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5章 幸南京(二)國公爺

第2335章 幸南京(二)國公爺

聖駕抵達南京自然還有一系列禮儀,如皇帝需要接見南京勛貴、南京六部官員等等,這些閑事不必一一描述。至於高務實,作為內閣首輔,他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立刻辦理,即連夜與沈一貫等人商議出拜謁孝陵的具體安排。

拜謁孝陵一事之所以沒有提前做好安排是有原因的,原因就在於皇帝南下的行程並不能完全計算精確。封禪大典之前的行程還好辦,畢竟從京師到泰安路途有限,時間上可以掐得比較准。封禪大典之後的行程,則一開始就留下了一定的冗餘。

為何要留冗餘?因為多災多難啊!這些年的氣候環境十分詭異,水旱蝗風瘟震雪,真箇是多災頻發。京師到山東因為離中樞夠近,朝廷尚能準確掌握情況,可以較好的規劃出嚴密的行程。而從山東再往南就不好說了,因此只能留夠冗餘。

然而這冗餘也不能留太多,因為聖駕必須在最遲三月之前抵達南京,否則就趕不上今年的清明祭,很難安排一個合適的拜謁時間。

這裏就不得不把大明朝複雜的祭祀制度簡略介紹一小部分,當然這裏只講帝陵祭祀,而且只講祭祀時間。

有明一代帝陵的祭祀時間分為兩種:一種是常規的祭祀時間,如正旦、清明、中元等節日。這種常規祭祀時間裏,皇帝偶爾親自去祭拜,當然大多數時間是遣官代祭。

另一種是非常規的祭祀時間,如皇帝要自己選擇壽域,去巡視時自然要先對先祖的陵寢進行祭拜。不過,朱翊鈞的帝陵早就選好並在營建之中,自然不會在南京選什麼壽域,因此他不能用這個借口去拜謁太祖孝陵。

在常規祭祀時間上,隨着帝王更迭,制度也有所改變。或刪減原祭祀時節,或增加新的祭祀時間。增減的原則基本是依皇帝意願而定,皇帝又以維護自身的正統性、權威性為主要更改原則的考慮因素。

一般而言,祖陵大祀為冬至和正旦(正月初一),小祀為清明、中元、孟冬和每月朔望。皇陵每歲冬至、正旦以太牢,清明、中元、孟冬以少牢,俱署官行禮。皇陵與祖陵在常規祭祀的時間上是一致的。

如今已然是二月底了,冬至和正旦已經過去,總不能讓皇帝在這兒等上大半年再去拜謁,因此只能就近選一個小祀之日,也就是只有清明最為合適,因為中元也得等到下半年了。

清明不是一個固定時間的節日,它是冬至后的一百零四日,而今年的清明則是三月初三——所以聖駕最後在二月底趕到南京,就是因為至少還要留出三天時間齋戒。

不得不說,修整拓寬之後的運河通航效率確有提高,而高務實早些年強令京華攻堅研究出的新式硬帆也對提高航速頗有幫助,否則一個半月的時間,途中還偶爾因事逗留,聖駕可就真趕不到南京了。

提前幾日抵達之後,皇帝只要老老實實齋戒三天即可,而內閣、禮部及其他相關衙門要考慮的事情就很多了。

由於陵祭屬於大明國家祭祀體系的一部分,也是明朝的公祭活動之一,再加上此次拜謁孝陵擁有巨大的政治意義,因此參與負責的機構及人員也就難免眾多。本次參與拜謁安排準備的人員從機構上看可以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是和陵祭直接相關的國家管理機構,包括禮部、太常寺、翰林院、光祿寺、鴻臚寺和欽天監;

第二是和陵祭間接相關的機構,如負責監察的都察院、六科,負責護衛的錦衣衛,工部和戶部也有少量工作參與其中;

第三部分則是地方設置的陵祭機構,如祠祭署、陵衛等。

當然,隨着內閣權力的日益擴大,內閣又對以上三個部分都負有“領導責任”,需要統籌規劃以上三個部分的意見和建議,形成最終安排交給皇帝審閱批准。

好在大明的基本禮制非常清楚,即便要調整也只是細節調整,大體上還是可以按照既有制度來進行,而這些制度禮部是有明確的記錄可查的。

大明的陵祭儀式本就是彰顯皇帝權威與合法性的重要表達方式,因此儀式繁多,場面宏大。而陵祭的儀式剛才提過一句,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皇帝躬祭,另一種是遣官祭致祭。

