跟前,賈紅線說道:“秦少爺,這裏的酒菜,就是在汴梁城也排得上號,奴特意訂了位置,樓上請。”

秦牧客隨主便,當先進了鋪子。鋪頭很大,中間擺滿了桌椅,食客滿滿當當,喧鬧異常。有店夥計過來,似是已經得了招呼,徑直引着秦牧從旁邊迴廊穿行,到了樓梯口。

秦牧邁步上樓。賈紅線跟在身後。

她就是特意要看看秦牧的靴子。日間有衫子遮擋看不清楚,今夜藉著上樓的光景,果然發現了不同。這靴子,沒見過呀。根本不是新款可以說明的。完全就是全新的玩意。

這一群鄉下人到底什麼來頭。

每一個身上都揣着寶貝。

這一天所見,比她這輩子見的稀罕都多。賈紅線強自按耐住心裏的好奇,坐在桌邊,一疊聲吩咐開席。

京城的飯店果然不同尋常,就連餐具都和別處不一樣。大碗小碟,果盤菜盆,都是銀子打造,在遍佈四周的燭光下,閃爍着美麗的光芒。

各色酒菜不過抽根煙的時間就擺的滿滿當當,夜風從河上吹來,帶着水汽,帶着街上喧雜的人聲,柔軟的包裹着秦牧。

這一刻,秦牧恍然發現,自己一生中吃的最好最舒服的一頓飯,竟然是在大宋,竟然是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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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混世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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