皇帝躬祭整體上分為三個部分,即:發京、致祭和迴鑾,但在此之前要做好準備工作。

首先皇帝決定祭陵,先通知禮部,讓禮部選擇陵祭的具體日期及上呈儀注詳情,然後再交由皇帝決定何日祭祀。發京之日皇帝免朝,皇帝的車駕由長安左門出發,后妃輦轎由東安門出——這是指在北京時,不過南京也有相應城門,這倒不是問題。

致祭:清明行春祭禮,皇帝在內贊官引導下完成跪拜禮。迴鑾:祭拜完成,陪祀的官員先行趨赴感思殿門外候駕。當天皇上的車駕便出發回京,免朝。

若皇帝不能親自祭陵,則往往遣太子、親王、勛貴、重臣代祭,以表思念之情。代祭人員的地位必然尊貴,比如高務實在京時也曾多次奉旨去萬壽山代祭皇陵。這個好理解,不多說。

由於本次拜謁孝陵乃是朱翊鈞的政治大秀,是“拜天拜地拜祖宗”的最後一環,所以只能是躬祭,也就是皇帝親自祭陵。而如今時間已經很緊迫了,內閣和禮部必須儘快拿出詳細方案交給皇帝“過審”,所以高務實、沈一貫連同於慎行、方從哲、申用懋五人連夜召開“內閣擴大會議”,商議祭陵安排。(趙志皋、周詠兩位閣老留京處置日常庶務。)

不過話雖如此,沈一貫來南京畢竟不是吃乾飯的,雖然皇帝究竟何時抵達不是他能控制,但先期準備工作,尤其是物資準備工作還是已經提前做好了,他今天開會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找高務實報賬批款。

剛才說過,陵祭的常規祭祀時間一年有三大祭五小祭,皇帝有時還會親謁陵,因此一歲陵祭禮舉辦次數較多,不少相關物品都是常備的,南京這邊也是一樣,所以這準備物資的活兒看起來不難。

問題是此次陵祭的規模過於宏大,參與人員過於眾多,那麼相應的所需物資自然也就極大增加。況且本次祭陵有重大政治意義,排場要儘可能張揚,花費就必然更多了。

這些費用既包括祭祀物品的開支,也包括祭祀時相關出行人員的開支,出行時一行人的衣食住行都需要不少的花費;除此之外皇帝為表恩賜,也常常賞賜相關隨行人員、護衛官軍、乃至恩賞周圍百姓,減免稅收等;另外此次對孝陵的額外維護修補,本身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按例,這些費用大多是由戶部支出,也有很小一部分是地方所出。這裏特別要說明一點,祭陵費用包括皇帝的賞賜,都是戶部出錢,內帑通常是不出的。

究竟有哪些具體開支呢?高務實打開了沈一貫呈上來的那一摞條陳。

首先映入眼帘的事祭祀物品的開支。根據沈一貫所列,陵祭時最主要的祭祀物品,如供祭拜時使用的各種牲品、香燭等就寫滿了好幾頁紙。

這類物品主要是由太常寺負責,祭祀前兩日要送到香帛亭之中。高務實大戶部改革之後,太常寺的開銷同樣需要找戶部來支取,且必須接受戶部審核,而今夜的“內閣擴大會議”擴大範圍有限,只包括他和沈一貫兩位閣臣及禮部三位堂上官,太常寺卿並不在其內,所以太常寺的條陳也由沈一貫轉呈。

高務實快速瀏覽了一遍,發現這些祭祀物品是由很多個衙門分別備辦的,比如說香、燭、帛等物原本在北京時是從內府領取的,但南京雖有皇宮卻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內府,因此這一次是由南京鎮守太監負責辦理,現在上報開支請戶部支給;

香油、紙筆等物照例是從所在縣衙徵用備辦,南京倒是更好辦,孝陵衛自行負責,不過孝陵衛一直很少承接如此規模的用度,因此也提出了八百多兩銀子的支出報請;

祭祀時所用的牲品按例是從周邊各府縣坐辦,本次一共涉及到了應天府、鎮江府、揚州府、太平府、常州府、寧國府、蘇州府。

還有一部分其他物品就由太常寺直接招商採買了——如祭祀的素服多是由杭州織造,祭祀物品中的瓷器則大多是由江西燒造的,但這些不是常例上貢,都是要額外花錢的。

這其中有些物品如皇室專用瓷器之類,皇室有自己專門的規格,並不能以普通的價錢來購買,因為幾乎都是特製,所以總的來說就是種類多、數量多、規格獨特……合起來一句話:價格高。

沈一貫可能也是怕高務實找他的茬,連祭祀時煮牲畜所用的柴錢都清晰例舉在內,光是這筆錢都花了兩千多兩。要知道這可只是柴火錢,和整體祭祀物品的開支相比,這屬於是微不足道的花費,足見整體花費之多。

高務實認認真真看了許久,最終才看到合計報支——僅拜謁儀式本身的花費就要十一萬三千四六十七兩,前期對皇宮的修繕整萁花費二十四萬六千四百二十一兩,對孝陵的修繕維護花費七萬四千三百三十六兩。

三者合計,攏共需要戶部支出四十三萬四千二百二十四兩銀子。

高務實眉頭大皺。其實,四十三萬兩銀子的總支出並沒有超過他最壞的預計,但這三筆開支的比例卻讓高務實頗為不滿。

“沈閣老,拜謁儀式與孝陵修葺之開支,所列清晰,報價適中,我以為合理。然則皇宮修葺卻是不然……如何竟花了二十四萬六千餘兩,且所列開支各項並不明晰?”

高務實說著,把皇宮修繕開支的條陳往桌上一放,隨便指着一處道:“另外這花費比重也是怪異,要說乾清宮乃皇上所居,須得細細修繕,花費多些也還罷了。

似這春和宮之修繕,居然花了近三萬兩?我身兼地官,礙於職責,不得不問上一句,這春和宮乃是前朝外宮(這裏的前朝外宮對應的是內朝後宮,即乾清宮以南的宮殿,這些宮殿按理說都是有一定政務功能的宮殿),此番也用不太上,日常養護也就罷了,忒般大修卻是作甚?”

意外的是,沈一貫聞聽此問不但不慌,反而眼中閃過一抹得意之色,只是他立刻低頭應話的動作將這眼神飛快掩蓋了過去。

但見沈閣老低下頭,微微躬身,語氣恭謹地道:“國公爺有所不知,皇上曾有口諭宣給南京鎮守太監,言明這春和宮乃是要特准您在南京期間暫住的,因此皇上特地要求我等‘善加修葺’。”

高務實愣了一愣,甚至以為自己聽錯了,下意識又問了一遍:“給誰住?”

沈一貫也不嫌煩,依舊語氣恭謹地回答:“皇上說,春和宮是要給靖國公您在南京期間暫住的。”

高務實頓時一臉錯愕,然後才回過神來,立刻反對道:“春和宮雖是外宮,到底也在禁城之內,豈是我一介人臣所能僭住?不妥不妥,決計不可這般安排。”

沈一貫平靜地道:“是否不妥,皇上與國公爺皆可自存看法,下官無從置喙。只是皇上既然有此要求,下官與南京鎮守太監等人便不得不認真辦理,這一點也請國公爺明鑒。”

對於沈一貫的回答,高務實的第一反應是:下官?沈一貫如此伏低是何用意?

也不怪他多心,大明的殿閣大學士在名義上雖有先後之分,實權上因為有“首輔”這個習慣成自然的成例在,也自有高下,但那都不是“經制”——不是什麼明文規定的制度。

按照“經制”而言,各位大學士其實不分高下,都是一樣的“輔臣”身份,那又如何應該有一位大學士在另一位大學士面前自稱“下官”的道理呢?

但沈一貫明顯是故意在鑽空子,這一點從他不稱呼高務實為“首輔”或“元輔”,而偏偏要稱其為“國公爺”就看得出來——國公乃是超品,是外姓頂格的爵位,但同時也是朝臣。

既然如此,他一個大學士將國公爺看做“上官”,自稱“下官”,怎就說不過去?高務實在獲封國公之前,面對其他國公也是可以自稱下官的——但要注意,只是“可以”,並非必須。

那麼問題來了,沈一貫為何偏要如此?——

感謝書友“元舟”、“雲覆月雨”、“書友452693”的月票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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